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大全民閱讀推廣人、「閱讀改變中國」年度十大點燈人,連續獲得廣東省青年教師閱讀教學大賽一等獎、感動深圳教育年度人物等4項大獎……曾經在眾人眼中,資深「兒童閱讀推廣人」胡紅梅是「讀書量大、從教經驗豐富、非常勤奮」的深圳名師,是全國兒童公益閱讀領域的領頭人,而近來因「涉嫌抄襲學術不端」事件,她幾乎在一夜之間跌落神壇。(3月16日 《中國青年報》)
由於在出版書籍、工作室微信公號的推文、主編的校本教材等中存在剽竊行為,近日,胡紅梅被深圳龍崗區教育局通報處理,責令立即停止所有侵權行為,撤銷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責成所在學校本學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中將其定為「不合格」等次。隨後當事人在朋友圈發出「致歉聲明」,表示其在著作版權上認識不夠,只是單純考慮到將優秀作品、教學方法公益推廣,忽視了引用他人優質內容需遵循的著作權原則,犯下了錯誤。
縱觀胡紅梅的成名歷程,她無疑更像是一個傳播者,而不是一個創作者。作為「傳播者」,胡編寫了10冊實驗學本,為全區教師開設閱讀指導課,點燃全國多地教師熱愛閱讀的星星之火,無疑是成功的;但作為「創作者」,其深陷抄襲門,失信於讀者,也必將自絕於讀者。
經濟的發展和信息的爆炸,日益形塑和突出兒童閱讀求知的內核。在這一背景下,兒童閱讀推廣顯然是一樁好事,有助於引導孩子「開卷有益」;但隨著大量資本湧入,除了情懷加持,背後不乏功利心的驅動,如今更是被明晃晃貼上「商業化」和「圈子化」標籤,甚至催生出「點燈人就是點錢人」的說法。
兒童閱讀推廣是一項公益事業,當其成為一門「生意」,形形色色的組織和個人便會不斷消解這一概念的外延,令一些質量不佳、涉嫌抄襲的圖書走「捷徑」收割市場,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也會加劇家長和學生的負擔,同時將學校或老師拖入「不當謀利」的漩渦之中。這也不難理解為何會出現別人歷時多年出書,「精華」卻被免費當做胡等人的自家成果發布的「猛操作」。
就此而言,兒童閱讀推廣要防止變味,就要避免一味鑽在錢眼兒裡。教育部門要態度嚴肅、旗幟鮮明地規範出版社和教育者的行為,不能讓抄襲、剽竊大行其道;教育者研發課程要「靜得下心」,更要「守得住法」;校園也應加強事前審查,不能隨意為各種推廣敞開方便之門,哪怕對方高舉童書或兒童閱讀的大旗。在正常的作家與學生互動活動和圖書推廣、營銷之間,應該有一道清晰的紅線。「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但在兒童閱讀推廣這件事上,成年人必須要分清對錯。
「兒童閱讀熱」之下,閱讀推廣該怎樣開展?如何守住閱讀「初心」?這些問題都值得深思。事實上,兒童閱讀推廣不能變成一隻筐,什麼都往裡裝。在注意力有限的情況下,我們應儘可能去其糟粕,為真正的好書、好作家「站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