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小寶開奔馳進故宮一事,經媒體報導發酵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質疑。對於此事,故宮博物院發表了聲明,承認事情是事實,並對公眾作了道歉。
聲明發表後,網友並不買帳,批質故宮是避重就輕。於是乎,故宮博物院在1月21日凌晨再次發表聲明。與第一次聲明不同的就是增加了汽車開進故宮的原因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內容。第二次聲明發表後,網友仍然是不買帳,認為這個聲明還是遮遮掩掩,沒有誠意。哪麼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我們來分析一下聲明的內容。
一,故宮第二聲明內容:先1月13日,經過故宮博物院批准的閉館日活動有200餘人參加。因原定停車場車位已滿,我院相關部門引導車輛停放時,臨時改變停車位置,未嚴格執行報批的接待方案,將原定的西華門內西河沿停車場,變更為午門內金水河南側臨時停車場。該區域地面是歷年來不斷更新的現代材料,多年來一直作為閉館時段的車輛通道和閉館日活動的臨時停車場所。
從這段聲明中我們可以理解為:故宮閉館日是有活動的,露小寶是出席相關活動的人員,開車進故宮是被允許的。車停裡面也可以。只是停的位置不對。如果經過審批那地方也是可以停的。錯就錯在停車沒有經過嚴格審批。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露小寶是不是出席什麼活動?以前沒有活動,是不是可以將車子進去?故宮到底哪些地方可以開車進,哪些地方嚴禁開車進入?故宮到底哪裡可以停車,哪裡不可以停車?如果可以停車,為什麼法國總統都不準開車進去?是不是審批後就可以停?這些問題應該說清楚,讓大家有個明白。
二,故宮第二次聲明內容:此次事件反映出我院在內部管理和社會服務中存在的短板不足。經研究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故宮博物院分管副院長和保衛處處長停職檢查。我院將汲取教訓,以此為戒,全面加強管理,認真進行整改。對故宮內所有車輛通道、停放場所進行排查,確保不對故宮文物造成損害,確保故宮安全,全力守護好故宮,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對從這些內容來看,這次露小寶停車停在不該停的地方,責任是分管副院長和保衛處處長的。對於由於自己的工作造成一定的影響的給予追責,無可厚非,這是正確的,不過他們會不會覺得冤呢?其他人是不是也要受到處理呢?對於整改排查,確保故宮安全,就這點措施能確保安全嗎?聲明中並沒有實質性的措施。以後能否管理好、保護好故宮仍然讓人懷疑。
露小寶車子開進故宮一事引進軒然大波,這說明時代的進步,人們的現代文明意識越來越強。故宮的二次聲明,雖然有說明情況,有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不過給人的感覺還是有點「浮」而不實、就事論事的感覺。相信故宮在經歷這一事件後,會有一個新的認識。對此觀點您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如喜歡,請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