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新學期開始,我省在不同學制間辦理小學生畢業年級轉學時,按照1-9年級進行對應轉學;新增跳級考核方式,防止學校違規招收不足齡學生入學……27日,省教育廳印發了《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自2020年9月新學期起實施。
此次政策修訂主要包括同年級互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學、學生跳級管理、控制大校額、優化學籍辦理流程五個方面內容。
配圖來自攝圖網
明確同年級互轉
進一步明確實行同年級互轉,當我省六三學制的六年級學生要轉到五四學制學校的時候,按照1-9年級進行對應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規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學
為防止利用轉學變相擇校、變相掐尖問題,新增「申請轉入民辦學校的學生數超過該學校空餘學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按照隨機的方式確定轉入學生名單,其餘學生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內容。
加強跳級管理
為防止利用跳級,將不足齡入學合法化的問題,新增了跳級考核方式,明確了流程,既保障了少數確有跳級必要的學生的權利,又對學校違規招收不足齡學生入學起到了規範作用。防止利用變更出生日期實現不足齡入學的問題,增加了學籍建立時的出生日期,以戶籍和出生證明為依據,學籍建立後對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中與出生日期對應部分不予變更。
明確控制大校額
學校單體校區達到大校額的,原則上不再接收轉入學生的工作要求,與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消除大校額同頻共振。
優化學籍辦理流程
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我廳「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見面」的工作要求,取消了紙質學籍,採用電子學籍辦理業務,做到了讓群眾少跑腿,讓信息多跑路。
為什麼要對學籍管理進行修訂?
修訂後的《學籍細則》對學生有什麼影響?
27日
省教育廳相關專家對政策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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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為什麼要對《學籍細則》進行修訂?
A: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省教育廳對2014年7月省教育廳印發《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也是我省《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之一。
Q:
修訂的主要內容都有哪些?
A:
新修訂的《學籍細則》共八章五十二條,對原《學籍細則》相關內容進行了整合,簡化優化文字表述,並對部分政策內容按新形勢新要求進行調整。具體來說,就是把原文件中的轉學、休學與復學、留級與跳級、退學與輟學等章節整合為「學籍變動管理」章節,新增了「特殊信息處理」章節。
一、是明確同年級互轉要求。因為我省各地市的學制不完全相同,在義務教育階段既有五四學制,也有六三學制。當六三學制的六年級學生要轉到五四學制學校的時候,就出現了這個學生是應該轉到小學畢業年級,還是轉到初中一年級的問題。為了處理好這個問題,教育部明確了實行同年級互轉的原則,也就是在不同學制間辦理小學生畢業年級轉學時,要按照1-9年級進行對應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也就是說,當六三學制的六年級學生要轉到五四學制學校的時候,就應當轉入六年級,也就是五四學制學校的初中一年級。
二、是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轉學。在新修訂的《學籍細則》中,我們對轉學業務進行了規範。進一步明確了什麼樣的情況能轉學,什麼樣的情況不能轉學,什麼樣的學校不能接收轉入學生,想轉學到民辦學校該怎麼辦。
目前,我省正在全力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就是要消除大校額、大班額。所以在這次修訂《學籍細則》時,提出了學校單體校區達到大校額的,原則上不再接收轉入學生的工作要求。有一點需要特殊說明的是,本細則是從2020年9月1日起實行,對於在此時間點前已購房、落戶,想要轉學的學生和家長,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執行;在此時間點之後購房、落戶的,要按照新修訂的《學籍細則》執行。
三、是加強跳級管理。《學籍細則》新增了跳級考核方式,明確了流程,保障了少數確有跳級必要的學生的權利,對學校違規招收不足齡學生入學起到了規範作用。
四、是優化學籍辦理流程。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省教育廳「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見面」的工作要求,取消了紙質學籍,所有業務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做到讓群眾少跑腿,讓信息多跑路。
Q:
學籍建立後,為什麼跟出生日期有關係的內容不能再變更?
A:
為了防止利用變更出生日期實現不足齡入學的現象,在建立學籍時採集的出生日期,以戶籍和出生證明為依據,學籍建立後對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中與出生日期對應部分不予變更。
來源:哈爾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