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到一個新聞:杭州一位餘姓保安想和本地的一個三級智障的女子王女士結婚,可是他求婚了八年,都得不到王女士母親(也是監護人)的同意。於是,餘先生攜手王女士,把這事鬧上了電視臺,想通過施壓讓「女友」母親同意兩人的婚事。
(左邊是王女士,右邊是餘先生)
餘先生不在乎王女士的智障,非她不娶,聽上去是一段感天動地的真愛。但在隨後採訪中,王女士母親卻提供了不同視角的故事:52歲的餘先生來自河南農村,家境非常貧困。由於在杭州沒有戶口和社保,一到退休年齡就得回老家。王女士是本地戶口,有兩套房和退休工資。餘先生若和王女士結婚,可以在杭州紮根,實現階層跳躍。
那王母會不會誤會了餘先生呢?餘先生也說,若沒有了房子,他依然願意娶王女士。
我不想有任何職業、戶口、階層偏見。可當新聞放出他們交往的細節時,我也不得不懷疑餘先生想娶王女士的真實動機。
細節1:餘先生原本有一個交往多年的四川女友。但他似乎很薄情,認識王女士後,立刻選擇和王女士以及前女友三人同居,最後,為王女士拋棄了有賺錢和照顧家庭能力的四川女友。
細節2:他從剛認識王女士幾個月開始就向她求婚了。
細節3:在婚事一再遭到王母反對後,餘先生讓王女士懷孕,並三個月不讓她回家,試圖把生米煮成熟飯,幸好被王母及時發現。(由於王女士在上一段婚姻中生了個智障兒子,至今由前夫獨自照顧,王母不可能讓她再把孩子生下來,所以帶她流了產。)
細節4:雖然餘先生口口聲聲說不在乎遺產,但在給王母發的消息裡提到遺產時卻是惡狠狠的威脅。
細節5:他是怎麼哄王女士答應和他結婚的呢?他說,他婚後每天會給她50元錢。
細節6:鏡頭前他自己的口罩戴得好好的,但王女士的口罩裡外都戴反了,他也沒發現。
從這種種細節,實在看不出一個男性對女人的愛意和尊重,更別說是那種願意自我犧牲的真愛了。若餘先生對王女士真有「生在一起,死在一起」的深情,那麼不領證就如此同居下去,不也一樣嗎?
王女士的母親說,「她沒有老公,有票子有房子,不會吃苦……有了老公,以後他不好反而吃苦。」
她的擔憂不無道理。餘先生可以通過婚姻,拿到杭州戶口,住進王女士的房子。由於王女士的智力缺陷,以後她的退休工資、殘保金大概率也會被餘先生掌控。如果他在那時忽視和虐待王女士,以王女士的智力都無法說清原委,只能任由余先生顛倒黑白,恐怕會從此過著不見天日的日子。
新聞下面有一條評論:如果王女士和餘先生結婚了,說不定過兩年又會在化糞池裡被找到。
看來很多人都考慮到了更糟糕的結局。萬一餘先生不僅僅滿足於此呢?
當人們初步的物質渴望得到滿足後,就會嚮往更多的。
如果餘先生到時候覺得自己應該匹配一個更「好」的女子,他或許會開始盤算起:如何才能只留下王女士的財產,而不要她的人。
這讓我想到有次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講述自己朋友的經歷。女孩出生於富裕家庭,結婚前父母給予了大量經濟資助。婚前她想立遺囑:如果她去世,這些婚前財產將歸她的父母所有。此舉遭到了她的男友反對,導致無法順利走進婚姻 。
領證之前女孩去公證立遺囑,「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財產全部由父母繼承」,對此你怎麼看??
小劉是個家庭條件優越的獨生女,有個戀愛六年的大學同學男友,男友家庭條件較差且家庭關係複雜,沒有購買婚房能力,於是婚前小劉父母給小劉買了三個商鋪(總面積約為1000平)、一套四室兩廳和一套兩室的學區房,均為全款購買。商鋪加房子總價值超過兩千萬。小劉了解到自己如果出意外了,這些婚前財產是會當做遺產被父母及其配偶平均分配繼承的,小劉認為這些財產是父母辛苦一輩子做生意賺錢買來的,因此對男友提出去做遺囑公證,將來她萬一出意外,這些東西全部由她父母繼承,取之於父母還之於父母。結果男朋友非常反對,並且認為財產應該寫他跟小劉兩人名字。小劉懷疑男友動機不純,拒絕去領結婚證。大家怎麼看?
