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地」是指海拔在500米以上,地勢起伏較大,坡度較陡的地形形態。根據山體海拔高度,可分為低山(海拔500-1000米)、中山(海拔1000-3500米)、高山(海拔3500-5000米)和極高山(海拔>5000米)。

一、低山與丘陵的區別
丘陵是指海拔在200-500米之間,起伏和緩的地形。孤立存在的稱為「丘」,群丘相連才稱為「丘陵」。丘陵多為山地向平原過渡的地帶,是山地長期侵蝕的結果。
「低山」是指海拔在500米至1000米之間,起伏較大的地形(起伏小,面積大,則為高原)。
在地形分布上,丘陵和低山往往是結合在一起的,所以在我國的地形單元中,如山東丘陵、遼東丘陵、江南丘陵、兩廣丘陵和浙閩丘陵等,多是由丘陵地形和低山地形組成的。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丘陵」一詞比較少用,往往與「山」混合使用。例如周末登高望遠,可能只是爬一座「丘」而已,但我們不說「爬丘」,而是說「爬山」。還有,即使海拔沒有達到500米,甚至200米不到,只要起伏較大,坡度較陡,我們都習慣稱之為「山」。
為什麼會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