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
突發,剛剛,銀保監會、證監會都有重磅消息,銀保監會宣布對6家保險、信託機構進行接管,而證監會方面,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被接管!
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們來看看。
銀保監會依法對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實施接管
銀保監會消息,鑑於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
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決定對上述六家機構實施接管。
一、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
二、接管組織。銀保監會派駐接管組。
三、接管內容。從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相關職能全部由接管組承擔。接管組行使被接管機構經營管理權,接管組組長行使被接管機構法定代表人職責。
接管組依據相關法律委託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壽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組建六個託管組,按照託管協議分別託管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接管後,被接管機構繼續照常經營,公司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接管組將依法履職,保持公司穩定經營,依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等各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其中,接管實施方法如下。
接管實施辦法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制定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六家機構接管實施辦法。
第二條 銀保監會成立接管組,接管組人員由銀保監會決定和更換。
接管組經依法公告後,對六家機構分別進行接管。
第三條 被接管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停止履行職責。接管組行使被接管機構的經營管理權及銀保監會授權的其他職責。接管組負責人行使被接管機構法定代表人職權。
第四條 接管組委託託管機構託管被接管機構業務,並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精算師、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處理接管有關事項。
第五條 接管組代表銀保監會全面負責接管事務,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銀保監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六條 被接管機構所有從業人員應積極配合接管工作,拒絕配合或妨礙接管工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七條 接管組人員的薪酬在原單位發放,被接管機構承擔因接管所產生的其他日常辦公費用及差旅費開支,並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第八條 銀保監會對被接管機構的接管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並對接管組進行考核評估。
第九條接管期限暫定一年。接管期滿,被接管機構已恢復正常經營能力的,接管組向銀保監會報送評估報告,經批准後可以結束接管。
第十條如接管工作未達預期效果,報銀保監會批准後,可依法延長接管期限。
延長期滿後如仍未恢復正常經營能力,或者有事實可以認定無法達成接管目的,經接管組評估並提交報告,報銀保監會批准後可結束接管,依法採取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接管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
另外,接管組組成如下:
接管組組成
一、天安財險接管組
組長:劉峰
副組長:唐洪濤、魏竹勇
二、華夏人壽接管組
組長:王毅
副組長:黃志強、郗永春、鄭海陽
三、天安人壽接管組
組長:陳映東
副組長:江先學、張忠良
四、易安財險接管組
組長:李有祥
副組長:鄧世傳、周伏平
五、新時代信託接管組
組長:賴秀福
副組長:傅英略、李勇鋒
六、新華信託接管組
組長:呂宙
副組長:金利佳、王利華
為何銀保監會要接管6家機構?
1、為什麼要接管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
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保險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新時代信託、新華信託兩家信託機構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銀保監會決定依法接管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
2、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被接管後的工作原則是什麼?
一是堅持依法合規,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接託管工作。二是堅持維護穩定,保持公司正常運行,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分類施策,根據每家公司的不同風險,採取不同的化解方式。四是堅持市場化,發揮專業中介機構作用,努力推動被接管機構市場化重組。五是堅持守住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3、接管後,是否還可以購買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產品?
可以購買天安財險等六家機構正常在售的金融產品。被接管的六家機構經營不中斷,可以正常開展業務。
4、託管組將發揮什麼作用?
託管組由太保財險等六家託管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成。託管組嚴格依照接管組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公正履行託管職責,全力幫助被託管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控體系,規範經營管理,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託管機構與被託管機構之間建立利益衝突「防火牆」,不爭搶客戶資源,不發生不當關聯交易。
5、接管後,保險消費者需要配合做什麼額外事項?
不需要。接管後,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和易安財險四家保險公司正常經營,各項保險業務照常辦理。
6、接管四家保險公司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有效保護,接管前籤訂的保險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四家保險公司接管前籤訂的保險合同繼續有效,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四家保險公司無論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如何變化,風險如何化解,相關保險合同合法權益都將得到保障。
7、當前我國保險業經營狀況如何?
我國保險業經營總體穩健,風險完全可控。2020年1-5月,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9555億元,同比增加171%,行業現金流充裕。2020年一季度末,納入銀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45%、234%,遠高於100%、50%的監管要求,整個保險業償付能力維持在高水平。四家保險公司出現風險完全不影響保險行業穩健經營的大局。
8、接管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後,公司債權人和信託產品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
接管後,債權人需根據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債權進行登記。接管組將對債權進行核對並確認。同時,接管組將積極採取多種有力措施清收資產,並爭取引入新股東增加資本實力,依法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信託產品投資者需根據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託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接管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並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公司積極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回收資金及時全部用於兌付投資者,切實保護信託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9、接管後,正常經營的信託業務如何處理?
接管後,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的信託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將繼續履行好受託人職責,維護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0、接管後,對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可能採取哪些風險化解措施?
接管後,接管組將按照「依法合規、維護穩定、分類施策、市場化、守住底線」的原則,穩妥化解被接管機構的風險。優先採取股權重組的方式,通過引入新股東加強公司治理,聘請專業團隊提升專業管理能力,加快盤活存量資產、加大司法催收力度,依法維護信託當事人和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
11、當前我國信託業經營情況如何?
