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會覺得奇怪,按理說一個人犯了眾怒以後,理應保持低調,默不作聲,等待輿論的風口浪尖早些過去,自己好平安著落。很多人都會這樣選擇,比如最近的肖戰。
然而那個寫了60篇日記並且譯成英、德兩國文字的人卻與眾不同,在面臨此起彼伏的批評聲時,她關閉了自己的微博評論,然後在社交媒體上保持著異常的活躍,今天說這個人的文字「低級而陰暗」,明天說那個人會被「釘在記憶的恥辱柱上」。
但若僅僅只是日記,可能尚有一點點餘地,雖然如張先生所言,這種不顧大局、道聽途說的做法的確令人不齒,但可能這多半依舊是道德層面的爭議,然而這個寫日記的人還涉及「千萬別墅,來源不明」的法律糾紛。
之前就有陸陸續續舉報她的人,「明德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在多次於國家監委網站舉報失敗以後,近日明德先生在社交媒體中公開向國家監委舉報那個寫日記的人,主要的訴求就是要查清這個人所擁有的千萬別墅來源問題。
如果這段時間,你一直在吃這方面的瓜,那麼關於千萬別墅的問題,一定有所耳聞。根據明德先生的說法就是,寫日記的人為城鎮戶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城鎮戶口是不可以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但是她卻通過種種途徑最終取得了位於武漢市江夏藏龍島佔地約1.1畝的別墅。
明德先生貼出了很多法院的裁判文書,根據相關材料,他認為,寫日記的人所獲得的那大約1.1畝的土地,來源於私相授予而非合法途徑,期間涉及到違規變更土地性質、違建、明顯低於市場價轉讓等多重違法行為。
對此,很多網友表示支持。因為發現違法違規的線索,依法進行舉報是我們的正當權利。在我看來,理越辯越明,此前那個寫日記的人也曾對別墅問題進行過回應,當時她說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做法,但並未正面回應是否合法。
所以如今,有諸如明德先生這樣的人懷疑她的這套別墅來源非法,在提供了初步的線索和證據之後進行舉報,我覺得這也是好事情。希望國家監委可以早日介入,著手調查。如果最終結論不成立,那麼也還她一個清白,而若是調查結論屬實確實是違法所得,那麼也應該予以沒收,並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進行追責。
畢竟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應該率先遵紀守法,倍加愛惜自己的羽毛,而不是利用自己的影響和手中的權力尋租。我們期待,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的那一天,我相信這一天不會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