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教育局、局屬各學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省關於規範教育收費相關要求, 持續規範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收費管理行為,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現就2020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仍按照市發改委《關於做好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淮發改收費[2017]417號)文件要求執行。
(一)學費:繼續實施免除全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政策。高中階段學費標準為:省級示範高中每生每學期850元,市示範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50元。
(二)住宿費:初中每生每學期30元,高中每生每學期40元。實行公寓化管理的住宿費標準按市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收費: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校只能收取作業本費一項代辦費項目,小學每生每學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20元。高中代收費採取集中預收、當期結算的方法收取,實行多退少補。預收標準為:高一、高二850元;高三500元。
(四)服務性收費:夥食費、公共洗浴費等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按相關規定收取。
民辦中小學收費項目按公辦中小學收費項目執行,對接受教育者收取收費項目僅限學費、住宿費、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除此,不得擅自設立任何收費項目。學費和住宿費按市發改委核定的 收費標準執行。民辦學校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提供方便收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應遵循「學生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嚴禁強制服務性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
二、收費相關紀律和要求
1、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落實「國家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惠民政策。2020年秋季免費教材款,要嚴格以免費學生電子學籍數為依據,杜絕將老師教學用書的教材作為免費教材發放;超學籍部分的費用由各校自行承擔。
高中階段教材款按照市發改委收費文件要求進行預收取,並及時與新華書店結算。
2、要堅持「一教一輔」和自願徵訂的原則,做好教輔材料自願徵訂工作。2020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教輔材料徵訂選用要嚴格按照《關於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中小學教材徵訂和教輔選用等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10號)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按照「一教一輔」和自願徵訂原則,做好無償代購服務。教輔材料款以學校為單位,及時與新華書店進行結算,直接繳存市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帳戶,不得存放學校帳戶或私人帳戶,確保當日繳清不過夜。
3、各學校學費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不得借今年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不得搭車收費,不得強行服務、強制收費。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佔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要按照規定時間結算代收費,代收費票據分兩種形式開具:作業本費使用財政局提供的代收代繳票據開具;教輔材料票據由新華書店提供並開具。
4、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收費前須在學校收費點或顯著位置向學生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費依據,獎助(減免)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調整收費政策時,收費公示要及時更新,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增強學校收費透明度。
5、各學校要嚴肅收費紀律,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若發生亂收費行為,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