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為了將一切的尊榮都歸給神,我們應當清楚地區分神與偶像
1.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使我們專靠神並承認祂是獨一的真神
此外,我們從一開始就教導認識神不在乎冷漠的思辨,因為認識神也包括尊榮神。在前面我們也提過如何正確地敬拜神,之後也會在更恰當的時候詳盡地談論這主題。現在我只要簡單地重複一下:聖經常常宣告只有一位真神,這不但是宣告神的名號,也是禁止將神的任何屬性歸給假神。從這裡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純正的基督教與迷信在哪些方面不同。希臘文單詞 euvse,beia?的意思是「宗教」,也暗示正當的敬畏。因為連在黑暗裡摸索的心盲的人,也可以感覺到必須遵守正確的準則,避免羞辱神。西塞羅認為(Cicero)「宗教」這一詞是源於拉丁文relegere, 這個看法是正確的,但他對拉丁人為何使用這詞的解釋卻有些勉強和過度——即虔誠的敬拜者重複地閱讀並查考是否為真的。其實我認為他們使用這一詞是因為這個詞的意思是「不隨己意敬拜」;因為大多數世人,不管其立場怎樣搖擺不定,都輕率地接受隨手可以抓到的任何信仰。然而真敬虔的人為了在信仰上站穩,會約束自己在正當的範圍內。同樣,迷信之所以被稱為迷信,是因為人不滿足神所吩咐敬拜祂的方式和秩序,於是就累積一大堆虛幻、無知的行為。
但不管這些單詞代表什麼,所有的時代都公認,謬誤已經敗壞、扭曲了真宗教。由此我們也可以推論,任何出於真知識之外熱誠的信念,儘管用迷信之人常用的藉口來辯護都是站不住腳的。即使眾人都秉持是這樣的信念,我們仍然要說這是邪惡的愚昧;因為根據我們之前已經教導過的,他們既不依靠神,也不喜悅尊榮祂。但神在宣告祂的主權的時侯說祂是忌邪的神,並且祂將嚴厲報應那將祂與假神混為一談的人(參閱出二十5)。接著祂為正當的敬拜下定義,使世人沒有不聽從的藉口。這些都已含括在祂的律法中。祂首先宣告祂是眾信徒唯一的律法官,為了使他們信服祂。同時祂也設立了準則,叫人按照祂的旨意正當地尊榮祂。就律法而論,既然它的用途和目的是多方面的,我會在恰當的時候討論。我現在只要稍微談到這點,即律法約束人,為了使他們避免陷入邪惡的儀式中。然而你們要留意我前面所教導的,我們若否認神任何的屬性就是竊取神的尊榮而褻瀆神。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地留意,迷信為了吸引人相信它而使用的各種詭計。迷信雖然引誘人敬拜假神,卻同時使人看來似乎沒有離棄至高的神,或將神貶低到與假神同等的地位;然而,即使迷信仍將神放在最高的地位上,但同時相信眾多地位較低的神,而將屬神的職務分給假神。上帝神性的榮耀被支解(雖然是以奸詐、隱秘的方式),以至於祂完整的榮耀不再單單屬於祂。古時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把眾多的神放在至高神之下。眾神中的每一位都按照它們地位的高低與至高神一同掌管天地。因此前幾個世紀去世的聖徒都被提高到與神同等的地位,並受尊榮,甚至代替神受人頌讚和祈求。的確,雖然這大大的貶低幾乎消滅神的威嚴,所存留的只是對祂大能的一些虛空概念罷了,但是我們以為這樣嚴重的褻瀆不會使神的威嚴失色,至終使我們上當而屈從假神。
2.無差別的區分
事實上,他們對 (敬拜)latria 和 (服事)dulia 所作的區分是蓄意捏造的,好讓他們能夠安然地將唯獨屬神的尊榮歸給天使和死人。因為,顯然天主教徒所歸給聖徒的尊榮和他們所歸給神的尊榮毫無分別。事實上,他們對神和聖徒的敬拜毫無差別,只是當他們被質問的時侯,極力想用這藉口擺脫:「我們毫無玷汙地將神所應得的榮耀歸給祂,因為我們把(敬拜) latria 留給神。」但既然我們所談論的是事實本身而非字面意義,誰能容許他們輕視這所有事情當中最重要的呢?他們的區分最後可簡化為:他們將 cultus(尊榮)唯獨歸給神,卻將servitium(服事)歸給其它的敬拜對象。(因為希臘文中的 latrei,a?與拉丁文中的 cultus 意思相同;doulei,a?正確的意思是 servitus;)但在聖經上這兩個單字的意思有時是相同的。然而假設這兩個單詞在聖經中有絕對不同的意思,我們就得對這兩個單詞下定義:doulei,a?一個是指服事;latrei,a?另一個則是指尊榮。但沒有人會懷疑服事比敬拜的層次更高。因為若甘心服事某人,不可能不同時尊敬此人。因此將層次高的尊榮歸給聖徒而將層次低的歸給神是不應當的。我知道有好幾位早期的教父都主張這區分。然而,若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區分是不正當而且愚蠢的,難道我們仍要接受這些教父的主張嗎?
