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是罪犯改過自新的地方,是剝奪他們人身自由的囚籠,然而,卻有人將監獄變成了衣食無憂、荒淫無度的天堂。
此人叫鄒顯衛,綽號「虎豹」,1963年3月出生於大連市金州區,後逐漸成長為黑社會頭目,管理著一幫近百人的黑社會團夥。
鄒顯衛從小就好鬥,與人打架是常事,成年後的他借著高大剽悍的身軀,脾性愈發殘暴。
1979年9月,16歲的鄒顯衛因持刀傷人被勞教2年。
1983年4月,鄒顯衛又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出獄後,鄒顯衛覺得光靠打打殺殺也沒什麼意思,決心好好「發展」一下。
幾番考察後,他開了一家歌舞廳,為了保證舞廳不受同行的侵擾,他將社會上一大批地痞、流氓收羅門下,漸漸形成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流氓團夥,稱霸一方。
有了這夥打手,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涉足到娛樂、餐飲、房地產等多個行業,資產逾千萬元。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紛爭,眼看著鄒顯衛從一個毛頭小子成長為地方一霸,一些資歷老的「大哥」決定教訓教訓他。
高福崇就是當中之一,偏偏鄒顯衛仗著自己羽翼漸豐,並不懼怕這些「老傢伙」。1992年10月19日,鄒顯衛親自帶著7名手下,拿著獵槍、藏刀、木棒與高福崇的團夥發生火拼,當場將高福崇打死,將團夥「二把手」常福勝打成重傷。
以往鬧得再兇,都沒傷人性命,鄒顯衛憑著黑白兩道的關係,總能逢兇化吉。這回死了人,還是團夥老大,鄒顯衛見勢不妙,匆忙逃到國外躲避。一年後,他以為風聲過了,偷偷潛回大連,準備擇日重出江湖,不成想走漏了風聲,於1994年3月被警方抓獲。
1995年4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流氓罪判處鄒顯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鄒顯衛不服判決,上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為了讓鄒顯衛活命,他的餘黨四處活動,打通了一些關係。1995年11月6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鄒顯衛被捕後,檢舉了同監室羈押的另一犯罪嫌疑人有更深的案底,經查證屬實,警方循此線索破獲了一起大案,鄒顯衛的行為屬立功,應依法從輕處罰,故改判鄒顯衛死刑、緩期2年執行。
按終審判決要求,鄒顯衛應立即押往遼寧省瓦房店監獄服刑。但當時鄒因結核病正在大連監獄醫院住院,沒有立即到瓦房店服刑。
鄒顯衛多年在大連活動,人脈頗廣,他盤算著,如果能在大連服刑,那坐牢就沒什麼可怕的了。
為達到這一目的,鄒顯衛再次調動自己的關係網絡,終於和大連監獄獄政處副處長楊福玉接上了頭。楊福玉告訴他,只有監獄長謝紅軍有權決定此事,並答應幫他和謝紅軍牽個線。
幾天後,楊福玉帶著鄒顯衛的一個心腹去見了謝紅軍。因大連監獄從沒關押過無期徒刑以上的犯人,最高只關過刑期為15年的,所以,鄒顯衛這邊對事情能不能辦成還心存疑惑。宴席間,那人塞給謝紅軍五千元人民幣投石問路,誰知謝紅軍竟爽快地收下了,並當即表態讓楊福玉去協調相關部門,辦理鄒顯衛轉到大連監獄的手續。
在謝紅軍的運作下,1996年4月3日,鄒顯衛如願以償地轉到了大連監獄。
入獄後不久,楊福玉就捎話過來,說監獄長謝紅軍從外地調來時間不長,還沒有房子住,請鄒顯衛幫助解決。鄒立即打電話給那名當老闆的心腹,很快,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裝房就寫入了謝紅軍名下。
如此一來,鄒顯衛在謝紅軍心目中的分量就變得舉足輕重起來。對鄒顯衛提出的種種需求,謝紅軍總是一一滿足。
1996年9月,為提高創收能力,大連監獄成立了一個公司。謝紅軍任命鄒顯衛為勞改基建委員會主任,主管公司業務。鄒顯衛利用他在社會上經商多年、結交甚廣的優勢,在獄中僅靠電話聯繫,就為大連監獄攬到不少活。
1997年春節前,鄒顯衛將10萬現金送給謝紅軍。謝紅軍照收不誤,還誇鄒顯衛把監獄的公司經營得很好,拍著胸脯讓鄒顯衛以後有事儘管找他!
