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是指以一種或多種穀物(如小麥、大米、大麥、燕麥、黑麥、玉米等)為主要原料,且穀物佔乾物質組成的25%以上,添加適量的營養強化劑和(或)其他輔料,經加工製成的適於6月齡以上嬰兒和幼兒食用的輔助食品。該類產品主要包括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高蛋白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生制類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餅乾或其他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等。
GB 10769主要內容
標準對所使用的原料、感官、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都有具體要求,並嚴格規定其汙染物、真菌毒素和微生物限量。這類產品是嬰幼兒6個月以後逐漸引入除母乳外的其他食品的主要類型,必須為嬰幼兒提供必要的營養素,營養成分的要求是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標準中不僅規定了能量和多種營養成分(包括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等)的具體含量,同時考慮到我國嬰幼兒的營養現狀和容易缺乏的營養素種類,還將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B
、鈣、鐵、鋅、鈉等營養素作為基本(必須添加)的營養成分,以保證該年齡段嬰幼兒營養素的攝入。維生素E、維生素B、維生素B6、維生素B12、煙酸、葉酸、泛酸、維生素C、生物素、磷、碘、鉀等維生素和礦物質作為可選擇的營養成分,以豐富市場的產品種類和滿足不同需求。特別注意的是,基本營養成分指標中針對嬰幼兒餅乾或其他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的維生素A、維生素D、鐵、鋅成分沒有強制限量要求,但如果該類產品中選擇添加了該類成分,其含量應符合表中其他類別相應成分的要求。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汙染物砷限量是以無機砷要求的。另外,為保障我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依據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風險評估結果,將我國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規定為0.06 mg/kg,並於2018年6月公布實施。
GB 10769中涉及到的相關標準
GB 14880作為食品中強化營養素必須遵循的重要基礎標準,該標準第6.2款明確規定:「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營養素及其他營養成分的含量按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執行,允許使用的營養強化劑及化合物來源應符合本標準附錄C和(或)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GB 14880附錄C中列出了「允許用於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強化劑及化合物來源」。嬰幼兒輔助食品屬於特殊膳食用食品,其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GB 14880附錄C的要求。但必須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在GB 14880附錄C中列出的營養強化劑都可以在嬰幼兒輔助食品中使用,必須是產品標準中有營養素含量要求的才可以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並且化合物來源滿足附錄C要求。另外,必須使用GB 14880附錄C中列出的化合物,如某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中使用了乳酸亞鐵,但該化合物只在GB 14880附錄B中列出,而沒有列在附錄C的名單中,因此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則應遵循GB 2760使用原則和新增補通告要求。
產品標籤應符合GB 13432的規定。營養成分表應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標示。同時應標明產品的類別名稱,如「嬰幼兒高蛋白穀物輔助食品」等,標明「需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質的適宜液體衝調」或類似文字。在產品保質期以內,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應不低於標示值的80%,並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這在我們抽檢中要合理判定。
新標準徵求意見稿變化情況
2020年7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徵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主要變化為:根據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的定義,主要原料中增加了小米的表述;結合市面銷售的穀類輔助食品和國際上主要國家/地區的相關要求,將穀物乾物質佔比修改為穀物乾物質佔總乾物質組成的50%及以上;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原料要求中明確提出「不應使用蜂蜜」,分析原因可能是蜂蜜易受到肉毒桿菌的汙染,對嬰幼兒健康有較大風險;對產品分類的描述進行修改,將餅乾、磨牙棒、罐裝即食穀物輔助食品和其他產品都納入其他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中。
調整營養成分指標:因維生素C有助於提高鐵的吸收率、緩解嬰幼兒貧血等,故將維生素C由「可選擇的營養成分指標」調整為「基本的營養成分指標」,並設置上限值為1.4~7.65(5.9~32)mg/100 kJ(mg/100 kcal);基本營養成分指標中的維生素B1和鈣,可選擇的營養成分指標中的維生素B2、B、B12
、煙酸、葉酸、泛酸、生物素規定了上限值;增加了可選擇營養成分指標中煙醯胺和鎂的指標要求;將碳水化合物添加限量的表述更改為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漿添加限量,將限量值下調,添加其中的一種或多種的限量為≤0.6 g/100 kJ(2.5 g/100 kcal);對基本營養成分指標的注釋進行補充調整:更改了膳食纖維的能量係數(8kJ/g),增加了碳水化合物含量計算方式的描述,增加了罐裝即食穀物輔助食品的能量值要求≥335(80)kJ(kcal)/100g。
修改了危害物限量和致病菌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原則》要求,汙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標準。微生物限量要求中,刪掉了沙門氏菌的限量要求;增加了「罐裝即食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要求」。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風險情況
收集近年來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不合格的公布情況,主要不合格項目為維生素A和鈉。還存在如鈣、鐵、維生素D、維生素E等品質指標不合格,微生物、真菌毒素和汙染物超標的風險。其中,維生素A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添加量不足,也可能未充分考慮加工過程和貨架期內營養素的損耗、穩定,以及檢驗方法帶來的偏差影響等;礦物質不合格項目主要為鈉,主要原因是企業標籤標註鈉含量較高,實際含量滿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但不滿足明示質量要求,即含量不低於標籤標示值80%的要求,相對風險較小。
《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16版)》《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監管的規定》等均強調要進行原輔料質量控制,尤其要注意原輔料中的真菌毒素,如小麥粉中的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和重金屬如鎘的風險隱患。
要理解GB 10769,需要關聯GB 14880、GB 13432、GB 2760等相關標準及其問答,充分掌握原輔料的依據、營養成分、標籤標識等規定要求。
□餘曉琴 陳小泉
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