3.尊榮偶像就不尊榮神
讓我們不再理會他們的鑽牛角尖而去查看事實。當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他們未曾認識神之前的光景時,他說:「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dulia」(加四8 p.)。當時他沒有稱之為 latria,難道這就成為他們迷信的藉口嗎?事實上,保羅將邪惡的迷信列為 dulia時,他對它的咒詛並不比使用另一個詞 latria 要少。並且當基督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太四10)為了抵擋撒旦的試探時,祂也沒有用latria這個詞。因為撒旦只要求基督在牠面前恭敬地下跪。還有當約翰在天使面前下跪時,天使也指責他(啟十九10;二二8–9),我們不要以為約翰愚昧到想要將唯獨屬神的尊榮歸給一位天使。他之所以被天使指責是因為任何與宗教有關的敬畏行動不可能不帶有敬拜的味道,所以他不可能向天使「跪拜」而不竊取神的榮耀。其實,歷史常常記載人受他人的仰慕:但這種仰慕的行為只是社會上的尊重。然而在宗教上卻並非如此;人一旦將敬畏的行動與宗教連結,就免不了褻瀆神的尊榮。
我們可以在哥尼流身上看到這一點(徒十25)。他至少敬虔到明白當將最高的尊榮歸給神。因此,當他俯伏在彼得面前時,雖然他並無意將彼得當作神來敬拜,彼得仍然急切地禁止他這樣做。為何彼得不許他這麼作呢?就是因為無論人能多麼清楚地辨別神或受造物該得的尊榮,人仍然會不由自主地將唯獨屬神的尊榮歸給受造物。所以若我們真的主張一神論,就當留意我們不可竊取神絲毫的榮耀;一切的榮耀都要歸給獨一真神。因此當撒迦利亞預言教會的復興時,不但極具說服力地宣告:「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的」,也宣告「祂的名也是獨一無二的」(亞十四9 p.),無疑是要證明神與偶像勢不兩立。我們將在恰當的時候教導,神要人如何尊榮祂。因神喜悅藉祂的律法吩咐眾人何為善、何為義,並且用這可靠的準則約束人,免得人任意妄為並隨己意捏造任何敬拜祂的方式。
由於我不想同時將許多的主題硬塞給讀者,因此就不再多談這一主題。我們只要明白一點,即當我們舉行任何宗教儀式時,若我們的對象不是獨一的真神,我們就是在褻瀆神。人的問題是首先迷信地將屬神的尊榮歸給太陽、星星或偶像。之後人又出於野心將屬神的榮耀歸在人身上,因此玷汙了一切聖潔的事物。雖然人在心裡仍存留當敬拜至高者的觀念,然而人已習慣毫不分辨地獻祭給守護神,地位較低的神,或已死的英雄。我們非常容易犯這樣的罪,甚至將神唯獨為自己存留的尊榮分給眾多的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