在謝的授意下,大連監獄在大牆內的偏僻一角騰出一處遠離普通牢房的、獨門獨院的兩室套房,客廳、臥室各一間,專供鄒顯衛一個人居住。房間內沙發、彩電、冰箱、空調、VCD和外線電話、生活用品應有盡有,這哪裡是牢房,分明是監獄裡的一處世外桃源!
鄒顯衛本身在大連黑道上就赫赫有名,如今又和監獄長關係親密,儼然一個牢頭老大,不僅犯人不敢惹他,一般的獄警也不敢管他,見面還得帶笑相迎。新來的犯人都得來拜見他,不懂規矩、不來表示臣服的,必定會吃苦頭。一名已婚女獄警為鄒顯衛的「本事」屈服,竟荒唐地迷戀上了他的魅力,成為其情婦,經常利用上崗的機會溜進鄒顯衛的獨居監舍中偷情,不少獄警和同時期關押的囚犯都曾聽到房內傳出的靡靡之音……
鄒顯衛幫大連監獄的公司賺了不少錢,他以此為籌碼,向謝紅軍提出到外面談生意的需求。謝紅軍幾乎沒怎麼考慮就同意了,但也叮囑他出去的時間不能太久。
鄒顯衛本就是喜好燈紅酒綠生活的人,這一出去,壓根不想再回監獄。每次都是謝紅軍讓人催了,他才不情願地回去。
雖然鄒顯衛在監獄裡也過著「人上人」的日子,但監獄再好也只有方寸之地,哪有外面的世界快活。1997年的7月,鄒顯衛覺得時機成熟了,向監獄長謝紅軍提出減刑要求。
考慮到鄒顯衛就是監獄的財神爺,又如此爽快大方地「孝敬」自己,謝紅軍覺得自己沒有不答應他的理由。於是,謝紅軍找來副監獄長汪永明、副處長楊福玉和鄒顯衛所在監區的大隊長於景波等人,開會研究如何幫鄒顯衛減刑。
只商量了個把小時,幾人就定下了計策,並由直接主管鄒顯衛的大隊長於景波撰寫材料。
於景波很快就為鄒顯衛偽造了齊備的服刑表現考核、立功表現等材料,其中一份立功材料裡,編造了鄒顯衛在1997年5月5日獄中車間著大火時,奮不顧身帶領犯人撲滅大火,避免了重大損失等謊言。獄中確實著過那麼一場大火,但當時鄒顯衛躲在後面,屁事沒做。材料裡還寫著:由於表現突出,該犯1996年被表揚3次、記功一次,年底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1997年被表揚兩次,記功兩次,記大功兩次……
1997年11月,謝紅軍派人將編造好的減刑申報材料送呈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並幫助打點關係。1997年12月10日,鄒顯衛被批准由死緩減刑為服刑17年。
作為對謝紅軍「救命之恩」的回報,1998年春節前,鄒顯衛在大連市一著名酒店設宴款待謝紅軍,並在席間將裝有10萬元人民幣的兩個紙袋塞給謝紅軍。
此後,鄒顯衛走出監獄的次數更加頻繁,但謝紅軍對其在社會上胡作非為之事不管不問,聽之任之,只要他向自己交上可觀的「保護費」,並能按時回監獄報到就行。
1999年春節前,正在獄外瀟灑的鄒顯衛接到謝紅軍電話,向他索取「過節費」。鄒顯衛二話不說,直接約謝紅軍到大連開發區的一家星級酒店,酒足飯飽後,拱手奉上裝有15萬元的兩個紙袋,謝紅軍照單全收。
春節剛過,謝紅軍投桃報李,授意有關人員編造材料為鄒顯衛申報省「勞改積極分子」。鄒顯衛憑著這份稱號,又獲得減刑1年零11個月的「獎賞」,服刑時間從17年減至15年。
