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公布。
學校和教師依法可以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中小學教師對學生上課期間不專心聽課、不能完成作業或者作業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課紀律等行為可以採取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
首次明確規定中小學教師的管教權:必要時,可以採取一定的教育懲罰措施。
一石激起千層浪。
有人力挺:
「嚴師出高徒」、「老師的威嚴還是要有的」
也有人提出質疑,
「這個度很難把握,大的就是體罰了」
「一些素質差的老師,惡意或者使用不當的方式懲罰學生,這個背景下,政策就很難一刀切」
還有家長提出,應該建立「陪審團」制度,讓家長也參與其中。
不止在學校,孩子在家裡的管教問題,同樣讓家長內心充滿矛盾,頭疼不已。
不懲罰吧,熊孩子要」上天「,光靠眼神和語言進行的說服教育,根本無法滿足需求,他依然我行我素,把所有忠告都當成耳旁風。
懲罰吧,好像又違背了愛的教育,還怕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
這種矛盾的心理,造成了家長對孩子教育的無力感,有些家長說,」如果可以的話,我真想把孩子塞回肚子裡去,這樣就不用那麼操心了!「
就連在臺上逗樂無數人的」小嶽嶽「,面對孩子,也是一籌莫展,他在微博上公開為女兒寫作業招聘輔導老師,並無奈地說,」但凡有一點辦法不會這樣「。
小嶽嶽發微博稱想僱人輔導女兒作業
教育心理學家認為,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也是一門微妙的家教藝術,懲罰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關鍵是看父母使用是否得當。
事實上,孩子就像一棵蓬勃生長的小樹,可塑性極強,家長面對教育的這種無能為力,是因為他們沒有掌握「有效懲罰」。
1、什麼是有效懲罰?
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結果也不盡相同。
濫用懲罰,不負責任地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施暴,會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懲罰反而起了反效果
錯用懲罰,無法觸達孩子的內心,孩子就會繼續我行我素,最終的效果是「管不住孩子」,懲罰失去效果。
適當、適時的科學懲罰,能對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錯誤,起到以罰助教的作用。
適當、科學的,能促使孩子轉變的懲罰,才是有效懲罰。
2、為什麼應該對孩子施行「有效懲罰」?
發展心理學研究發現:
幼兒思維的主要特徵,是具體形象思維,進入童年期,孩子的思維才開始從具體形象思維向抽象邏輯思維過渡。
也就是說,孩子的思維方式,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他們是依靠事物的具體形象進行思維聯想的。
講道理依靠的是邏輯思維,因此,比起一味講道理,直觀地讓孩子了解後果,更能促進孩子的轉變。
教育專家馬卡連柯曾說,「合理的懲罰制度不進有助於孩子形成堅強的性格,而且能培養他們的責任感,能培養抵抗誘惑和戰勝誘惑的能力。」
在孩子的邏輯思維能力還沒發展成熟,還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之前,有效懲罰就是一種簡單清晰的教育方法。
三、家長該怎樣進行有效懲罰?
1、明確最終目的
在懲罰孩子前,我們首先要弄明白懲罰的目的。
為什麼要懲罰孩子?
不是為了體現家長的權威,也不是因為後果必須要有人去承擔,而是為了讓孩子知道犯錯的後果,進行自我反思,進而減少或消除不良行為發生的次數。
懲罰的最終目的是讓孩子向著正面、積極的方向去發展。
因此,有效懲罰首先要杜絕的,就是體罰。
體罰是一種原始、野蠻的行為,不但會給孩子正在發育中的身體造成傷害,還會潛移默化地教會孩子這種身體反饋的模式,在他們心裡埋下暴力的種子。
與體罰同樣可怕的是「精神的體罰」,即對孩子使用呵斥、羞辱、譏諷等言語暴力。
通常情況下兒童出現粗魯、蠻橫、衝動、殘酷、缺乏羞恥心,以及無意識的破壞現象,都與精神體罰有關。
不對孩子進行體罰和言語暴力,是有效懲罰的基本原則。
明確的目的就像一根定海神針,可以有效地防止懲罰偏離方向,不讓懲罰變味。
2、找到正確方法
《如何說孩子才會聽》的作者阿黛爾.法伯曾說,「無效懲罰剝奪了孩子內心深處對自己錯誤反省的過程,每個孩子都需要正確的懲罰。」
除了前面起到反效果的體罰和言語暴力,懲罰無效也達不到我們想要的最終目的。
什麼樣的懲罰才是科學的、能促進孩子改變的呢?
美國心理學件津巴多在《津巴多普通心理學》中提出:
(1)懲罰應該是立即的
正因為孩子的形象思維模式,我們需要在每次不良行為發生後,及時給孩子懲罰的反饋。
也就是說,懲罰應該是在不當行為發生後立即進行,如果是在公共場合或者不方便開展懲罰的場所,我們也應該在回家後,重演當時的情境,並隨後進行懲罰,幫助孩子建立不良行為與懲罰之間的緊密聯想。
任何延誤都會降低懲罰的有效性。
(2)採用負懲罰
那什麼是負懲罰呢?
負懲罰是指孩子出現不當行為時,去掉一個好的刺激,即不給予原有獎勵,以減少兒童不當行為的出現頻率,比如取消周末帶孩子去海底世界的計劃。
正懲罰與負懲罰對應,是指當孩子出現不當行為時,家長施加一個壞刺激,給兒童處罰的方法,比如懲罰孩子去做家務。
對孩子來說,最有效的懲罰是負懲罰,而不是實施令人不快的刺激。
對孩子來說,最有效的懲罰是負懲罰,而不是實施令人不快的刺激。
(3)懲罰應該保持一貫性
家長應該堅持「從不例外」原則實施懲罰,不放過任何一次不當行為。
這個一貫性,還包括實施人的一貫性。
也就是說,發生不當行為後,不能只是爸爸堅持對孩子進行懲罰,其他家長陪伴的時候,就可以少懲罰或者不懲罰。有些家庭,尤其是隔輩的老人,因為「疼」孩子,而做無原則的庇護,最容易讓孩子對家長的懲罰產生抵抗心理,從而使懲罰失效,或者起到反效果。
家長有時候覺得不知道該怎麼教育孩子,是因為他們對孩子並不了解,處理問題的方式過於簡單粗暴。父母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掌握了正確的方法,你說的,孩子就會聽,你教的,孩子願意做,家庭教育就會成為孩子有力的支撐,幫助孩子長成參天大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