補充:評論裡說小劉肯定很醜,我真的覺得很可悲,人性居然這麼可怕。如果說顏值,小劉算長相中上,倒是她男朋友一般。能談戀愛是因為在學校的時候談的,學生時代的戀愛誰知道對方家裡是啥情況。評論裡某些男人真的太噁心了。
我不知道這是真事還是編的(畢竟有很多無聊的人整天在網上編段子),但我認為文中「小劉」的要求很合理,說不定某些時候還可以保命。按照現在的《婚姻法》,如果小劉和男友離婚的話,她的婚前財產依然是她的,特別是房產,很容易證明購置於結婚前。但是,如果小劉不幸去世,這些財產卻要在她的父母和未來丈夫之間平分。
而王女士若執意要和餘先生結婚,又想求得平安的話,不如學「小劉」寫一封遺囑:自己去世後所有財產歸母親;若母親屆時也不在世了,就全部捐出。不知道沒有繼承權的餘先生,還會那麼積極想結婚嗎?
最近許多國內的殺妻案受到全社會關注。為什麼發生在伴侶之間的謀殺案,經常會成為媒體熱衷報導的內容呢?因為,不同於發生於陌生人之間的隨機案件,那些發生在親密關係中的犯罪更包含了大家都熟悉的人物關係、矛盾和動機,自然也更容易成為談資。
一直有留言希望我總結下殺妻案的兇手有什麼特點。我也讀到一些文章把所有殺妻兇手混在一起談。但以我的觀察,謀殺動機不同,兇手的性格特點和人格也千差萬別。
從動機的角度,殺妻案大體可以分為兩類(雖然這兩個動機有時也混合存在):
一類是不允許妻子的人離開。 他們對於那個女人即將脫離自己控制、去過自由的日子氣憤不已。他們認為只有用死亡才能阻止對方的離開,懲罰對方。譬如最近藏族女子拉姆遭到前夫唐某砍殺和焚燒致死。
(拉姆與她的前夫)
受害人大多是前妻、前女友,而有些則在離婚過程中。兇手心裡的臺詞是:「我得不到你,就把你毀掉,誰也別想好過。」
另一類是不希望妻子的財產離開。 丈夫們已經「受夠了」,非常想擺脫妻子,但又無法接受離婚的選項,因為妻子會帶走大部分財產。他們心裡的臺詞是:「如果房子和錢還在,但你的人沒了,該有多好啊!」
我今天要寫的是第二類。婚姻中的一方為了個人的利益,處心積慮地想除掉伴侶。比起第一類的洩憤式魯莽作案,第二類的兇手精於算計,並常常自以為聰明地事先計劃好了脫罪方案,也因此誕生了很多手段複雜的謀殺案,譬如我前幾天剛寫的:案件 | 在警方認為她被拋屍的時間段,有31個證人看見她在遛狗。
如果說第一類「你離開,就毀滅你」常常被歸於情殺案,那麼第二類「希望你人離開、錢留下」則和搶劫殺人在本質上也沒什麼區別。
這一類以財產為動機的兇手對任何人都沒情感依賴,他們只對「成功」(金錢、性、名譽、地位)十分焦慮,總認為自己本應該匹配另一種生活,在平常生活中的人設都是演戲(漂流瓶人格)。一旦妻子妨礙他追求「理想」或者「自由」,他便想除之而後快。
當伴侶還是他們獲取利益的工具時,他們會扮演「深情的男友/丈夫」,或者通過PUA來牢牢控制對方不離開。若妻子執意帶了財產離開,剛到嘴邊的獵物又跑了,他可能表現得又卑又亢,一會兒下跪哭泣,一會兒氣急敗壞,吼出:「我得不到的,誰也別想得到!」(第一類)從而讓一些受害人和旁觀者誤以為他的表現是愛太深。
根據澎湃新聞對62起殺妻案的統計,最大的作案原因是情感糾紛,佔據45%,其次是瑣事糾紛,最後才是經濟糾紛。
(圖源:澎湃新聞)
我個人覺得這種分類不太嚴謹。婚姻不同於戀愛,不僅僅是感情上的結合,也是法律層面上的經濟利益的捆綁。因此,感情、瑣事、經濟幾乎是糾纏在一起的。
其實我可以理解為什麼純經濟糾紛殺妻的比例在統計上這麼少。在任何一段婚姻中,情感破裂(或根本就從未存在情感)以及瑣事爭吵,都是伴隨著經濟糾紛一起發生的。
