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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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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的家長們
大家最最最關心的積分入學
出公告啦!
一、服務對象
1、在高明區工作或居住,持高明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以下簡稱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經本人申請納入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範圍。
2、具有合法監護人資格的高明區新市民可為其監護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積分入學。
二、申請條件
在高明區工作或居住,持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為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小學一年級新生:符合法定入學年齡(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新市民隨遷適齡兒童。
初中一年級新生:取得小學應屆畢業學籍的新市民隨遷子女。
三、申請流程
1、網上預報名:①幼升小:6月6日至6月10日;②小升初:6月1日至6月5日,申請人在高明通「高明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報名系統」(點擊即可進入)進行預報名。詳情請諮詢區教育局,諮詢電話:88282386。
(注意:必須先在教育局報名系統裡預報名,才能到積分入學受理窗口報名)
2、現場報名:6月10日至7月3日,已網上預報名的申請人可到所屬鎮(街道)就近的新市民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申請積分入學,報名成功後領取受理回執。
3、審核評分:7月6日至7月17日,各職能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分。
4、積分查詢:7月18日至7月22日,登陸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fsjf.fslgb.gov.cn/board0303.jsp)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積分。
5、積分排名公示和受理覆核申請:7月23日至7月29日,區新市民辦和各鎮(街道)流管辦同步進行積分排名公示。申請人對所查詢的積分結果有異議或投訴的,可在公示期內向所屬鎮(街道)流管辦提出覆核申請,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6、審核覆核申請:7月23日至7月31日,區積分辦、鎮(街道)流管辦對有異議的積分申請進行覆核。
7、入圍名單公示:8月3日至8月7日,根據區教育局公布的積分入學學位數,對積分入學入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區新市民辦移交積分入學資料給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四、受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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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積分排名規則
全區各鎮(街道)按積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在總積分相同、排名並列的情況下,以首次在我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先後時間確定排名,辦證在前,排名在前。
六、積分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務信息網、高明區人民政府網(區委政法委)、高明發布、高明政法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媒體和各鎮(街道)流管辦進行公示。
七、注意事項
1、根據《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新市民只能夠在現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申請積分入學,積分按就高原則,只取夫妻一方積分,跨鎮(街道)重複報名將會取消積分入學資格。
2、鎮(街道)設有多個受理點的,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之一辦理,在受理期限內到指定受理點一次性提交積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新市民有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等不誠信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當年積分申請資格;取得入學資格的,取消其相應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在我市申請積分制服務。
4、疫情期間,請申請人出示健康碼,做好體溫檢測,自覺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個人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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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記睇真D
編輯丨高明發布微信編輯部
來源丨高明政法
原標題:《速看!2020年高明區新市民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公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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