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銷完這麼多分得等到天荒地老?
去年6月,演員李易峰因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記24分的處罰。此處罰規定一出,不少網友心中有疑問:駕照一共只有12分,這24分是怎麼扣?
這兩天,周到君的朋友又來訴苦:他在不知情的情況,開著外牌車駛入高峰時候禁行的隧道,因此連續被拍照40多次,一共被記了132分。他問周到君:是不是這輩子不能開車了?
一次被扣24分; 累計被扣132分,這些情況到底怎樣才能再次拿到駕照呢?
看規定:銷分需重考科目一
眾所周知,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我國還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所以,既然是記分制度,就不存在不夠扣的情況。理論上,如果不處理或不知曉,記上成百上千分也並非不可能。
關於記分相關規定如下:
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一次累計達到12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二次累計達到12分,除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聽詢問:需一次次考試慢慢銷分
超過24分的記分怎麼處理,網上並沒有權威的消息來源,於是周到君只好先打電話諮詢了12345市民熱線。
市民熱線的回答很簡單:也是援引了上述第二種情況,既然超過24分,那肯定得扣駕照,然後參加學習,接著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完成之後就能重新獲得駕照了。
但是,這個與周到君在網上看到的「分次消除法」不大一樣,於是周到君又電話諮詢了高架道路支隊交通違法審理、普陀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楊浦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寶山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審理4處機構。
高架道路支隊聽了情況介紹後,只問了一句「車都是你一個人開的嗎」?周到君回答「是」,然後對方就表示還是來窗口處理吧,屆時工作人員會告訴你相關詳情。
普陀區交警支隊的工作人員表示,正規的處理方式必須是駕駛員本人到窗口來處理,駕駛員需參加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後銷分,接著不斷重複上述過程,直到記分到12分以下後,才可以領回駕照。
寶山區交警支隊的回答更詳細一些,他表示駕駛員一次學習和考試最多可以銷掉23分,直到被記的分銷完為止。
之後,周到君來到閔行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受理點,接待窗口工作人員表示,銷掉這樣的分數得反覆學、反覆銷,一次考試肯定是不行的。
包打聽:一個銷分循環最快約是三四周
具體的銷分程序可以是這樣的:
①一般應先扣掉11分,再拿扣12分,這樣扣一次可以扣23分(記得不要先扣12分,那樣你就扣不了23分);
②然後學習科目一(前提是後扣的那個12分不是吊銷),考試合格後這個23分就真銷掉了。
③然後反覆學、反覆銷,直到銷完分恢復了自己的分數,就可以拿回被扣的駕照。
那麼,上面這個過程到底要持續多久呢?
根據周到君在網上找到的一張《接受安全教育通知書》估算,首次去處理違法時,上課大約會是兩周後,考試一般在上課一周後,考完直接出成績,馬上就可以確認銷分(拿駕照),也就是一個循環最快大約是三四周時間。
周到君的朋友被扣132分,每次都是被扣3分,所以一次學習最多只能銷21分,那麼經6次學習,所記的分就會在12分以下,總共耗時大約24個周、168天、5個多月(按4周計算),這5個多月可都是不能開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