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寶寶學走路,大部分人自然會想到學步車,很多人認為寶寶在學走路的時候,都得靠學步車啟蒙。雖然學步車已經非常普遍的存在於我們生活中,但部分家長對於究竟有沒有必要用學步車,還是很有爭議的。
學步車這個說法是非常有誤導性的,它不但不會幫助學步,相反美國有研究表明,使用學步車的寶寶通常會比不使用的寶寶晚走路至少1個半月。走路是所有大運動發展中最有挑戰的,之前的抬頭、翻身、坐、爬都是在為這個做準備。它要求孩子整個身體肌肉都非常強壯(尤其是核心肌肉和大腿肌肉),要求整個身體系統可以流暢溝通,也就是大腦可以發出指令告訴身體怎麼做,而身體需要準確地調動各方面的肌肉群來運作。
而使用學步車其實是幹預和打斷了大腦和身體之間的對話,給予了身體額外的本不需要的幫助。這就好比讀書時我們寫作業,本來自己完成是一個消化吸收的過程,但同桌卻借你抄。表面看來孩子好像可以走了,但其實身體和大腦都沒有主動運作,而只是被拖著走而已。這種依賴的時間越長,孩子主動鍛鍊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意識就會大大被削弱,反而延誤了走路的發展。
同時,由於這類學步工具都是讓孩子坐在裡面,很多寶寶核心不強或者身高不夠就會出現踮腳走路的現象,長期以往就會強化了這個不良姿勢的習慣
美國兒科學會(APP)強烈建議家長不要給孩子使用學步車:「實際上,學步車並不像它的名字那樣能幫助孩子練習走路,反而會打消孩子走路的欲望。」
我國衛生部5年前發布的《兒童跌倒幹預技術指南》中,也明確規定不要使用嬰兒學步車:「車子會讓兒童在他們沒準備好時,有更大的活動力和高度,這將會使兒童處於危險之中,如:從樓梯上摔下來傷及頭部。」
甚至在加拿大等國家,用學步車還犯法。早於2004年起,加拿大就不允許銷售、宣傳和進口學步車,二手也不行,就連家有學步車、放著不用也犯法,加拿大法律還規定,擁有或銷售學步車,最高可能被罰10萬加幣,入獄6個月。
可能不少人內心好奇,小小學步車究竟暗含著多少危險成分呢?又為什麼被多個國家所禁止呢?
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根據加拿大2003年的一項調查:在學步車被禁止前,每天至少有3名嬰兒,在使用學步車的過程中受傷。
美國也曾公布過這麼一組數據:1990-1994年, 每年因學步車造成傷害,送往急診室的案例高達2萬多起。從1990-2001年,美國共有約197200名15個月以下孩子因使用學步車受傷,被送往急診室就診。
這些被送往急診室的嬰幼兒,輕者皮膚擦傷、頭頸部外傷,重者骨折甚至顱內出血導致死亡。
遺憾的是,類似的情況並沒能引起中國家長們的重視。
隨手在某電商平臺搜一下,不少和學步車有關的銷售頁面看得人眼花繚亂。圖方便,或是根本不知道學步車的危害,不少家長依然將學步車看作小孩「嬰兒防摔神器」,自認為會給孩子帶來24小時的用心呵護。
殊不知,這樣的做法,很可能對孩子帶來終身的損傷。
焦點訪談就曾報導過這麼幾則例子:2012年3月,青海西寧市一名9個月大的男嬰,坐著學步車玩耍時滑下了樓梯,不幸當場死亡;2013年10月,山東青島一名10個半月的男嬰在學步車玩耍時,由於家長疏於看護,速度過快撞翻暖水瓶,男嬰被開水大面積燙傷。
