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安丘警方打掉一個非法生產、銷售槍枝的槍枝零件生產窩點,成功將鄭某等數十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製售「火柴槍」 分件寄送零部件
2016年10月,山東安丘警方在對快遞物流業進行專項檢查時發現,當地一名鄭姓男子向外發出的包裹中,疑似含有槍枝零部件,警方隨即對此展開調查。
安丘市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 楊國秀:
通過對鄭某郵寄出的快遞檢查發現,他的每一支槍都是(拆散)分兩次以上發送(郵寄),有的裡面夾雜著大量的五金鐵件,特別是槍的主體結構,都加上一個鋼板式的模板,通過X光檢查的時候,很難發現它是槍枝的零部件,乍一看連槍形物都不是。
經查,鄭某在當地有一家零件加工廠,從2016年開始陸續生產一種名為「火柴槍」的「玩具槍」,並通過網絡對外銷售。
警方介紹,這種「火柴槍」槍管很小,只能插入一根火柴,但只要稍加改造就可以變成真槍。改裝後,兩把槍唯一的區別就是槍管孔徑大小不同。
售賣「火柴槍」上千把 獲利一百多萬
犯罪嫌疑人鄭某交代,他是在網上看到有人在售賣這種「火柴槍」,了解到利潤較高,就自己在網上下載了一款手槍的圖紙,聘請工人按圖紙進行設計、仿製,隨後以每套688元至1397元不等的價格在網上售賣。被警方抓獲前,鄭某已銷售「火柴槍」上千把,獲利一百多萬元。
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涉案槍枝彈藥性能鑑定工作規定》,對非制式槍枝、彈藥散件(零部件),如具備與制式槍枝、彈藥專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認定為槍枝、彈藥散件(零部件)。
安丘市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 楊國秀:
我國法律規定和有關的司法解釋,持有這種槍枝零部件30件以上,就構成犯罪。
順藤摸瓜牽出「案中案」 「火柴槍」變身「真槍」
此外,警方在追查鄭某售賣的槍枝零部件時發現,一些犯罪嫌疑人不僅買了「火柴槍」,還在網上購買了制式彈殼彈頭。對此,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順藤摸瓜牽出跟這起製售槍枝案相關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
安丘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四中隊指導員 曹國平:
我們發現,買家買了槍之後,有的是純粹為了收藏,而有的人是將這種槍改裝成制式手槍。改成後,需要子彈,犯罪分子就通過各種渠道,收集使用過的彈頭彈殼,進行復裝。
通過調查,警方發現,在槍枝購買者中,一些買家從網上購買了使用過的制式子彈的彈頭彈殼,既有用於手槍的,也有用於步槍的,這些彈頭彈殼復裝上火藥後,就能夠發射使用。
截止到目前,山東安丘警方已成功抓獲57名犯罪嫌疑人,繳獲各類槍枝43把,彈頭、彈殼等零部件近4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