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官網「部長信箱」欄目發布了一則「工資福利司答網民關於延遲退休政策的來信」。針對網友提出的「機關女性工勤人員能否參照事業單位或企業女性工人延遲退休或自願延退政策」問題,人社部作出回應。
全文如下:
工資福利司答網民
關於延遲退休政策的來信
汪*霞:目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女性工人都有延遲退休和自願延遲退休政策,然而機關女性工勤人員延退政策卻是一個空白,依舊執行50歲退休政策,請問機關女性工勤人員能否參照事業單位或企業女性工人延遲退休或自願延退政策。
工資福利司:您好!您的來信已收到,經商養老保險司。現就您詢問的事項答覆如下:按照國家現行規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這一政策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執行,充分考慮了當時的勞動條件、人均壽命、男女生理特點等因素,為保護女職工勞動權益和身心健康發揮了積極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發生顯著變化,人均壽命顯著提高,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發展,現行退休年齡偏低的情況,已與當前經濟社會環境不相適應。為充分發揮部分社會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作用,國家出臺了有關政策,延長了具有高級職稱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等部分群體的退休年齡。您來信中提到事業單位和企業女性工人都有延遲退休或自願延遲退休政策,國家層面並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目前,我們正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適應人口老齡化和預期壽命延長的需求,認真研究相關政策措施。
感謝您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記者注意到,這不是人社部首次對延遲退休問題進行回復。早在2019年8月,人社部就針對延遲退休年齡問題進行了回復。
2019年8月5日,中國政府網網友的提問得到了人社部的公開回復。其中涉及到延遲退休政策。
來自河南開封的網民「A榮曉光」(手機尾號3008)說:身邊很多朋友都在為自己的養老擔心。他們都是自由職業者,只能自己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他們都沒有繳納。其中有人擔心,看到很多人在談退休年齡推遲,三四十歲的人們很擔心,等到他們退休還有二三十年,到時候會不會又推遲了,未來甚至推遲到80歲?
2019年8月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答中國政府網網民關於「參加養老保險存擔憂」的留言中表示:
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參保人員在職時履行繳費義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即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身份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齡規定是明確的,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一些國家作出了政策調整,相應延遲退休年齡。延遲退休年齡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政府是非常慎重的。我們將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綜合考慮勞動力市場情況、社會的接受程度,根據不同群體現行退休年齡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研究論證,穩妥推進。
- 新聞連結 -
9月起執行!
南通這些人,退休年齡有調整!
近期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問題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各種版本說法不一,每天打入12333諮詢、求證該問題的電話源源不斷。針對這一情況,12333根據市民的諮詢來電,整理了下列熱點問答:
1.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為什麼調整為55周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三條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併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計算。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修改《﹤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部分條款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239號),將原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實施意見》(蘇勞社險﹝2007)24號)第十二條第一項修改為:「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其中,45周歲前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45周歲後仍在管理或技術崗位上工作過的女工人,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的女參保人員,保留養老保險關係的女失業人員,年滿55周歲)」。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前述是國家和我省現行的女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退休年齡的規定,考慮到政策的沿革及女工群體的實際狀況,我市與省內部分地區此前酌情執行。今年6月,省政府下發了《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號),要求規範統一全省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其中包括統一全省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政策。該文件從9月1日起執行。
建議:女職工如果在企業就業,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在企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目前,企業女工人的退休年齡仍是50周歲。在國家和省未對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進行明確界定前,我們認為退休時在企業參保繳費的女工人不應被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
2.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根據省政府《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蘇政發[2020]45號)的文件要求,9月執行。我市目前正在擬定辦法。
3.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如果在50周歲前通過企業參保,有沒有規定在企業的參保時間?
目前審核的是到齡當月是否在企業繳費(交多少時間目前沒有規定)。比如9月到齡,審核9月當月的參保繳費狀態。
4.到齡當月能否去企業交?還是要提前去交?
到齡當月不能辦理參保,建議在企業就業的儘快至企業繳納社保。
5.女職工如果一直在企業參保繳費,交到50-55周歲之間滿15年, 能否退休?
如果女職工以工人身份在50周歲前一直在企業參保繳費,達到50周歲不滿15年,繼續在企業延長繳費的,可以繳費滿15年辦理退休。比如交到52周歲滿15年,那麼可以在52周歲辦理退休。
6.如果曾經在企業交過15年, 現在靈活就業個人繳費,是否55周歲退休?
目前和省溝通的情況看,在企業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可能會排除在靈活就業人員外,我市出臺的具體辦法中應該會進行明確。
7.女性在個體工商戶參保退休年齡?
目前南通個體工商戶有兩類參保比例,以有無僱工區分:有僱工的,應按照企業繳費比例(單位部分16%,個人部分8%);無僱工的,按照個體工商戶比例(20%)自願參保。如果按照企業比例參保繳費,女工人符合退休條件可50周歲辦理退休;如果按照無僱工個體工商戶比例參保,符合退休條件55周歲辦理退休。
8.女性是否需要在9月前至企業參保繳費,以後才能50周歲退休?如果超過9月,都要到55周歲?
沒有這個規定。
9.《今日頭條》發布消息稱「在2020年1月1日起,所有退休人員,在單位參保累計不足十年的,哪怕到了退休年齡也不給退,都要等單位繳滿十年才給退」是不是真的?
這個消息沒有政策依據。
來源|工人日報、人社部官網、中國政府網、南通人社
編輯 | 俞文丹、王藝貝、陶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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