鄒顯衛獲得出獄的權限後,重新糾結了以往的一些手下,迅速形成了新的勢力,在大連城內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再次演變成涉黑的暴力團夥,也為其再度犯下血案打下了「基礎」。
而隨著手中勢力的增大、財產的增多,鄒顯衛的心態又一次發生了變化,連時不時回監獄「住」兩天的耐性也沒有了。他要「徹底自由」,他要不受任何限制地回到社會,領著他的那些小兄弟大幹一場。
為此,他向監獄長謝紅軍進一步提出了保外就醫的要求。
從死緩到有期徒刑,再到保外就醫,鄒顯衛每次的要求都很過分,偏偏謝紅軍對這個財神爺非常遷就,有求必應,他又召集汪永明、楊福玉、於景波商量,最後達成一致,讓鄒顯衛得上「精神病」,以達目的。
在謝紅軍等人的指導下,從1999年3月開始,鄒顯衛在監獄裡裝瘋賣傻,經常故意追打犯人做樣子,後被送至大連市人民醫院檢查。檢查前,謝紅軍派人千方百計找到了一個患有腦腫瘤的病人,替代鄒顯衛拍了張腦部核磁共振的片子。隨後,監獄用這張片子製造了鄒顯衛患有腦瘤的假診斷。
同年10月,監獄又請來遼寧省某精神病鑑定中心對其進行了司法鑑定,經過一番款待,拿到了「顱腦外傷性精神病,暫無服刑能力」的司法鑑定結論。
2000年3月21日,鄒顯衛滿足保外就醫的條件,神氣活現地走出了監獄大門。
僅半個月後的4月7日,鄒顯衛帶著幾十名「小兄弟」在大連開發區維也納洗浴中心與另一團夥火拼時,持獵槍向人連開兩槍,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案發後,鄒顯衛見勢不妙,改名換姓,便衣簡從,逃往外地躲藏。直到10多個月後的2001年初,在全國聲勢浩大的嚴打整治鬥爭中,公安機關才抓獲了鄒顯衛及其團夥骨幹成員。
2001年3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鄒顯衛死刑立即執行。
或許鄒顯衛是真的「講義氣」,或許他是如上次一樣,指望著利用手中的關係網絡在關鍵時刻救自己性命,總之,直到此時,鄒顯衛都沒有供出謝紅軍等人的罪行。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宏到瀋陽視察,聞聽該案詳情後拍案而起:「馬上到大連去,這個『虎豹』現在不能殺,要徹底查清背後的保護傘!」
辦案人員當晚就趕往大連提審了鄒顯衛,後向檢方提出「鄒顯衛一案涉員眾多,需異地審理」的建議。次日,中共遼寧省委主管政法的領導出面協調,鄒顯衛被從大連押解到了瀋陽。
在瀋陽,鄒顯衛完全與外界隔絕,隨著時間流逝,遲遲不見有人撈自己,他的心理防線崩塌,終於揭露出了謝紅軍、汪永明、楊福玉等大批貪汙腐敗的司法工作人員。
2003年7月22日,一審判處鄒顯衛死刑,鄒顯衛不服,提出上訴。10月23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並下達了對案犯鄒顯衛執行死刑的命令,11月3日,鄒顯衛被執行死刑。
2003年8月18日,謝紅軍、汪永明、於景波等人被以徇私舞弊減刑、暫予監外執行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受賄罪判處五至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