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的有罪證據?

2020-11-27 南京徐劍

11月25日,澎湃新聞發布了一篇題為《直擊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其核心內容為:左德剛仍否認殺人,偵查人員出庭。需要注意的是,10年時間裡,被告左德剛故意殺人案經歷過過5次判死刑,1次判無罪,其生死可謂跌宕起伏。

刑法的機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刑法的保護機能與刑法的最終目的具有一致性——保護法益;另一方面,權利保障機能在於保障無辜的公民個人不受法律追究。就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而言,既要還申訴人楊中芬兒子的一個公道,又要保障左德剛的權利。

從疑罪從無的觀念看,我們需要考察左德剛1次判無罪的理由。判決書詳細闡述了安徽高院判左德剛無罪的理由共有6項。作者認為,該判決闡明的理由還是值得商榷,主要包括「案件偵破不自然」和「沒有指向實施犯罪的客觀性證據」,作者提示如下,供公眾參考。

  • 「案件偵破不自然」並不是法律用語,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是刑事立案的材料來源之一,司法實踐中,因故意殺人罪被群眾舉報被判處有罪的有許多。左德剛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舉而偵破,符合常理。至於檢舉內容前後不一,由於案發3年才舉報,相反,3年後舉報的內容高度一致,很可能就是陷害。
  • 「沒有指向實施犯罪的客觀性證據」的描述更是令法律人士大跌眼鏡,證據的特徵性表明,所有的證據必須具有客觀性,主觀臆想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物證僅是法定證據種類之一,認定是否構成犯罪不一定需要物證,例如,左德剛供述的用繩子勒周楊的脖子的「繩子」為物證,「繩子」無法收集並不影響定罪量刑。

作者通過澎湃新聞披露的信息,歸納出認定左德剛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有罪證據有:左德剛等三人有罪供述;舉報人的舉報以及「準目擊證人」石建秀等人的證言。需要注意的,有罪證據確實、充分,排除無罪的可能性,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為,如果案內有無罪證據尚未排除,不能得出有罪的結論。

