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熱,租車難。租車保護神在哪邊,在每一個的行業裡面都有或多或少的法律法規保護這個行業的安全。但是租車行業是剛剛新興出來的行業,有關租賃的法律,到現在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政策。就導致很多事情都沒有辦法來用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利益。最近我在電視上看到兩則消息,感覺身為租車行業中的一員真害怕。
程先生在前段時間在某租車公司租了一部小轎車去接朋友,朋友上車的時候發現程先生租的是單號車?程先生仔細一看,才發現這個車子車牌尾數是單號,按照限行規定,今天是不能開單號車上路的。不一會兒程先生收到了違章通知,他覺得,作為一個租車公司,給客戶提供限行的車輛出來罰款應該是租賃方承擔。
但是經了解得知,當時程先生在網上約好車後,就有工作人員有打電話通知他,取車那天會限行,但是程先生一直沒有接聽,而且用戶租車成功後,簡訊也會通知客戶,簡訊中也會有備註說有關限號的問題。其實程先生租車一共租了四天。這就不能排除其中有一天會有限行的情況,責任應該不在於公司,而是在你自己在用車的時候,要仔細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這樣才能規避違章的情況。
其實要是單單發生糾紛的話,到還好解決,畢竟把事情說開了就好了。但是要是遇到販賣車輛的話就是大事件了。
2019年6月13日,王老闆將一輛汽車租賃給周某和吳某二人。這兩人經常在租車公司租車算起來的話應該是老主顧了,當天周某稱晚點將租金打到王先生的銀行帳戶上時,王老闆也放心讓二人將車先開走。當晚8點,王老闆收到了周某的租金。
眼看著半個月租期已過,遲遲未見周、吳兩人將車歸還,同時也沒有收到續租的消息。8月初,當王先生再次聯繫上二人,卻被告知車已被抵押給租車公司。經過這次聯繫後,周、吳二人徹底消失匿跡。最後在10月18號王老闆選擇去派出所報警,10月20號民警將周某抓獲經調查兩人先從租車公司將車租出來,轉手再將車輛抵押的方式騙取錢財。
像這樣的事件比比皆是,我只是希望把事情說出來,能贏得社會各界的重視,今早的出臺一些法律法規來幫助企業來約束用戶,不能只單單的約束企業不約束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