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來賓警方發布一則協查通告,懸賞2000元尋找肇事嫌疑人。11月9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來賓交警獲悉,通告發出第三天,嫌疑人的兒子就主動帶著父親來到交警大隊,向辦案民警交代了肇事的全過程。
11月1日晚8時許,在忻城縣芝州二路都樂村自由屯附近路段一輛自行車倒在地上,路面上一攤血跡,而嫌疑人以及肇事車輛卻消失得無影無蹤。
民警立即走訪附近村民,據村民反映:事故發生在19時50分左右,當時自行車與一輛紅色三輪摩託同向從縣城往城南方向行駛,聽到有碰撞的聲響後,發現是一輛紅色三輪車發生了交通事故,隨後就見到三輪車倒車並逃離了現場,有可能還存在再次碾壓傷者的嫌疑。
熱心的村民發現有車輛肇事逃逸,於是趕緊朝三輪車逃竄的方向追去,但是最後沒能發現其蹤影。而傷者眼睛受傷比較嚴重,已經被送往醫院救治。
民警隨後趕往醫院向傷者了解情況,據傷者藍某介紹,當時藍某從縣城舊市場沿著芝州二路回家,行駛至事故路段時,除了知道自己是被後方同向的車輛追尾碰撞外,再無辦法提供其他有效的線索。
通過監控視頻,民警了解到事故的真實情況:事發時,一輛三輪車從後方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行駛的自行車,在自行車倒地之後,三輪車停了一下。隨後再也沒有猶豫,直接倒車後繞過路肩逃離現場。
儘管監控視頻拍下了事發經過,但由於事故地點的沿途村莊和分叉路口太多,監控範圍無法做到全覆蓋,民警視頻追蹤原都樂收費站就發現肇事者駛進小路再無蹤影。
於是辦案民警一邊張貼協查通告,一邊走訪居民,差不多過去兩天,民警的偵查工作還是毫無進展。直到3日18時許的一個電話,讓該案的偵查工作有了轉折點。
男子給警方打電話稱,事故是他的父親造成的,11月4日,上午8時許,在親人的陪同下,曾某來到了忻城縣交警大隊,並向辦案民警交代了肇事的全過程。
據曾某交代,當晚其去縣城買藥回來,經過事故路段正常行駛,發現右邊行駛的自行車時兩車已經很近,不知怎麼就撞在了一起。接著就下車推車往後倒,最後啥都不想就駕繞過路肩逃離現場。
目前,傷者已轉往南寧市進行治療,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當中。
警方提示,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後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根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宋霞 通訊員 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