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大羅翔說刑法:2020「法考」客觀題的48個重點提醒

2021-01-07 厚大羅翔說刑法

一、刑法解釋

1.體系解釋具有相對性,注意收購、販賣在有些地方可能解釋為為了賣而買,或者買後再販,在有些地方可以解釋為為了食用而購買,或者只賣不買。

2.目的解釋可能是擴張的效果

二、時間效力

1.行政法規如果對刑法條文的概念進行修改也要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三、不作為犯

1.不作為犯一般不懲罰未遂。

2.純正的不作為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區分。

3.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都有可能引發作為義務。

四、危害結果

1.抽象危險和具體危險的區分,抽象危險不是構成要件中的危害結果。

五、因果關係

1.只要創造了法律所禁止的危險,並導致該危險的實現才具備因果關係:張三投毒導致強人王五昏睡,王六利用此機將王五用刀殺死,王六隻創造了刀殺危險,所以張三與死亡結果無關。如果王六在王五昏睡後,又繼續注射等量毒藥,和張三之毒共同導致死亡結果,則屬於重疊的因果關係

六、犯罪故意

1.評價錯誤是法律認識錯誤。

2.對象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區分,尤其注意輕傷沒有未遂,也不懲罰過失。

3.因果關係的認識錯誤注意構成要件的提前實現:甲下了大量安眠藥想讓李四昏迷後將其殺害,但李四中毒而死,甲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既遂。但甲下了一顆安眠藥想讓李四昏迷後將其殺害,但李四過敏而死,甲以為李四昏迷,將其扔入河中,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的未遂

七、正當防衛

1.防衛過當要同時行為不當和結果不當2.輕傷一律不是防衛過當

3.濫用防衛權缺乏防衛意圖,不可能是防衛過當4.一般防衛也可能出現傷亡結果

八、被害人承諾

1.被害人的動機錯誤不影響承諾的有效性

九、責任能力

1.張三14歲生日當天殺人,被害人次日死去,張三不承擔責任。

十、未完成罪

1.中止與未遂的判斷:張三在飯中投毒,結果飯食中掉了一隻蟑螂,被害人倒掉,這是未遂。

2.造成損害的中止必須是中止前的行為造成的。

十一、共同犯罪

1.犯罪集團的分子是主犯,所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首要分子是主犯

2.間接正犯與片面共犯的區別

3.主犯的認定

十二、罪數

1.想像競合和法條競合的區別,玩忽職守罪和傳染病防止失職罪是法條競合

十三、刑罰

1.特別自首與立功的區別:甲因為盜竊罪被抓交代了自己和李四實施轉化型搶劫的事實,並提供了李四躲藏的地址,使得李四被抓獲,這是特別自首和立功。

2.追訴時效,核准追訴

十四、分則

1.高空拋物不一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注意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妨害傳染病防止罪的區別。

3.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螞蟻花唄、小貸平臺都屬於貸款平臺,可以構成貸款詐騙罪。

4.合同詐騙罪的非法佔有目的。

5.強姦罪中姦淫幼女是從重情節、猥褻兒童罪的加重情節要注意。

6.非法拘禁罪的結果加重犯。

7.刑訊逼供罪沒有結果加重犯,只有轉化犯。

8.組織出售人體器官罪中的欺騙。

9.搶劫罪的對象錯誤。

10.三角詐騙,被騙人要有處分權,工商局、房管局都無處分權。

11.組織考試作弊罪,組織高考體育特長生比賽服用興奮劑構成此罪。

12.暴力襲警是妨害公務罪從重情節。

1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詐騙罪幫助犯可能競合。

14.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中的違法犯罪的理解。

15.毒品犯罪中販賣,代購行為即便不獲利也有可能構成販賣毒品罪

16.收錢不辦事的處理,斡旋受賄人收錢不辦事,只要客觀有職權地位的便利聯繫,主觀上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許諾,就構成受賄罪既遂,送錢人構成行賄罪

17.受賄又徇私枉法,從一重罪,但受賄又徇私舞弊減刑,數罪併罰

考試的做題技巧

1.出現按照「司法解釋、司法實務」的字樣,一般都是正確的。

2.出現「無論按照何種理論,都不能認定為」,這種說法一般多是錯誤的。

3.每年會有一道無罪的題目。

4.速度第一,先保證做完。不會選的話,多選題選ABCD

5.讀不懂的選項一般都是正確的。

6.越是前面的題目越難,不要影響做題節奏。

祝大家發揮到最好水平,謝謝各位投入時間助力中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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