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海南省衛計委醫改辦獲悉,日前《海口市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實施意見》出臺並實施,將進一步加大海口市農村衛生的建設,將按照每1000人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以滿足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該實施意見對村衛生室的機構設置、規劃建設、人員管理、業務管理、藥品採購配送、績效考核、財務核算、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具體、硬性的規定。
該意見規定,一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立一所村衛生室,人口少的鄰近行政村可以聯合設置衛生室。每個行政村設置一所建築面積80平方米的標準化村衛生室,各村衛生室設立「三室一房」,即診斷室、治療室、留觀室、藥房;同時做到藥品有櫃、診查有床、消毒有鍋、輸液有床、醫療垃圾有汙桶。
同時,鎮衛生院按照農村每1000人服務人口配備1名鄉村醫生的原則,從轄區範圍內取得執業助理以上資格或《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人員中擇優選擇村醫,並與其籤訂勞務購買合同,實行統一調配。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要轉變服務方式,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採取24小時應(出)診,電話預約上門、巡回醫療等方式,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方便群眾看病就醫。
此外,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在原有待遇不變的基礎上,海口市區級財政按2400元/年標準補助村衛生室,用於村衛生室解決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問題。村衛生室開展業務時發生的民事及相關責任,由鎮衛生院協調村衛生室解決,產生經濟費用由村衛生室承擔。(記者王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