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徐國航、金鑫等3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一案,判處34名被告人十二年至兩年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追繳違法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法庭經審理查明,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徐國航為獲取非法利益,糾集金鑫、賀成龍等固定成員,僱傭「發單人」,招募「登錄手」「鍵盤手」以及線下「護嫖」人員,購買大量微信號通過網際網路發布招嫖信息、介紹賣淫,控制賣淫價格,線上線下結合組織賣淫,明確分工,相互配合,組成固定的犯罪組織,形成犯罪集團。
本案在偵查階段由公安部掛牌督辦。經審計,該犯罪集團違法所得共計4362706元,其中徐國航抽成牟利2275790元。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34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