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設置
本科:分為音樂學士 (Bachelor of Music, 簡稱BM)及理學/藝術學士 (Bachelor of Science/Arts, 簡稱:BS/BA(BS/BA只在選修雙專業才可獲得)
1、演奏表演專業:低音提琴、吉他、豎琴、管風琴、鋼琴、弦樂、聲樂、木管和銅管樂器、打擊樂器
2、作曲專業
3.、爵士專業:爵士樂及當代媒體
4、音樂教育專業
5、音樂理論專業
6、雙專業:任意文化類與音樂類專業的雙主修或雙音樂類專業的雙主修
碩士:分為藝術碩士 (Master of Arts, 簡稱MA)及音樂碩士 (Master of Music, 簡稱MM)。藝術碩士偏重於研究與論文;音樂碩士偏重於專業知識的掌握及演奏。
藝術碩士:作曲專業、民族音樂、音樂教育(專業研究)、音樂理論(碩博連讀) 、音樂教育(紐約州許可證件) 、樂理教育法
音樂碩士:作曲專業、指揮(合唱) 、指揮(管弦樂隊)、早期音樂(強調古樂器演奏)、音樂師範(專業研究)、爵士樂及當代媒體(強調演奏) 、音樂師範(紐約州)、爵士樂及當代媒體(強調作曲) 、歌劇(舞臺導演) 、鋼琴伴奏及室內樂、演奏及文獻(所有樂器、聲樂及管樂雙主修專業)
博士:分為音樂藝術博士 (Doctor of Musical Arts, 簡稱:DMA)及一般類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簡稱:PhD)。大體上說,一般類博士偏重於研究與論文;音樂藝術博士偏重於專業知識的掌握及演奏。器樂與聲樂的音樂藝術博士申請需要面試,一般類博士學位則不需要。
音樂藝術博士:作曲專業、指揮(聲樂及器樂)、音樂教育、早期音樂(強調早期彈撥樂器)、爵士樂及當代媒體、演奏及文獻(聲樂及器樂)、鋼琴伴奏及室內樂
一般類博士:作曲專業、音樂教育、音樂學、音樂理論
託福成績
成績有效期2年 ,必須直接由測試機構發送至伊斯曼音樂學院。
音樂學士(BM):最低成績84分,單項成績不低於18分。
碩士學位(MA或MM): 最低成績88分,單項成績不低於18分。
博士學位(DMA或PHD)託福最低成績100分,單項成績不低於22分,寫作分數最低要求為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