就算經濟利益是主因,罪犯也不會如此承認。中國人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罪犯只要推說家庭內部的情感糾紛或者瑣事爭吵引發的激情殺人,就可能可以減輕量刑。這也是為什麼殺妻案的死刑率在中國那麼低。
新浪的《圖數室》整理了裁判文書網上285個殺妻案例,只有6人被判處死刑,死刑率僅2.1%。與之相比,一般的故意殺人案中,死刑率為59.1%。
圖源:新浪《圖數室》
2018年10月底,來自天津的張某凡帶了妻子小潔和一歲多的女兒來到泰國普吉島,住進了一家帶獨立泳池的別墅酒店。
他當著孩子的面,把妻子按在泳池中溺死,偽裝成小潔遊泳溺亡後報警。這起案件精心策劃,選擇在異國他鄉作案,而非中國境內,顯然是為了更容易矇混過關。
他或許原本以為可以趁小潔遊泳時輕鬆把她按溺,但沒想到小潔極力反抗。在他用暴力制服小潔的過程中,造成屍體大面積淤青和挫傷,包括肋骨斷了一根,指甲折斷。
在事情敗露後,小潔父母質問他為何這麼做,張某凡回答:「不想過了。」
小潔母親問:「不想過了就離婚啊!為什麼要殺人?」
張某凡無言以對。
後來小潔父母發現,張某凡在案發前幾個月為小潔購買了18份壽險,價值3000多萬,他是唯一的受益人。
張某凡選擇殺人而非離婚,是因為他可以從小潔的死亡中獲利。
從目前公布的四份保單看,最早一份購於6月,到10月案發,已經計劃了四個月。但在2019年庭審時,張某凡堅稱自己是因為當晚和小潔為瑣事發生爭吵,才激情殺人。
因此,我們應該透過數據的假象看到本質:實質上婚姻內部因為經濟原因殺人比數據體現得多得多,只是兇手一方自始至終不會承認。
婚姻關係可以從法律上解除,為什麼這些兇手依然要鋌而走險?
原因無非兩個,他們認為:
1.謀殺帶給他們的好處大於離婚;
2.謀殺的麻煩小於離婚。(比起離婚時的纏鬥、拉扯、名譽受損……從肉體上消滅對方反而更簡單一些)
婚姻和愛情是兩回事。它實質上是兩個本無親緣關係的人的利益通過法律捆綁。因此,佔據對方的那份額財產便成了常見動機。
中國男性跑到泰國犯下的三起殺妻案都屬於這一類。
除了殺妻騙保案,媒體還報導過今年一月,發生在泰國東部春武裡府的一起案件。臺灣籍盧某在泰國認識了前去旅遊的廖女士。廖女士是獨生女,平日在廣東做生意。雖然在旅遊結束後廖女士就離開了泰國,但盧某通過殷勤體貼的追求,讓廖女士動了心。
在相識第二個月,廖女士去探望盧某時意外懷孕。盧某安排兩人在泰國領了結婚證。(在案發後廖女士家人才得知這個流程是盧某偽造的,他們在法律上並沒有婚姻關係。)
在「婚後」,盧某立刻暴露真面目,開始向廖女士以及她的家人朋友以各種理由「借錢」,並以廖女士名義在網上貸款。12月底,廖女士忍無可忍,飛去泰國,準備要求盧某還債,並領回剛出生三個月的兒子。這一次,她沒有回來。
盧某把廖某騙到他租賃的公寓中殺害。他在屍體頭上套了黑色塑膠袋,用繩索捆住手腳,塞進事先準備好的黑色行李箱,沉屍大海。隨後,他轉走了廖女士微信中的幾萬元,並一直用她手機向家人偽裝她還活著。他以為自己的計劃很周全,卻沒想到海浪將行李箱衝回海灘,罪行因此暴露。
被丈夫俞某推下懸崖的孕婦王女士比前兩個在泰國遇害的妻子幸運一點,她獲救了。前不久,劫後重生的她向媒體講述了俞某是如何接近她並試圖將她殺害的全過程。
(王女士被推下十層樓高的懸崖後獲救)
2017年5月,俞某因了解到她是生意成功的女老闆後,主動接近她,開始了積極熱情的「追求」。在王女士的眼中,俞某當時表現得紳士、勤勞、積極、自律、體貼,自稱家境闊綽,就連對未來的設想都和王女士想要的完美契合,讓王女士覺得自己「遇到良人」。
(嫌疑人俞某)
