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有網友在微博發文:12月7日,一女子在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旁的理髮店花了1000元染髮,3天後染髮的顏色全掉了,該女子找店家理賠時,男店員持棍稱,一分錢都不會賠,並揚言要打死該女子。經民警協調,店家賠給該女子400元。博文和視頻在新浪微博等網絡平臺形成熱點話題,多個帶V的帳號轉發,引起眾多網友關注。一些網友評論出現「地域黑」言辭,網友言論激烈,形成網絡暴力。
12月10日,珠海公安微信發文,稱雙方是吵架,不能歸為恐嚇,網傳內容不屬實,有損珠海形象,且網友言論形成網絡暴力。警方微信發文中敘述了當天事發詳情以及事情處理結果,並呼籲網友理智發言。
△微博截圖
以下是珠海公安微信發文:
單條視頻50多萬的播放量,最吸引眼球的,莫過於視頻標題裡「索賠遭恐嚇」「直接打死」字樣。
看過視頻就知道,放上網的視頻其實只是事件全過程的一個片段,事件經過描述也只是一個人的陳述。
不找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不向參與事件處置的民警了解情況。僅觀看這一個人的陳述和沒頭沒尾的視頻片段。可以得出客觀真實的結論嗎?
也許有人會說,網絡世界裡沒頭沒尾的事件多了去,有必要那麼較真嗎?
確實如此,網絡世界有一個無比巨大的信息海洋,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但當一條不真實的信息造成了傷害時,我們還可以呵呵一笑,不必認真?
傷害一,珠海城市形象受損。珠海是從小鎮和漁村發展起來的經濟特區城市,她美麗、包容、生機勃勃。一個歪曲的事件報導讓一些網友認為珠海是一個不講法治、不守規矩的地方。
傷害二,在不了解事件真實情況就開始謾罵指責,這就是網絡暴力,網絡諸多亂象之一。參與評論的一些人沒有理性思考,只顧謾罵發洩。
因為視頻裡店員具有明顯的地域口音,評論裡開始出現了「地圖炮」,進行地域歧視和指責。網絡世界中充斥的戾氣太多,就會出現互相傳染的情況。甚至會把受網絡戾氣影響的負面情緒折射在現實生活之中。
生活不可能一帆風順,自然會有坎坷,遇到挫折時,需要的是鼓勵與支持,而不是更多的負面觀點和悲觀情緒。
事件真實情況到底如何?
接到報警後,轄區派出所民警現場向雙方了解情況。原來,女大學生與商家前期商討過賠償問題,但沒有達成一致。一男同學得知後,攜同數名男同學和當事女生前往理髮店理論,過程中雙方出現爭吵和對罵。確有店員爆出過激言語,但被店長及時拉開。店長本人撥打110報警求助。民警了解情況後判斷事件由消費糾紛引發,雙方未發生肢體衝突,調解處理更為穩妥。在雙方同意調解的情況下,民警對事件進行了調解處理,處理結果當事雙方均表示接受認可。
這本是一件普通的糾紛事件,卻有微博大V帳號參與,不全面了解事件真實情況,僅憑一面之詞,斷章取義,還將店員過激言論作為標題進行炒作,吸引流量。
我們都知道有一句被稱之為「國罵」的粗俗口頭語,那就是「*你媽」,廣東話「*你老母」。這是一句在民間吵架時最常聽見的粗口。某些網絡大V是不是要以「街頭吵架,一男子恐嚇稱要暴力侮辱對方母親」為題報導?
標題黨,真的該歇歇了。
說回事件本身,恐嚇他人是否違法?答案是肯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但實際工作中,不可能把所有爭吵過程中說過的過激言論都按照恐嚇、威脅論處,那樣恐怕吵架雙方都不會滿意這樣的處理。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民警現場調解糾紛有無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其實,在公安機關執法指引中,是鼓勵對符合條件的民間糾紛依法進行治安調解的,以達到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的良好結果。一罰了之,有時候會把矛盾進一步激化,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消費糾紛本不屬於公安機關工作職責,接到報警求助,民警沒有推脫,積極在現場進行處理,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調教糾紛其實很難,消費前店家有無誇大宣傳,消費者是否期望太高,染髮藥水成本幾何?民警開展治安調解主要是講清法理和情理,勸說雙方冷靜思考,選擇對雙方來說都可以接受的結果。治安調解的嚴謹性肯定比不上去法庭打官司,但省時省力,很多群眾願意選擇這種處理方式。
中國警察是人民的警察,我們有不足、有缺點,隊伍中也有害群之馬。但我們這支隊伍中更多的是盡職和犧牲。
請網友,多一點理解、多一點支持;也歡迎多一點監督、多一點客觀理性的批評。
今天上午,製造本次熱點話題的某微博大V帳號的編輯積極與我們溝通,在了解事件過程後,第一時間刪除了視頻,為這種知錯就改的勇氣點讚。
瀟湘晨報綜合珠海公安
【來源:瀟湘晨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