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3年度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
新出廣職改〔2013〕3號
有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職改辦,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直屬機構)、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有關企業集團(總公司)人事(職改)部門,中國出版集團公司、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科技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直屬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3年度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職稱評審材料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要求
(一)參評人員
在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編輯現職崗位從事編輯(包括美術編輯及技術編輯)並取得責任編輯證的人員和校對人員;在報社及時政類期刊從事校對工作的人員;在出版研究機構從事出版專業研究工作和在版權機構從事版權保護工作的人員。
(二)外語水平
職稱外語水平測試成績達到A級或B級全國通用合格標準;或者達到本級別外語水平測試成績45分以上(含45分);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至2013年6月30日,工齡滿30年或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5年。
(2)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3)取得博士學位。
(4)在國外留學一年以上,或作為訪問學者由國家派出留學半年以上。
(5)參加《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級(A級)考試。
(6)參加TOEFL(託福)考試、IELTS(雅思)考試或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取得分數超過該考試滿分50%以上。
(7)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並經兩位在職譯審審定或經國家外文翻譯機構認定具有較高外語翻譯水平。
(8)經總局職改辦認定從事美術編輯、書籍報刊裝幀設計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三)計算機能力
45周歲(含)以上申報人員必須參加B級水平考試(四個模塊: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45周歲以下申報人員必須參加A級水平考試(六個模塊:文字編輯為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或Photoshop;美術編輯為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ageMaker或InDesign,⑥Photoshop),已取得B級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從事專業直接加考所缺的兩個模塊;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參加全國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算機水平考試並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應模塊合格證書。
(2)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科學教育、軟體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式設計師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4)取得博士學位。
(四)學歷及任職年限
1.申報高級校對或技術副編審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或2002年年底前已取得一級校對、技術編輯職稱後,從事校對或技術編輯工作滿5年。
(2)具有其他專業中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後,從事校對或技術編輯工作滿3年,且與原專業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3)取得博士學位,並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後,在出版單位從事校對或技術編輯工作滿2年。
(4)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校對或技術編輯工作滿1年(轉評)。
2.申報副編審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或2002年年底前已取得編輯專業中級職稱後,從事編輯工作滿5年。
(2)具有其他專業中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後,從事編輯工作滿3年,且與原專業中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3)取得博士學位,並取得《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後,在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2年。
(4)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1年(轉評)。
3.申報編審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原新聞出版總署或本單位主管部門組建的編輯(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同意)評審取得副編審職稱後,從事編輯工作滿5年。
(2)2001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4年。
(3)2001年12月31日以後具有其他專業副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並按規定已轉評為副編審職稱後,從事編輯工作滿3年,且與原專業副高級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4)具有其他專業正高級職稱調入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工作滿1年(轉評)。
(註:學歷均指國民教育系列,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30日。)
(五)論文論著
申報副高級職稱需提交任現職以來發表的出版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出版專業論文至少1篇),或提交出版專業或相關專業論著1部。(註:提交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第一作者,與他人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3萬字。)
申報正高級職稱需提交任現職以來發表的出版專業論文或相關專業論文3篇(出版專業論文至少2篇),或提交出版專業或相關專業論著1部。(註:提交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第一作者,與他人合作的論著,本人獨立撰寫內容須超過5萬字。)
