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國慶威脅殺妻案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雖然父親關係破裂很正常,但是這種將家事鬧到網絡的事件卻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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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一封公開信出現在網絡《誰給了李國慶威脅殺妻的底氣》一時間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
那麼在此李國慶威脅殺妻案的背後,離婚財產應該怎麼進行分割呢?
案件回顧
1996年,李國慶和俞渝相識於美國。彼時,俞渝有一張非常出色的履歷:紐約大學MBA,華爾街投行精英,自創公司,熟悉資本運作。1996年10月,兩人在紐約喜結連理,交往不過才3個月左右,閃婚。
去年10月撕破臉互揭對方猛料,到今年4月搶奪公章,再到再次帶人撬門砸鎖搶資料,當當網創始人李國慶與俞渝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其背後是兩人利益的糾葛,雙方矛盾不斷升級。
再到後來的兒子為何起訴父母。兒子為何起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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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國慶的說法,李國慶兒子起訴父母是因為俞渝的「授意」,可是俞渝也是被告,李國慶兒子起訴對俞渝有什麼好處?
2017年的時候,李國慶和俞渝之間曾有一個「婚內約定」,兩人分別從各自股份中拿出10%給兒子,且已按該比例進行了工商變更。
7月24日,李國慶在微博稱俞渝第一次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被東城法院駁回。李國慶表示,感謝俞渝用自己的方法最強有力地幫助我向法院證明了「夫妻感情破裂」,感謝你的雪中送炭。
在8月12日庭審中,李國慶突然當著法官的面大吼:「再不判,我就要殺人了!」。
在現實生活中關於夫妻感情破裂的案例很多,夫妻雙方離婚,對於財產分割的問題一直都是大眾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那麼在法律上財產分割的條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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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婚前有協定有效的婚後財產劃分協議的話,那麼婚後所有取得的財產,都需要按照協議的條款進行明確劃分。
2、如果婚後沒有協商協商擬定相關協議的話,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關規定來。
3、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的所有利的部分,也都是屬於婚後財產。
4、一般均分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對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5、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戶」。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6、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如果雙方在離婚時達成調解可以自行約定財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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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國慶威脅殺妻案的背後,離婚財產的分配方法你怎麼看呢?你認為法庭對該案件應該怎樣進行判決呢?對於該案件你又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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