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縣2019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家庭農場發展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19〕6號)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2019年農民合作社發展等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農財務〔2019〕40號)要求,現就組織實施我縣2019年度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家庭農場發展項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2019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和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圍繞推進產業精準扶貧、「四優四化」等重點工作,按照「完善認定、示範創建、普惠支持、服務提升」的要求,加快培育我縣家庭農場。通過財政資金扶持家庭農場發展,鼓勵其有序流轉土地、健全管理制度、應用先進技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購買社會化服務等,推動發展示範家庭農場。
二、扶持內容
(一)扶持對象
扶持資金用於支持規模適度、管理規範、效益穩定、正常運營兩年以上的示範家庭農場,打造一批先進典型和亮點,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優先支持帶貧效果明顯、返鄉人員創辦的家庭農場。
(二)扶持方向
1.生產基地建設
(1)種植業綠色化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制訂和實施生產標準與技術規程,引進與推廣良種良法;興建溫室大棚;綠色化標準化生產基地設施建設,購置小、微型灌溉設備;大型農業生產機具設備、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儀器購置等。開展農產品初加工,建設清選包裝、冷藏保鮮、烘乾倉儲等設施。
(2)畜牧集中飼養小區建設。興建飼養圈舍、購置相關設備和環保處理設施等。
(3)漁業標準化養殖基地建設,包括購置相關設備等。
2.市場營銷能力建設。拓展產品市場。興辦產地批發市場和交易市場,購置相關設備;在城市超市租用專門櫃檯直銷等銷售網點建設;舉辦或參與產品展覽展示推介等市場營銷活動。提升產品品質,實施品牌戰略,拉長產業鏈條,興辦加工實體。
3.開展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和品牌建設。開展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或地理標識認證,爭創國家及省級著名商標品牌等。
4.創新試點。開展電子商務等營銷業態創新。
5.購買社會化服務。通過農業生產託管等形式,購買農業產前、產中、產後各環節作業的社會化服務。
(三)扶持標準
每個鄉鎮推薦1-2個家庭農場,每個家庭農場只能申報1個項目,扶持標準根據申報項目情況確定,原則不超過10萬元。
(四)扶持方式
扶持資金採取項目方式進行,採取先建後補原則。
三、實施步驟
1、項目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農場要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制定項目實施計劃書,計劃書要包含項目簡介、資金預算、建設計劃、預期目標等內容。並於11月1日前,將項目計劃書上報農業農村局農經站。
2、項目評審。由農業農村局組建專家組,對家庭農場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主要評審內容包括:家庭農場經營情況、項目資金配套情況、項目可行性、預期效益等。評審結束後,根據評審情況選定實施項目和承擔項目建設的家庭農場,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3、項目實施。承擔項目建設的家庭農場按照項目計劃中預定內容具體實施,要求於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項目任務。
4、項目驗收。項目完成後,由家庭農場向農業農村局提出驗收申請,農業農村局組織驗收組對項目進行驗收。
5、項目總結。項目結束後,家庭農場要對項目實施、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報告,並收集整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施工記錄、交易單據以及其他文字、影像資料等,上報農業農村局進行備案。
四、有關要求
家庭農場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河南省農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正確使用國家扶持資金。家庭農場發展資金不得用於招待費、辦公費、發放工資補貼等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