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曬槍
男子被警方抓獲
近日四川一名網友在微博中發布自己持槍和槍證的照片,引發網民關注及熱議,這名網友很快做出澄清,稱自己只是開玩笑,所謂槍枝只是玩具槍,槍證是網上下載的。2月7日凌晨,樂至縣公安局官微表示,已經找到了這名網友,其身份並非是公安幹警,關於槍枝和槍證的調查與這名網友的澄清基本一致。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年輕男子網絡發文曬槍
2月5日中午12點左右,一名網名叫「中成哥i」的網友在微博中發文 「明天殺崇州」,並配有四張圖片。前三張圖片顯示,一名年輕男子在賓館內手持一把外觀與手槍幾乎一致的槍狀物,擺出各種姿勢,第四張圖片顯示為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槍槍證。證件上印槍號等各類信息,其中槍形為六四式手槍,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發證機關為四川省公安廳,微博顯示該人發博地點為資陽樂至縣。據悉,此人聲稱要去的崇州系四川成都西邊一縣級市。
此事迅速在網絡中傳播,網友對此議論紛紛,2月6日晚上7點,「中成哥i」再次發出博文,對此前的微博作出解釋,表示照片中的槍是他「在地攤上花10元錢買的」。持槍證則是「前幾年在貼吧看到的圖片」。
該網友對「曬槍」引起轟動的行為表示道歉,並稱會向當地警方解釋清楚。
警方將曬槍男子抓獲
樂至警方很快也注意到此條微博。昨天凌晨,樂至警方在官微中稱,得知此事後,立即立案進行調查,2月6日晚上9點左右,樂至警方在成都某小區將21歲的微博發布人蔣某某抓獲歸案,並在其樂至的家中起獲「槍枝」1支,經查,系塑料玩具槍。樂至警方查明,該玩具槍系蔣某某在地攤花10元錢購買,槍證的照片系網絡截圖。
此外,微博中「曬」出的持槍證也存疑,樂至縣公安局工作人員曾對媒體表示,持槍證中顯示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而「資陽地區」這個說法是1998年至2000年的稱呼,如今已經改為資陽市。初步查明,圖片中的持槍證已經作廢。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稱其行為已構成違法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康凱律師表示,一般這種事情, 可能會構成幾個違法犯罪點,比如散布恐怖信息,偽造國家公文,非法持有槍枝,冒充警察等。
從該事件目前公布的情況看,蔣某某的行為應該不會構成犯罪,他持有的只是玩具槍,且槍證是從網上下載,雖然在微博中稱,「明天殺崇州」,但是在口語中,「殺」確實有「前往某地」的意思,而且蔣某某並未在微博中說到崇州後要從事一些恐怖行為。
康律師表示,儘管不構成犯罪,但是蔣某某的行為涉嫌偽造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依然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比如警告或者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