遭受了刑訊逼供成為左德剛唯一認定無罪的理由,作者認為,左德剛等三人有沒有被刑訊逼供才是本案的焦點。本案有「準目擊證人」,同時也表明本案還有「正式」的目擊證人,要麼「正式」的目擊證人陷害左德剛等三人,要麼左德剛及其辯護人善於辯解。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相關焦點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本月23日宣判,再審時左德剛仍否認殺人
    12月21日,澎湃新聞從死亡少年周楊母親楊中芬委託的代理人、嫌疑人左德剛的辯護人處獲悉,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本月23日對左德剛再審一案進行宣判。 11月25日,安徽省高院在阜陽中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庭審持續一天,至當晚7時許結束。
  • 直擊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左德剛仍否認殺人,偵查人員出庭
    11月25日,安徽高院在阜陽中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圖11月2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上午的庭審主要圍繞非法證據排除程序進行。左德剛仍堅稱自己無罪(註:本文指的「罪」均為故意殺人罪),自己遭受偵查機關的刑訊逼供作了有罪供述。其辯護律師徐昕、襲祥棟向法庭提出了異地管轄、非法證據排除等訴求。
  • 再起波瀾:少年沉屍公廁案,五次判死刑後無罪釋放
    11月23日,從安徽「廁所沉屍案」當事人左德剛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該案將於11月25日在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開庭。此前,左德剛在歷經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後安徽高院啟動再審,左德剛釋放43天又被抓回。
  • 安徽男子因13年前的「少年沉屍公廁案」五次被判死刑,無罪釋放42天後又被逮捕
    我們和那位少年也從沒怨恨和矛盾,怎麼會致人於死地?」該案代理律師、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說,左德剛案原終審判決清晰地解釋了無罪理由為證據不足。回家後的左德剛小鎮命案16歲少年被殺害沉屍公廁左德剛的妻子張鳳霞說,他和左德剛生活多年十分了解他的性格,不是奸惡之人,「那個被殺害的孩子,我們除了在網吧見過外,跟他和他的家庭都沒有過什麼交集,更別提有什麼非要殺人的仇怨。」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宣判,左德剛被判死緩
    當然除此之外也有許多案件已經過去多年尚未給出一個準確處理結果,但是儘管如此受害者家屬也從未放棄對真相的調查,例如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案發時間於2007年截止至今已經過去整整十三年,終於在今天2020年12月23日得到了最終宣判,該起案件也算是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給本案死者及其家屬一個完美的交代,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起案件吧!
  •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明再審開庭:被告人曾被5判死刑1次無罪
    受訪者 供圖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楊遇害,因其屍體在該鎮一個公共廁所內被發現,這起案件又被稱作「少年沉屍公廁案」。周楊遇害三年後,公安機關鎖定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 安徽少年沉屍案將再審開庭:被告人曾被5判死刑
    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店孜鎮16歲少年周楊遇害,因其屍體在該鎮一個公共廁所內被發現,這起案件又被稱作「少年沉屍公廁案」。周楊遇害三年後,公安機關鎖定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左德剛的辯護人徐昕則表示,此次再審並沒有出現新的證據,他希望安徽省高院再次宣告左德剛無罪。16歲少年被「沉屍公廁」,網吧老闆一審被判死刑周楊是家裡的獨子,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2007年1月14日下午,周楊出去玩後失蹤。
  • 安徽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再審改判死緩已提起申訴 受害人家屬對結果滿意
    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再審改判死緩【安徽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再審改判死緩已提起申訴 受害人家屬對結果滿意】12月23日,安徽阜陽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左德剛被判無罪後又再審案宣判,因犯故意殺人罪,左德剛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5日,左德剛妻子向記者表示,當天上午已向安徽省高院提交了申訴材料。
  • 「少年沉屍公廁案」律師回應15大熱點問題:只有找到真兇,這場風波才能平息
    11月25日,安徽高院在阜陽中院開庭審理「少年沉屍公廁案」——左德剛故意殺人再審一案,自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七時許,庭審程序全部進行完畢。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開宣判,認為該案「疑點較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左德剛被判無罪。
  • 安徽少年公廁沉屍案開庭再審,無罪釋放後再次被捕
    本案又稱"少年沉屍公廁案"。周楊遇害3年後,公安機關鎖定了江店孜鎮村民左德剛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隨後的10年間,左德剛經歷了多次生死起伏:一審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發回重審。之後,安徽高院維持死刑,但最高法院沒有批准死刑。此案退回阜陽中院,阜陽中院第三次判處左德剛死刑,安徽高院維持判決,最高法院不再核准死刑,2020年6月,左德剛在安徽高院再次受審,無罪。
  • 安徽高院:正義拉直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少年沉屍公廁  另案同犯檢舉真兇出現  2007年2月25日早上8時30分許,江店孜鎮居民王傳儉到原區政府內的公用廁所打糞水,往糞坑裡一推,發現有人的手露了出來,再推顯出了人頭。嚇得王傳儉腿發軟,此時同鎮居民楊中連上廁所,趕緊打電話向江店派出所報警。
  •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少年沉屍公廁另案同犯檢舉真兇出現2007年2月25日早上8時30分許,江店孜鎮居民王傳儉到原區政府內的公用廁所打糞水,往糞坑裡一推,發現有人的手露了出來,再推顯出了人頭。嚇得王傳儉腿發軟,此時同鎮居民楊中連上廁所,趕緊打電話向江店派出所報警。
  •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為何改判?
    少年沉屍公廁另案同犯檢舉真兇出現2007年2月25日早上8時30分許,江店孜鎮居民王傳儉到原區政府內的公用廁所打糞水,往糞坑裡一推,發現有人的手露了出來,再推顯出了人頭。嚇得王傳儉腿發軟,此時同鎮居民楊中連上廁所,趕緊打電話向江店派出所報警。
  • 少年沉屍公廁疑案:嫌犯5次被判死刑,法院當庭釋放43天後又被捕
    左德剛是安徽省潁上縣人,2007年,當地發生一起「少年沉屍公廁」的命案,三年多後,他被人舉報捲入此案。圖/受訪者提供)現場勘驗、檢查筆錄載明:死者(即周楊)喉結下方有一道繩索,在頸部偏右側打一死結,繩索勒在毛衣外側,喉結上方及口腔處系兩道繩索,並在頸部左上方打一死結。潁上縣公安局出具的《刑事科學鑑定書》證實,死者為頸部損傷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該案被外界稱為「少年沉屍公廁案」。
  •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之所以重大,是一起命案,而且被害人的屍體被拋沉於公廁;說它疑難,涉及罪與非罪;稱其複雜,阜陽市中院、安徽省高院、最高法院三級法院先後審理11次,其中最高法院兩次不予核准死刑。少年沉屍公廁  「面子要服從於真理、服從於正義,在真理和正義面前面子什麼的根本不重要。」這是記者採訪中深切感受到的。「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安徽高院追求司法正義的責任擔當。
  •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少年沉屍公廁另案同犯檢舉真兇出現「面子要服從於真理、服從於正義,在真理和正義面前面子什麼的根本不重要。」這是記者採訪中深切感受到的。「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安徽高院追求司法正義的責任擔當。安徽高院(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撤銷阜陽中院對左德剛的死刑判決,對左德剛故意殺人罪不予認定,形同無罪釋放。
  • 16歲少年沉屍公廁案主犯改判!為何這樣判?
    少年沉屍公廁另案同犯檢舉真兇出現2007年2月25日早上8時30分許,江店孜鎮居民王傳儉到原區政府內的公用廁所打糞水,往糞坑裡一推,發現有人的手露了出來,再推顯出了人頭。嚇得王傳儉腿發軟,此時同鎮居民楊中連上廁所,趕緊打電話向江店派出所報警。
  • 正義拉直左德剛死刑判無罪再判死緩的問號 撥開安徽阜陽少年沉屍公廁案的重重迷霧
    之所以重大,是一起命案,而且被害人的屍體被拋沉於公廁;說其疑難,因涉及罪與非罪;稱其複雜,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級法院先後審理11次,其中最高法兩次不予核准死刑。此次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改判左德剛死緩,是終審判決。那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是怎麼撥開重重迷霧,拉直左德剛案的諸多問號?《法治日報》記者對案件進行了深入調查。
  • 安徽「廁所沉屍案」,將於11月25日再次開庭,當事人釋放後又被抓回
    據某媒體爆出,11月25,安徽「廁所沉屍案」在安徽阜陽市中院再次開庭。在這之前,當事人左德剛在經過多次審理後,死刑已被撤銷。如今安徽高院再次開庭,當事人被釋放後又被抓回。,所以這個案子有很多可疑之處,簡直就無法定罪。
  • 安徽"廁所沉屍案"將再審,經過7次審理被撤銷死刑,43天後又被抓回
    11月23日,記者從安徽"廁所沉屍案"當事人左德剛的辯護律師許昕處獲悉,該案將於11月25日在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在此之前,左德剛在經過7次審理後,被撤銷死刑判決,後安徽高院啟動再審,左德剛在獲釋43天後又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