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
根據《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關於下達2018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項目任務的通知》(渝農發〔2018〕243號)文件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項目任務申報事項公示如下:
一、申報對象
1.農民合作社:經九部委認定的農民合作社國家級示範社及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8個貧困區縣可適當放寬至市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全市農村「三變」改革試點村的農民合作社也可申報。
2.家庭農場:經工商部門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家庭農場,或者取得農業(畜牧)主管部門認可、登記備案的家庭農場。優先支持市級、區縣級示範場。2017年已獲得過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家庭農場項目的家庭農場不再申報。
二、公示時間
2018年10月11日17:30(星期四)至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17:30。
三、申報時間
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項目內容
(一)扶持農民合作社項目資金主要用於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開展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突出農產品初加工、產品包裝、倉儲物流設施建設運營、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業務合作,進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要將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量化到合作社成員。鼓勵委託專業機構人員為合作社提供統一做帳、財務審計等服務,聘任農民合作社輔導員為合作社提供政策諮詢、服務指導、信息統計、項目監管、年報公示等輔導服務工作。
(二)扶持家庭農場項目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家庭農場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鼓勵其有序流轉土地、健全管理制度、應用先進技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標準化生產、購買社會化服務等。
項目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人員工資、辦公費、接待費、會議費、外出考察差旅費等基本支出,也不得用於建設或改造辦公場所、購置交通工具和通訊器材等。
五、申報條件
(一)農民合作社(含聯合社)
1.依法登記設立且監測合格。合作社法人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齊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健全;經農業部等九部委監測不合格的國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市級監測不合格的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不得申報承擔;
2.產業基礎較好。合作社經營產業符合全市或當地特色效益農業發展,生產專業化、布局區域化、產品商品化程度較高。重點支持一批柑橘、糧油、蔬菜、生豬、經果等產業的聯合社;
3.產品質量安全。合作社標準化生產程度較高,成員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生產;
4.財務管理規範。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獨立規範核算;聯合社成員社之間產權清晰、利益分配明確;
5.內部管理民主。合作社真正實行民主管理,成員記錄全,重大事項經民主決策,組織機構民主選舉產生,收益分配機制較好;
6.帶動農戶較多。合作社有較大成員規模,成員總數不少於100戶。帶動貧困戶和非成員農戶較多;
7.服務能力較好。具有一定規模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設備,有穩定的銷售網絡;能為成員社提供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品牌營銷等方面的服務。
(二)家庭農場
1.應具有農村戶籍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戶農村居民;
2.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即:無常年僱工或常年僱工數量不超過家庭務農人員數量;
3.以農業收入為主。即:農業淨收入佔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上;
4.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準並相對穩定;
5.家庭農場經營者應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
6.家庭農場經營活動有比較完整的財務收支記錄;
7.對其他農戶開展農業生產有示範帶動作用。
六、補助標準
每個農民合作社項目補助30萬元;每個家庭農場項目補助8萬元。
七、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按照要求,在公示期間內,向縣農委提出書面申請(申報材料見第八項)。縣農委將擇優評選,評選結果在城口農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市農委備案。
八、申報材料
(一)申報農民合作社項目。應填寫「農民合作社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同時報送以下材料的複印件:1.註冊登記的營業執照;2.質量標準認證證書複印件;3.產品註冊商標證書複印件;4.2017年資產負債表、盈餘及盈餘分配表、成員權益變動表;5.國家級、市級示範社的證明材料文件。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報家庭農場項目。應填寫「家庭農場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同時報送以下材料的複印件:1.家庭農場主的戶籍證明;2.註冊登記的,需要提供登記材料;3.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的合同書複印件;4.獲得的農產品質量認證證書;5.家庭農場經營者接受農業技能培訓的證明等;6.市級、區縣級示範農場的證明材料文件。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九、申報地點及聯繫方式
申報地點:城口縣土城路農業執法(原老檔案局)二樓農經科受理室。
聯繫人:
張宇;電子郵箱:1357673043@qq.com;
李本傑;電子郵箱:355505584@qq.com;
李習巧;電子郵箱:996025238@qq.com;
聯繫電話:59221177。
十、其他事項
(一)未按規定報送項目材料的,視為無效申報。
(二)不得擅自更改文檔格式和刪減欄目。
城口縣農業委員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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