兩人相識20多天後,俞某便「從早到晚磨王女士」想要結婚。2017年7月,王女士在俞某的步步緊逼下,「糊裡糊塗」領了結婚證。
一旦兩人法律上捆綁後,俞某立刻「不想再演了」,對王女士變得冷漠,「所有的交流」就是找她要錢、幫他還債。若被拒絕,就會和她大吵,兩個人的關係到了冰點。
在王女士懷孕後,俞某有天突然變了,變得「溫和、正常」了,偶爾會買菜下廚。兩人感情升溫,俞某還給王女士買了份人壽險(當然,受益人是俞某本人)。
王女士回憶,在案發前一個月,俞某反常地每天五六點就醒了。或許他正在腦海中盤算著謀殺,對未來難以抑制的焦慮和興奮。
最終俞某以想和愛人一起看日出為名,把王女士帶到景點的懸崖邊。他在推她下山時惡狠狠地說了一句:「去死吧。」這三個字顯示他對王女士是多麼地厭惡和憎恨。
這兩起殺妻案堪比陌生人之間的詐騙+搶劫殺人。
夫妻中一方希望另一方的人消失、財產留下,自己能獲得對財產、對子女、對人生的支配權,這在古今中外都是婚內謀殺的一大動機。
符合這一類的有我寫過的克裡斯·沃茲殺妻滅女案,樓梯懸案:美國小說家殺害企業高管的妻子(書裡和知乎專欄有),以及案件 | 許某某和來女士的一生
小潔家人對張某凡殺妻動機的判斷也貼近現實:「(張某凡)如果很順利地製造溺亡現場,得到保險賠付,那他就可以如願過他自己安排的生活了。」
我知道很多文章會試圖總結這些兇手的共性,但我在這篇中先總結一下更明顯的、可被證實的:婚姻形態的共性。
一,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都是女方更強一些,或者女方掌握經濟大權。
盧某是被臺灣通緝的詐騙犯,而廖女士是家境優越的獨生女,在廣東經商。
俞某因為賭博負債纍纍,而王女士是成功的商人,已經替他還了不少債。
來女士的財務條件一直比許國利穩定、優越。
我寫過的《樓梯懸案》中,小說家麥可沒有多少收入,整個組合家庭靠身為企業高管的妻子凱薩琳一人供養;
克裡斯·沃茲是個石油工人,他那從事傳銷的妻子香安一手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克裡斯的銀行卡消費通知電話都是綁定香安的手機;
蕾西雖然是家庭主婦,但去世前剛剛繼承了大量遺產……
二,丈夫沒有穩定工作,或負債,或事業處於低谷。
許國利在當司機,以前炒股失敗,一直希望翻本。
小說家麥可競選失敗,寫作事業低迷,沒什麼進帳。
張某凡在與小潔婚後的半年已辭職,遊手好閒。
俞某和盧某更是有前科的罪犯,一直無正當職業。
斯科特·彼特森公司經營不善,虧損嚴重。
三,這一類丈夫在案發前留給他人的印象大多非常好,是「完美丈夫」,和妻子是令周圍人羨慕的一對兒,妻子在識破表演前,對他們相當滿意。
許國利的弟媳說他婚後很細心,會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
香安在社交媒體上大秀恩愛,讚美丈夫「體貼」、「顧家」,她的父母也認為女兒找不到更好的丈夫了;
小說家麥可和妻子被朋友認為是所有人理想中的夫妻,感情融洽,永遠歡聲笑語;
被推下懸崖的王女士在婚前以為自己遇到「良人」,處處符合自己要求。
蕾西的媽媽都認為自己女兒嫁給了「完美丈夫」,這也是紀錄片的標題。
殺妻騙保的張某凡是妻子眼中的「暖男」,每天開車接送小潔上下班,甚至會拿著保溫杯跟在她身後隨時遞水。
我在《樓梯懸案》中就寫過: 這或許也提醒我們,男女的生理、訴求、思維方式本身存在巨大差異,在長期的相處中,某些隔閡、衝突、失望在所難免。
當一段關係過於完美,當你遇到的人簡直挑不出一點毛病時,你很可能遇到了一個演員。
那些騙財騙色的劇本不都這麼寫的嗎?
