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德是一名退休幹部,卻夥同他人入股"翠竹桑拿",組織招募100多名婦女從事賣淫活動,並組織賣淫嫖娼19333人次。
近日,被告人陳某德犯組織賣淫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陳某德,1949年5月生,福建省龍海市人,福建省漳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退休幹部。
據檢方指控,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10日,被告人何某、徐某、餘某(均已判決)、王某、林某(另案處理)先後入股漳州翠園休閒健身有限公司,經營漳州市薌城區湘江賓館"翠竹桑拿房",組織招收婦女賣淫100餘人,組織賣淫嫖娼19333人次。
期間,被告人陳某參加股東大會,對公司賣淫嫖娼經營方式作出決定,並負責公司財務管理。他與王某、林某、餘某、徐某、秦某共同經營公司賣淫活動,並分得股東的利潤。
2009年8月11日,公安機關共抓獲賣淫女10人,其中賣淫女5人,嫖娼人員5人。2011年4月10日23時許,公安機關共抓獲賣淫女48人,其中賣淫女28人,嫖娼人員20人。2019年9月17日,被告人陳某德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根據同夥何某、徐某供述,漳州翠園休閒健身有限公司及林某、王某、被告人陳某各持有20%的股份。被告人陳某德明知違法,登記在妻子王某珍名下,王某珍同時擔任會計。
在2006年4月召開的第一次股東大會上,公司擬以賣淫嫖娼的形式經營"翠竹桑拿",並決定了股東之間的分工。被告人陳某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
之後,公司還先後召開了5次股東大會,研究決定公司經營模式、招聘培訓"小姐"、財務管理等事項。被告人陳某德到會。他和徐某山輪流在三樓辦公室值班,掌握公司業務情況,應對一些突發情況。
"小姐"每月賣淫約7000次,每月嫖資收入約210萬元。"翠竹桑拿"還對"小姐"的上下班、著裝、"服務要求"、罰款項目和標準等作了12條規定,以此規範失足女在"翠竹桑拿"的違法活動。
事發後,2017年10月11日,陳某德被立案審查黨紀,次年4月18日被開除黨籍。
薌城區人民法院認為:
為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陳某德組織、控制多人以招嫖、容留等方式賣淫。其行為已構成組織賣淫罪,情節嚴重。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陳某德是主犯,應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予以處罰。
同時,被告人陳某參與策劃"翠竹桑拿"賣淫活動,並負責財務管理和部分現場管理。即被告人陳某是"翠竹桑拿"組織賣淫活動的決策者和管理者。雖然具體分工不同於同一案件的其他主犯,但其地位和作用是相同的,沒有明顯區別。
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以上內容均來源於網絡)
如有侵權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