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院學〔2020〕45號
各系、國際教育學院: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函〔2019〕105號)、全國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及材料報送和資金發放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105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50號)文件精神,以及《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辦法》(閩師協辦〔2007〕11號)的相關規定,為做好我院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人選推薦和評審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的評選
(一)評選對象
我院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評選條件
1.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必須符合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申請條件,學生學業成績和素質綜合考評成績均須在10%以內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即未參加過補考者)。具體評選條件依照《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辦法》(閩師協辦〔2007〕11號)。
2.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排名超出前10%(排名以同年級同專業總人數和名次確定,下同),但達到前30%、沒有不及格科目,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藝術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也可申請。具體如下:
①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②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通過專家鑑定的高水平論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過專家鑑定的學術專著。
③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④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通過專家鑑定的國家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⑤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上場主力隊員。
⑥在藝術展演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獲得一、二等獎,參加省級藝術展演獲得一等獎;藝術類專業學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⑦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⑧其它應當認定為表現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於10月21日前向所在年級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6)。
(四)推薦方式
各系成立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輔導員或班主任、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系擬推薦學生名單,經系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提出初評名單,並備註差額推薦學生,向系內師生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五)請各系根據評選條件要求,在校生人數達到2000人及以上的,推薦3名擬評對象,可備選1名;在校生人數不足2000人的,推薦2名擬評對象,可備選1名;在校生人數不足500的推薦1名擬評對象。並於10月26日前將本系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連同《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雙面列印)、《本專科國家獎學金-導入模板》(附件3,電子版)一起報送學生事務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學生事務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集中評議,提出學院18名國家獎學金建議名單(其中定額16名,送教育廳差額評審2名),報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定後,在全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結果上報省教育廳。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
(一)評選對象
我院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評選條件
1.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須符合優秀學生二等獎學金申請條件,上學年學生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分均須名列所在年級同專業前40%,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即未參加過補考者)。具體評選條件依照《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管理辦法》(閩師協辦〔2007〕11號)。
2.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的成績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原則上均必須位於前40%,同年級專業的成績排名靠前者優先,且參評當年沒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項排名未進入前40%,但均在60%以內的,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比較突出。具體如下:
①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我校產生重大影響,在全省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②在學術研究上取得優秀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有關權威刊物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
③在學科技能競賽方面取得優秀成績,在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類、職業規劃類、教學技能類大賽,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④在創造發明、創新創業成果方面取得優秀成績,成果獲省、市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
⑤在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秀成績。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市級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是「主力隊員」。
⑥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優秀成績,參加省級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市級比賽獲得第一名。集體項目應填寫「主要演員」。
⑦獲福建省最美學生、福建省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福建省十大傑出青年、福建省青年五四獎章等省級榮譽稱號。
(三)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於10月21日前向所在年級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7)。
(四)推薦方式
各系成立分管領導為組長、資助工作人員、輔導員或班主任、學生代表等為成員的評審小組,通過民主評議等方式確定本系擬推薦學生名單,經系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後,提出初評名單,向系內師生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
(五)各系根據學院下達的評選名額和有關條件要求,對申請學生進行評選,確定本系推薦名單,並於10月26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在線生成雙面列印)、《本專科勵志獎學金-導入模板》(附件4,電子版)報送學生事務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及各系(2017、2018、2019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各系具體名額分配如下:
系別 | 分配名額(人) |
國際商學系 | 41 |
經濟與法學系 | 41 |
文化產業系 | 49 |
外語系 | 28 |
管理學系 | 83 |
信息技術系 | 69 |
國際教育學院 | 2 |
合計 | 313 |
(六)學生事務部在認真審核各系上報材料的基礎上,提出院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建議名單,並報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定後,在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名單APP管理權限範圍內教師及學生可見),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審結果上報省教育廳。
(七)各系材料匯總後請按年級專業整理好,並自行檢查一遍。電子版名單統一發送至郵箱:xhxsb@fjnu.edu.cn,發送標題為「***系2019-202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系充分認識做好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重要性,廣泛宣傳,精心組織,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開展,推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同一學年同一學生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各系對國家獎學金報送名單需進行排序;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務必認真核對好學生學號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確保報送信息準確性。參評學生獲獎情況要以2019—2020學年中所獲得的獎項為準,其他學年所獲獎項僅作參考。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請各系根據《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樣表)》(附件1)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樣表)》(附件2)認真組織申報學生填寫,特別要對照樣表,圍繞資格條件、報批流程、材料格式三個方面,逐項逐條審核把關,保證材料準確無誤。不得更改表格的內容、格式,或使用自製表格,本人申請理由、推薦理由、院(系)意見欄及籤名處,必須由相關責任人親手籤寫(必須正楷);其他內容可以使用電腦錄入,不得塗改(如該項無內容,請留白)。
(四)根據省教育廳要求,2020年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核、公示等環節同時需通過「福建助學」APP完成,具體操作流程(詳細流程見附件3,因系統暫不完善,故線下同步進行)。
附件.zip
附件: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填表說明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填表說明
3.國家獎學金及國家勵志獎學金線上申請審批流程
4.本專科國家獎學金-導入模板
5.本專科勵志獎學金-導入模板
6.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空白)
7.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空白)
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學生事務部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