你以為的「剛剛好」、「完美」,其實是他們一直在表演。而這麼用力去扮演「完美伴侶」,是為了彌補(隱藏)自己其他的短板,順利進入(留在)這段關係中,達成利益捆綁。
許多人說,那些丈夫們似乎顏值都不錯。或許因為他們想在經濟條件上高攀妻子,除了扮演「完美伴侶」,顏值也是迷惑人的重要一項。我相信還有大量類似性格和訴求的男子,他們由於長相一般,連接近獵物的機會都沒有。
四,那些丈夫都過著雙面人生,擁有不為人知的一面。有些隱藏的面孔和身份和他們在妻子眼前的形象截然相反,足以嚇人一跳。
廖女士在遇害前兩天曾對閨蜜說:「我現在都不知道他是人還是鬼。」
「靈魂伴侶」的小說家丈夫麥可,被檢方發現在婚姻中多次出軌男性以及招男妓。
「體貼」、「闊綽」的盧某其實是一個在泰國非法居留五年、被臺灣警方通緝的詐騙犯。
「憨厚」、「老實」的張某凡沒有收入,卻給兩名主播打賞超40萬;電腦裡藏著158G的色情視頻包括他自己的裸聊截圖,為其他女子購買名牌包、化妝品和五星酒店消費。
「良人」俞某,曾因搶劫、盜竊坐牢八年,出獄後因為賭博和揮霍負債纍纍。
正是為了隱藏這張不能見光的面孔,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更極力扮演另一個形象。要不通過自己英俊的外表去迷惑,要不通過做小伏低去討好,要不通過熱情洋溢去打動對方。
要在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扮演另一個人,也是很痛苦的。有些婚後立刻露出了真面目,有些迫於各方壓力只能繼續忍耐。在案發前,他們幾乎都到了度日如年,忍無可忍的地步。
五,很多案子發生在妻子懷孕中或者剛剛生下孩子後。
克裡斯·沃茲不僅殺害了妻子和兩個女兒,而且當時妻子肚子裡正懷著他此前一直想要的「兒子」。
王女士被俞某推下懸崖時正懷著身孕。
廖女士剛生下孩子三個月就遇害。
蕾西被丈夫殺害時,肚子裡也懷著八個半月的胎兒……
這更說明,他們的人生規劃中沒有這個伴侶。一個孩子出生,會像個錨一樣,讓他們紮根於此,承擔更多的責任,更難從這個女人身邊脫身,所以懷孕或者孩子的出生成了犯罪的催化劑。
六,在婚姻中爆發過激烈衝突,但在案發前關係莫名地緩和。
王女士在案發前一個月,突然發現俞某對王女士態度改善了,甚至會偶爾下廚,以為是孩子改變了他。
克裡斯·沃茲在案發前幾天突然同意香安一起去旅行修復關係。
許國利突然不再和來女士因為房產和錢爭吵了。
冰櫃藏屍案雖然不嚴格屬於這一類動機,但是楊儷萍驚喜地發現朱曉東突然對自己特別好,帶她吃大餐,給她買新手機。
與其說內疚心理,不如說他們在改變前其實已經下定決心,找到了解決方案,內心安寧下來了。以前焦慮不安,是因為無法想像要這樣忍受一輩子,快沒有耐心再演下去,現在突然發現曙光在即,心情變好,他們又繼續偽裝麻痺受害人。
以上六點必須結合在一起看。
有人或許會說,既然那麼喜歡財產,為什麼就不願意忍忍留在妻子身邊呢?
因為對她沒有愛了,在她身邊的每一天都是痛苦的煎熬。
因為秘密被妻子發現,她會帶了財產離開,必須阻止她。
因為是漂流瓶人格,好高騖遠,永遠尋求刺激的人生。當初結婚只是在那個階段的利益最優選擇,現在怎麼都不甘心,只想甩掉妻子(當年的踏腳石),追逐更「精彩」的人生。(關於這一點,我有過更深層的解讀,可以看這篇:小論文 | 為什麼有的人會對同類如此殘忍?)。
因為缺什麼,就會想去尋找什麼樣的補償。妻子顏值不如自己,會更喜歡勾搭美女;巴結妻子和嶽父母慣了,背過身就在直播間裡揮金如土,掙回「面子」;覺得自己失去對人生的自主權,便想要恣意地安排自己的生活……
令人感覺悲哀的是,曾經有過的親密關係並不會讓兇手在作案時多一點點憐憫,反而很多時候加重恨意。
正因為時不時有這些案件發生,我認為文章開頭的小劉的「預防措施」--寫遺囑--不無道理。
人的欲望從不止步。《阿拉丁神燈》裡的精靈就說過:「關於許願是這樣的:你有的越多,你想要的就更多。」
當兩人感情出現裂痕時, 2000萬對於某些人足以形成誘惑,成為推動他們作案的動力。
切斷對方的念想,避免有人可以從我們的痛苦或者死亡中獲利,就可以減少別人對我們實施傷害的可能性,保護好自己。
本文作者/Wapi
來源:房間內的粉色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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