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電動汽車產業可謂是風起雲湧,在人們的印象中電動汽車是新興事物,代表著高科技和未來。但其實,電動汽車早就出現了,而且還早於燃油汽車。
電動汽車的發展史
電動汽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電機和電池。
先說電機。
1828年,匈牙利人耶德利克·阿紐什最早於在實驗室試驗了電磁轉動的行動裝置,由此,全世界第一臺電動機誕生了。製造出電動機後,創造了一種由他的新電動機驅動的小型汽車,由此拉開了「電動玩具汽車」的製造史。
在他之後,1834年,美國佛蒙特州的鐵匠託馬斯·達文波特建造了一個在較短的軌道上行駛的小型模型車,為後來的有軌電車電氣化鋪平了道路。1835年,荷蘭格羅寧根的 西布蘭德·斯特拉廷斯教授和他的德國助手克里斯多福·貝克爾共同創造了一種小型電動汽車,由不可充電的原電池供電。第一個已知的電力機車由蘇格蘭的化學家羅伯特·戴維森於1837年建造。它由原電池供電。後來戴維森建造了一個更大的機車,取名名為加爾瓦尼,該機車於1841年在蘇格蘭皇家藝術協會展覽會上展出。
接著再看電池。
剛才提到原電池,我們簡單了解下。
原電池就是將電解質溶液製成膠狀,不流動,也就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乾電池,普通鋅錳、鹼性鋅錳電池等都是乾電池。能充電二次使用的電池稱為充電電池或蓄電池,放電後可以再充電使活性物質獲得再生,放電時就是把化學能轉化為電能。
要做電動汽車,當然得使用能夠二次充電的蓄電池了,不然也不環保啊,是吧。
1859年,法國物理學家加斯頓·普蘭特發明了鉛酸電池,這種蓄電池是第一款商業化的可充電電池。雖然當時他發明的鉛酸電池後人還經過很多的改進和完善,但是這是一個偉大的發明,鉛酸電池的應用至今仍很廣泛。
終於,1880年,法國電氣工程師和發明家古斯塔夫·特魯韋將西門子開發的小型電動機、鉛酸電池蓄電池、車三者合體了,召喚出了世界上第一輛電動汽車。
有了第一輛,第二輛就快了。
1885年,英國電氣工程師,發明家和實業家託馬斯·帕克在伯明罕的電車軌道上測試了由電池供電的原型電車。普遍認為,第一輛真正的電動汽車是1888年由德國企業家和發明家安德烈亞斯·弗洛克所發明。
電動汽車的黃金時代
在內燃機佔主導地位之前,電動汽車還擁有許多速度和距離記錄。其中具標誌性的就是突破105.88 km / h的速度,由卡米爾·詹齊於1899年4月29日在他的「火箭形」車輛雅邁Contente,達到的最高速度105.88 km / h。
在1890年代末和1900年代初,人們對電動汽車的興趣大大增加。
電動計程車在19世紀末問世。
在倫敦,沃爾特·伯西(Walter Bersey)設計了電動汽車計程車車隊,並於1897年將其引入倫敦街頭。由於這些電動車行駛的時候發出的電機特有嗡嗡聲,它們被暱稱為「蜂鳥」。
同年,在紐約市,塞繆爾的電動汽車和旅行車公司開始運營。該公司一直運行到1898年,當時有多達62輛計程車在運營,直到其金融家對其進行了改革。
20世紀早期,電動汽車比其的競爭對手具有許多優勢。它們沒有汽油車產生的振動,氣味和噪音。他們也不需要換檔。(雖然蒸汽動力汽車也沒有換擋,但在寒冷的早晨,它們的啟動時間長達45分鐘)。而且在電啟動發明之前,汽油車和柴油車都需要配有手動啟動引擎的曲柄,就像我們小時候看到的拖拉機啟動一樣。而且因為電動汽車操作簡單,特別受到女司機的歡迎。
到1912年,許多家庭已通電,電動汽車面臨沒地兒充電的問題也解決了,使汽車的普及率激增。
電動汽車的銷量在1910年代初達到頂峰。那段時期,美國有40%的汽車由蒸汽驅動,38%由電力驅動,22%由汽油驅動。美國總共註冊了33,842輛電動汽車,美國成為電動汽車獲得最多認可的國家。
和現在電動汽車以內飾和科技吸引人差不多,早期的電動汽車擁有豪華的內飾,並充滿了昂貴的材料,這是為了上流社會的顧客而設計的。
為了克服電動汽車的有限行駛範圍和缺乏充電基礎設施的問題,早在1896年就有人提出了車電分離和換電的服務。
該概念最早由Hartford Electric Light Company付諸實踐。這項服務最初可用於電動卡車,車主從通用汽車公司購買了不帶電池的車輛,並通過可更換電池從哈特福德電氣購買了電池。車輛所有者需按裡程支付電費、按月支付服務費。車輛和電池是分離的,能夠方便快速更換電池。該服務在1910年至1924年之間提供,覆蓋距離超過600萬英裡。從1917年開始,在芝加哥為Milburn Wagon Company汽車的車主提供了類似的服務。
電動汽車的衰退
在20世紀初獲得成功後,電動汽車開始逐步失去在汽車市場上的地位。大多數電動汽車製造商在1910年代停止了生產。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燃料匱乏的歐洲國家嘗試了電動汽車,但總體而言,電動汽車技術卻停滯了。
導致了這種情況的原因,大致分析為以下五種:
第一是道路設施的改善。隨著公路越修越長,人們可以開著汽車行駛更長的距離,而在這一方面電動汽車始終屬於劣勢。第二是石油的大量發現。油價已下降到人們能承受的範圍,相對當時的電價甚至更加便宜。第三是汽油車速度的提升。相對於汽油車,普通電動汽車速度較慢,不超過65KM/H,只適合城市使用。第四是汽油車越來越舒適。到了1912年,得益於查爾斯·凱特林電啟動器的發明,汽油車不再需要使用手搖曲柄啟動,操作變得容易;消音器的發明也讓汽車的噪音降至可接受範圍之內。第五是電動汽車的價格過高。到1912年,電動汽車的售價幾乎是汽油車的兩倍。
這五種情況,有的已經得到很好的解決和控制,比如行駛裡程,有的甚至已經成為電動車的優勢,比如用電價格。
那麼,電動汽車會不會捲土重來,重新成為人們的用車首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