我國信託業運行總體平穩,風險完全可控。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行業信託業務收入191億元,累計實現淨利潤126億元,盈利狀況保持良好。68家信託公司淨資產6429億元,同比增長7.9%,淨資本覆蓋率182%,監管指標保持平穩,行業風險抵補能力進一步增強。通過不斷加強亂象整治,信託公司業務結構持續優化,通道業務大幅收縮,主動管理能力不斷增強。依法接管個別高風險信託公司,不僅不會影響信託行業穩健運行的大局,而且更有利於提升全行業的風險抵禦能力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
六家被銀保監會接管的機構
情況如下
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1995年1月,總部設在上海浦東, 註冊資本177.6億元人民幣。
公司擁有33家分公司(含航運保險中心)、263家地市級中支公司及944家支公司級營業網點,經營區域覆蓋了除港澳臺、西藏、青海、寧夏及內蒙古以外的全國主要行政區域。
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保險成立於2006年12月,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一家全國性、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公司總部設在北京,在全國設有分支機構673家(含籌),人員隊伍超過24萬。目前,公司註冊資本金153億元人民幣,總資產4510億元人民幣。
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安人壽」)成立於2000年11月,總部位於首都北京。截至2019年年末,天安人壽註冊資本金145億元;總資產規模超2036億元,規模保費超714億元,原保險保費超520億元。
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易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安保險」)是國內四家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之一,2016年2月16日獲批開業,註冊資本金10億元,註冊地為深圳市。
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時代信託」)成立於1987年1月,前身為包頭市信託投資公司,2003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重新登記並更名為新時代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更名為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並換領新的金融許可證。2016年8月,公司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60億元。
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信託」)成立於1979年,是中國最早成立的信託公司之一。
2001年10月,新華信託成為首批5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審批,獲準重新登記,取得信託法人機構許可證的信託公司之一。
2009年1月,英國巴克萊銀行(Barclays Bank PLC)入股新華信託並持有19.50%的股份。
2012年,經中國銀監會重慶監管局批准,新華信託於2012年12月,將部分未分配利潤轉增為註冊資本,轉增後公司註冊資本為12億元。
2015年,經中國銀監會重慶監管局批准,新華信託於2015年7月,註冊資本增加至42億元。
證監會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實行接管
鑑於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盛證券)、國盛期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盛期貨)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第八條和第六十二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依法實行接管。
根據法規規定,證監會分別組織成立了相應公司接管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同時證監會分別委託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成立相應公司託管組,託管組在接管組指導下按照託管協議開展工作。
接管後,三家公司正常經營,客戶交易不受影響,資金轉入轉出等均正常進行。接管組及託管組將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穩定經營,依法維護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等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證監會為何接管這三家機構?
一、為什麼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實施接管?
答:鑑於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及國盛期貨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證監會依法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實施接管。
接管目標是保持3家公司的經營穩定,規範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期限屆滿確需繼續接管的,可依法決定延長接管期限。
二、接管工作將如何開展?
答: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經營管理權,接管組組長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職權。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的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停止履行職責。接管期間,接管組及託管組將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客戶資金安全,繼續保持公司經營穩定,規範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經紀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融資類業務、債券回購、同業業務等各類業務以及國盛期貨期貨經紀等業務照常經營。客戶證券交易、期貨交易不受影響,客戶資金轉入轉出正常進行;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各類業務合同繼續履行,資管產品的申贖正常進行。
三、目前,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情況如何?
答:目前,除上述公司治理問題外,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經營總體正常,員工隊伍穩定,各項業務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據三家公司2020年5月的月報,截至2020年5月底,新時代證券總資產221億元,淨資產95億元,淨資本71億元,風險覆蓋率275.50%,流動性覆蓋率1156.08%,淨穩定資金率165.22%。
截至2020年5月底,國盛證券總資產308億元,淨資產98億元,淨資本83億元,風險覆蓋率370.25%,流動性覆蓋率366.67%,淨穩定資金率183.53%。
截至2020年5月底,國盛期貨總資產7.46億元,淨資產0.89億元,淨資本0.71億元,淨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總額比例272.30%,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例974%。
四、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客戶資產是否安全?
答: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的經紀業務客戶資金、資產安全完整。證券客戶資金按規定存放於第三方存管銀行,並納入全市場客戶資金監控系統的監控,客戶持有的證券資產按規定存管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期貨客戶的保證金、客戶權益按規定納入全市場期貨保證金監控系統的監控。三家公司各類資管產品依法託管,資產安全充分保障。
五、證券期貨行業整體情況如何?接管相關證券、期貨公司對證券市場有何影響?
答:截至2020年5月底,證券行業總資產7.91萬億元,淨資產2.10萬億元,淨資本1.68萬億元,風險覆蓋率270.45%,流動性覆蓋率246.50%,淨穩定資金率150.06%。期貨行業總資產7832億元,淨資產1228億元,淨資本677億元,淨資本與風險資本準備總額比例312%,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例640%。總體來看,證券期貨行業整體運行規範,資本充足,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被接管屬於因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被實施風險處置的個案,對其接管是為了規範相關公司股權和治理結構,防範風險外溢,更有利於證券期貨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證監會會同有關部門依託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已建立流動性支持長效機制。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強市場監測,積極應對,穩妥推進接管工作,切實維護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確保金融和社會穩定。
三家被證監會接管的機構情況如下
新時代證券
新時代證券註冊地為北京市,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291,000萬元。公司下屬5家分公司,60多家證券營業部,。
國盛證券
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016年4月成為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670)全資子公司,註冊資本46.95億元。公司註冊於江西南昌,在上海、深圳、北京設立業務管理總部。
國盛期貨
國盛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5年,是國盛證券控股子公司。公司總部位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