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君齊靜張依盟)
□ 本報記者 王德琬
近日,棗莊市山亭區環保局正舉行每周一的例會,會議室裡傳來局長王斌的聲音:「我們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第六十條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地塊,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土壤汙染風險評估。今年起,山亭區已經評估了4塊土地,都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法條不能忘、程序不能亂,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每周的單位例會上「講法」是山亭區環保局堅持了五年的做法。王斌的辦公桌上擺著各類法律手冊,上面還有用黑線標註的重點,他翻開一本四五百頁厚的法律條文彙編說,「環保工作的特殊性在於用到的法律條文繁多,我會結合當前階段的工作重點,帶領單位同事學習相關法律,目的是規範行政活動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王斌坦言,之前在「沒有繃緊法律弦,一拍腦袋就作決策」的錯誤做法上栽過跟頭。2011年,山亭區開展清理取締土小企業活動,在拆除一座私人小土礁時,由於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被群眾告上法庭。「作為被告的滋味很不好受。」王斌回憶道。
轉變始於2014年,山亭區創新實施「兩述一員」工作,全區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向區委述法;區人大任命的區政府組成部門「一把手」向區人大常委會述法;建立法治巡視制度,選聘法治巡視員,形成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長效機制。
「兩述一員」讓法治建設變成「硬槓槓」,也提升了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素質。王斌介紹,2017年6月,區內一家生產有機肥料的企業違規建設一臺燃煤熱風爐,與環評批建不符,環保局規範執法流程,並下達了處罰意見,責令其拆除並處以罰款。「企業負責人當場提出質疑,他說,你讓我拆我就拆,幹嗎還罰款,有什麼依據?」王斌說,執法人員耐心地告知企業負責人,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下達的罰款處罰合情合理更合法。「該企業負責人表示理解,並接受處罰。」
「自從實行了『兩述一員』制度,這五年,一切都在法律的軌道上規範運行。下一步,我們要把述法工作堅持好,助推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目標早日實現。」王斌堅定地說。
【來源:魯中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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