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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英文網站重裝上線
10月8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英文網站新版(english.gov.cn)開通儀式舉行,國務院副秘書長王仲偉、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彭波、中國日報社副總編輯高岸明出席開通儀式並發表講話。國務院辦公廳、中國日報社有關同志,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外文局、中國新聞社等媒體和機構代表參加開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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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國務院對...
文 / 冷靜2020-12-11 17:03:32來源:FX168 中國國務院: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國務院對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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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已經2003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準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 第三條 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簡稱《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定關稅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作為本條例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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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務院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453 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六條修改為:「國家統計局及其派出的調查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國家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機關,負責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維護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的職權,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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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87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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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波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英文網站新版開通儀式
10月8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英文網站正式上線,圖為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彭波在上線儀式上致辭。(中國日報社記者 馮永斌 攝) 10月8日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英文網站新版開通儀式隆重舉行,國務院副秘書長王仲偉、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彭波、中國日報社副總編輯高岸明出席開通儀式並發表講話。國務院辦公廳、中國日報社有關同志,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外文局、中國新聞社等媒體和機構代表參加開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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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11 08:46 來源: 法制辦網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國務院法制辦將財政部、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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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標識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標識 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 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活動標識。 活動標識以數字「70」和代表國家形象的國徽五星及天安門作為設計核心元素,緊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慶典活動主題。活動標識中,「70」設計成翻開歷史新的一頁的視覺效果,突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嶄新形象,寓意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中華民族奮力譜寫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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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07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汙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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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的決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務 院 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509號 現公布《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的決定》,於2007年11月22日零時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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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628 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1991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2號發布)。 (三)《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1994年3月24日國務院批准 1994年3月29日財政部令第7號發布)。 (四)《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6年10月5日國務院批准 1996年10月22日財政部令第8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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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_2019·1 增刊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1983年9月20日國務院發布 根據1986年1月15日國務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的修訂》第一次修訂 根據1987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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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來了
第五十二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8月1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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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國務院組成部門圖 26個國務院部門名單(有哪些)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 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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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5)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第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第八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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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函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函 國辦秘函〔200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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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決定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
國務院關於決定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哈國界管理制度的協定》的批覆 國函〔2007〕11號 外交部: 國務院決定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中哈國界管理制度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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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事記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決定設立國防委員會,毛澤東兼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9月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關於成立黨的軍事委員會的決議》。毛澤東任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彭德懷主持中央軍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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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修正...
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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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二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憲法; (二)制定法律; (三)監督憲法的實施; (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組成人員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