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麗群: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我們正在總結十五年來司法考試工作的做法、經驗、取得的成績。我們在梳理的過程中有這樣幾點體會:
第一,這十五年來,在司法考試工作中,一直是堅持正確的方向,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因為黨的領導是我們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和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所以,在考試組織實施的過程中,在各個環節中,我們要把握住這個根本。
第二,堅持這樣一種方向,怎麼樣體現出來呢?我們想的是在考試大綱當中、考試內容當中、考試政策方面,在多個方面有所體現。
2002年,司法考試制度制定以來,根據偏遠地區、貧困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欠發達地區法律職業人才短缺的情況,經中央批准,司法部與最高法、最高檢會商,對這些地區實行了放寬條件政策。2002年到2016年,放寬條件的地區不斷調整和擴大,今年的調整其中就包括放寬地區範圍的擴大。截止到今年,全國有1444個縣適用放寬條件政策,降低了報考人員的學歷條件,降低合格分數線的標準。
我們統計了一下,15次考試以來,已經有15萬人因為這樣的政策獲得了法律職業資格的證書,充實到了偏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基層的法律實務部門,或者在那裡擔任律師和公證員。這對緩解這些地區的法律人才短缺問題發揮了作用。
從2004年開始,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建立更加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決定,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司法考試。2008年符合條件的臺灣居民可以報考司法考試。這項政策實施以來,截止到目前,有600多人獲得了法律職業資格。
這對於加強兩岸四地的法律服務,以及法律人才的交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這些政策的實施也是司法考試立足於黨和國家的大局,對司法考試制度進行的改革完善。
當然,在司法考試的管理工作中,我們也是立足工作實際,不斷地改革完善司法考試制度。例如,按照黨組的要求,我們要確保考場安全、考試安全、考卷安全和人員安全;我們要堅持依法治考、從嚴治考、熱情服務這樣一個總原則。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中,落實「一把手」責任制,所在司法行政機關的「一把手」一定要親自抓這項工作;我們建立了很好的協作機制,跟公安、保密、工信、教育等部門,形成良好的協作機制。在這些部門的配合下,確保司法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和有效。
這些年,應對司法考試,我們要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也加強了信息化的建設。從2013年開始,全部都是在網上進行管理,考生足不出門,報名、提交照片、交費、列印準考證,都可以在網上實現。
2015年開始,又正式運行了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管理、檔案調轉等網上操作,信息化的水平也不斷提升,這也是對我們自身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的提升,也是為了滿足廣大社會考生的需求。當然,在我們工作中還有很多不足,還有很多考生對我們的工作不盡滿意,這也是我們前進的動力。
所以,我想成效很大,我們一直還在路上,需要走的路還很長。希望在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制度下,我們能走得更遠、走得更穩、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