出版專業論文論著是指編輯出版專業方面的論文論著,相關專業論文論著是指與本人編輯出版業務範圍一致的專業論文論著(如:從事法律專業圖書編輯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法律專業論文論著)。提交的論著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公開出版發行的,論文要有論點和論據,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行業報紙上發表的,出版(發表)時間截至2013年6月30日。學位論文、內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和任現職以前發表的論文論著不能作為參評的論文論著。
(六)破格條件要求
1.任現職期間本人或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的項目獲得全國性出版獎項,可提前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
2.具有大專學歷且1987年以前開始從事出版工作,任現職期間獲得省部級以上編輯、出版獎項的人員可破格申報副編審職稱。
3.因工作需要由外單位引進到出版單位從事管理或專業技術工作且勝任現職工作的優秀人才,可比照出版單位同等(學歷、工作年限)人員職稱情況破格申報副編審。
全國性出版獎項名稱見附件1。
(七)同級職稱轉評
非出版專業高級職稱申請轉評同級別出版專業職稱,其外語、計算機成績不再要求,其他申報條件與正常申報相同。
(八)不得申報人員
近3年內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司法或出版行政管理機關處罰的直接責任人員。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員。
3.在重大責任事故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職稱有關考試或申報過程中有作弊、作假行為的人員。
二、申報程序
(一)單位初評推薦
出版單位初評推薦工作,應組建不少於7人的由行政管理人員與專家組成的推薦小組,負責推薦參評人選。推薦小組中專家應具有高級職稱,具有出版專業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得少於1/2。推薦小組會議到會人數不得少於7人,同意票數超過到會人數1/2的方可推薦申報。
破格申報人員須向單位提交破格申報書面申請;出版單位組織行政與專家推薦小組對破格申報人員進行出版理論和專業水平考核的答辯,撰寫1000字左右的答辯意見。
(二)單位內部公示
出版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計算機能力、外語水平、工作業績、獲獎情況、學術成果等的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實和認定。
申報人員所有申報材料須在本單位公示1周,公示時須同時公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總局職改辦,電話:010-83138770)和本單位人事部門的聯繫電話。全部申報材料必須是經公示後核定無異議的材料,公示後不得隨意添加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即退回該單位所有委託評審材料,並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人員,次年不受理其委託評審申請。
(三)主管部門審核
公示後的申報材料須報送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後,由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委託評審函報總局職改辦。出版單位主管部門人事(職改)部門對破格申報人員材料審核同意後,須出具相應的破格審核報告。
(四)總局答辯要求
為更全面地了解申報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總局職改辦將組織專家組對申報人員進行抽查答辯,答辯對象主要是破格申報人員和上一年度評審未取得相應任職資格的申報人員。正常申報人員也可提出答辯申請。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
1.主管部門委託評審函;
2.申報材料公示情況證明;
3.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材料一覽表;
4.破格人員破格申請報告、單位答辯意見、單位推薦意見、主管部門破格審核報告。
(二)申報人員資格材料(A袋):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一印製)一式二份,另附與評審表上相同的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張;
2.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複印件;
3.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或成績通知單)複印件或有關證明;
4.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或相應模塊合格證)複印件或有關證明;
5.身份證複印件;
6.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複印件;
7.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僅對必須提供人員)、責任編輯資格證書(僅對必須提供人員)、聘任證書複印件;
8.崗位培訓合格證書複印件(僅對應參加崗位培訓的人員);
9.繼續教育證書複印件;
10.獲獎證書複印件。
(三)申報人員業績材料(B袋):
1.出版專業推薦材料簡表;
2.能反映或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水平的選題報告(或年度規劃、欄目策劃)、審稿意見、覆審意見、論文論著(美術作品)。
四、評審結果公示
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擬授予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人員,將於評審會後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http://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欄公示1周,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總局職改辦正式發文予以確認。對公示中有問題的人員,總局職改辦核實後按程序取消其資格。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以本通知為準,之前有關文件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申報材料說明》。
(三)申報材料須由委託部門報送,或經委託部門同意由申報人所在新聞出版單位人事部門報送。
(四)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的每周二、四,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電子表格等,可從http://www.gappedu.gov.cn職稱評審專欄查閱、下載。
(六)報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甲4號物華大廈五層520室
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
聯繫人:王鑫
電話:010-68008752 68008166(傳真)
(七)評審結果由總局職改辦通知委託單位,委託單位將評審結果通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人事部門按總局職改辦的要求領取通過人員證書,同時辦理材料清退手續。
(八)政策諮詢:
總局職改辦
聯繫電話:010-83138770
附件:
全國性出版獎項名稱
申報材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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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