再到這幾年,根據武漢晚報報導,湖北武漢有名叫菲菲的女嬰,菲菲出生後媽媽發現,自家孩子的動作總比同齡孩子慢半拍,4個月還不會翻身,7個月還不能坐。
擔心孩子一直這樣下去,性急的媽媽乾脆買來學步車,讓才7個月大的孩子提前學習走路。
看著孩子在學步車裡玩得開心,又很快學會了走路,菲菲媽媽別提有多開心了。沒想到,半年後的一天,媽媽突然發現,菲菲的步態有點問題:走路總喜歡踮著腳尖。
送去醫院檢查後才發現,菲菲左側跟骨發育不良,雙足內翻,診斷為馬蹄內翻畸形。
菲菲的雙腳
不僅要做矯型手術,還要佩戴至少半年的支具,才能完全恢復正常。
遇到類似情況的,還有剛滿1周歲的慧慧,在8個月大的時候,她就被家長放進學步車玩耍,過了幾個月,家長發現孩子走路姿勢奇怪,經過醫生檢查後發現:慧慧雙腳併攏站立後,兩膝蓋間距有三指寬,屬於「O」 形腿,醫生分析可能是學步車導致腿部發育畸形。
學步車可導致O型腿和X型腿
然而,除了這些肉眼可見的危害外,長時間將孩子放在學步車裡,很有可能使孩子患上「感覺統合失調症」,具體表現為:好動、任性、脾氣暴躁、不易與人溝通等。
看到這裡,不少家長感到難以置信,按理說,好端端學走路的神器,怎麼會對孩子造成這麼大的危害呢?
這就不得不從兒童生長發育的過程說起了,一般來說,孩子的運動系統是從大量的試錯練習中獲得發展的,雖然走路磕磕碰碰,還時不時摔跤。但正是在這樣一次次的試錯練習中,孩子的大腦獲得了鍛鍊的機會。
可學步車的出現,剝奪了孩子大腦的鍛鍊機會,將孩子囿於四方小天地中,在孩子平衡能力還不好時,大腦得到了錯誤的信號,認為孩子可以自己走路了。因此不少兒科專家認為,學步車會阻礙孩子運動能力發展。
再加上處於學步車中的嬰幼兒,不需要保持直立就能獲取平衡,因此,孩子的雙腳經常是彎曲的。久而久之,失去了平衡能力和腿部肌肉鍛鍊的機會,錯誤的姿勢保持久了,容易讓嬰幼兒養成墊腳走路的習慣,嚴重的話,還很容易患上馬蹄內翻畸形、「X」型腿和「O」形腿。
而且學步車一般都很輕,能被孩子迅速拖動,嬰幼兒在快速移動過程中,摔傷、磕傷者也屢見不鮮。再加上有學步車的保護,小孩子被其他東西吸引時,往往不注意腳下,只要朝著那個方向走就可以,久而久之,孩子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周圍的事物分散,注意力不能持久。
同時,也有不少家長太心急了,孩子才幾個月大,就著急的將孩子放進學步車裡。卻不知道,這樣心急的結果,往往有百害而無一利。
有數據表明,在3~13歲兒童中,有10%~30%的兒童不同程度地存在注意力不集中、平衡能力差、易摔倒、膽小、內向、手腳笨拙、愛哭等症狀,醫學上稱之為「感覺統和失調」,造成這種問題的孩子中,有90%以上不會爬行或爬行時間很短,而爬行是目前國際公認的預防感覺統和失調的最佳手段。
怪不得有專家總結道:「學步車所增加的可移動性,遠遠超出小嬰兒此時擁有的自然能力。」我國《兒童跌倒幹預技術指南》明確指出,不建議嬰兒使用學步車。
過早地習得了走路,卻忽視了兒童成長的自然規律,不得不說,家長們這樣的做法,對孩子的生長發育極為不利,更有可能產生終身性的危害。
因此,如果條件允許,家長們儘量遵循嬰幼兒自然生長規律,讓孩子一步一步學走路。一般來說,9-15個月開始學走都算正常,學走6個月後,大部分小孩子就能穩穩噹噹地走路了,切不可因小失大,為圖省事將孩子放進學步車裡,貽誤孩子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