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經商,為的就是賺錢。與淘寶力推淘寶商城有異曲同工之妙,如今卓越、京東、噹噹、淘寶商城等網絡商城大打「開放平臺」牌,在數千萬、甚至數億美元投資重金打造出頂級網絡購物品牌後,這些網絡商城都迫切地希望贏利和賺錢——此時,吸引商戶入駐並收取相應「租金」就是一個好辦法,美其名曰叫做「開放平臺」,普通消費者並不明白其含義。
《IT時報》憂慮地將這種模式稱為「淘寶化」,由此引發的後果是,雖然網絡商城對入駐商家進行相關資質的審查,但是這並未能避免假貨的產生,說白了,消費者在噹噹、京東等買到問題商品的概率越來越高。
在一般消費者眼裡,網絡購物大致分兩種:淘寶(C2C,個人賣家對客戶)和淘寶商城、卓越、京東、噹噹等網絡商城(B2C,商家對客戶)。其中,淘寶是便宜的代名詞,而網絡商城則代表質量保障。網購時買到假貨應該說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在許多人的印象中,C2C平臺已成為滋生假貨的溫床,而對於B2C平臺則持較信任的態度。
有經驗的消費者會去淘寶「淘」便宜貨,而且通常總消費金額不高,在淘寶購物之前已經對質量瑕疵和假貨等可能遭遇的情況有所心理預估,就算買到問題商品也不至於遭到太大損失。而網絡商城就不一樣了,消費者就是衝著100%正品的金字招牌去的,常常購買液晶電視、空調等大件商品,即便媒體上充斥著消費者對網絡商城的各類投訴,但仍有大批消費者無奈地認為,在網絡購物的大範疇內,網絡商城是最靠譜的渠道。現在來看,事實並非如此。
IT時報記者 郝俊慧 錢立富 王昕
淘寶商城:惡疾難改
「品牌正品 商城保障」,每個進入淘寶商城的網友,都可以在其首頁看到明晃晃的這8個字。大量買家衝著「正品」二字,從C2C的淘寶轉投商城懷抱。然而,在本報去年3·15《淘寶商城的假貨哲學》報導中,不少消費者都在商城中買到了假貨,如今1年過去了,情況有改善嗎?
「淘寶第一大店」被訴售假
「只要是經常上網購物的買家,我相信他們和我一樣。」一名普通網購用戶王小姐篤定地說:「即便在號稱100%正品的淘寶商城上,只要花上10分鐘,準保就能找到一件或一批假貨。」
2011年3·15前夕,一則消息又一次將人們的視線聚焦於淘寶商城。廣州市芳奈服飾有限公司將淘寶商城「嬌貴人」旗艦店及淘寶網一同告上廣州天河區法院,要求賠償50萬元並登報導歉。該服飾公司稱,淘寶上約有4000家網店銷售其公司享有商標權的假冒商品,除了「嬌貴人」外,還有其它數十家商城網店,甚至還有淘寶第一大店「檸檬綠茶」。
這起案例讓淘寶頗有點尷尬:根據淘寶商城入駐的規定,旗艦店必須是「企業以自有品牌(R或者TM,即商標已註冊成功或正在申請註冊中)入駐淘寶商城,」被訴的「嬌貴人」顯然不符合此規定。由此引出的疑問是,到底淘寶商城有沒有按照規定審核商戶資質呢?
6000元買兩個授權
「代理申請淘寶商城,代辦入駐淘寶商城,代辦淘寶商城入駐……」在搜尋引擎中輸入「淘寶商城 代辦」,很快便跳出許多類似的信息。
經過一番查詢,記者找到兩個自稱可以幫忙完成「淘寶商城入駐」的代辦者。
「請問是否可以幫忙入駐淘寶商城?」記者問道。
「當然可以。」一位自稱有朋友在「新籤組」(負責審核淘寶商城資質的部門)的代辦者回復道。
「需要什麼手續嗎?我有批發渠道,但沒有授權書。」
「沒問題,6000元,提供你兩個授權。」
「我用你的授權入駐後,可以賣我自己的東西嗎?」
「當然可以,專營店都是這麼做的。」
「那你給我的兩個授權是什麼?」
「我現在還不知道,反正我這裡商標很多,最後肯定能保證你入駐,賣你想賣的東西。」
而另一位代辦者則開價4000元,只要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證明便可以在半個月內幫記者申請成功。為了讓記者放心,兩位代辦者都打出了「入駐後付款」的放心牌,「100%包你入駐。」
授權書很「山寨」
淘寶的授權審核到底嚴不嚴格呢?在一個「淘寶商城」商家聚集的QQ群裡,一位自稱負責某淘寶商城數碼店的網銷人士,向同行們揭示了如何通過淘寶商城審核的秘訣,「我們希捷、日立的授權,都是拿別人的真授權書PS(利用電腦軟體製圖造假)的,金士頓的授權書連公章都沒有,就是老闆自己籤了個名,就這都過啦。」至於品牌商給的編號?「編一個啦,淘寶又不知道真假。」
記者登錄這家網店,在「公司授權」裡面果然有兩張授權書——一張為威騰電子公司的授權書,一張為SANDISK的授權書,其中SANDISK授權書僅為一張A4列印紙,並附上了中國區銷售總監的英文籤名,而店內銷售的其它諸如希捷、日立等品牌,則並沒有公布授權書。
噹噹商店街:消費者維權難
噹噹商店街的模式與淘寶商城類似,同樣吸引商家入駐,銷售其自家商品。商店街於2010年4月當當網新版上線時同步推出,運營至今,入駐商家數量和銷售商品均有一定規模。目前,該模式已招來京東商城和卓越的爭相模仿。
問題商品退貨難
小武是一名高三學生,2月11日他在當當網下訂單,花290元購買了一雙阿迪達斯三葉草牌鞋子,「是替同學買的,他相中了這款。」網頁圖片上鞋子顯示相當精美,但是一個星期後收到貨,卻讓小武大失所望,「一看就是假的,做工非常粗糙。而且鞋標也有問題,是假標。」
小武表示,鞋子銷售方並非當當網自身,而是入駐商家「來此購戶外裝備專營店」,出售阿迪達斯、耐克、匡威等品牌鞋子,以及各種戶外用品。一看買來的是假貨,小武隨即在當當網上提交退貨申請,但是過了幾天沒有反應,於是又在QQ上聯繫出售鞋子的入駐商家,但是對方也不回信息。
於是小武直接致電商家,要求退貨,交涉後對方答應了他的要求。誰知賣家收到小武寄回的鞋子後表示鞋盒上有膠帶,影響2次銷售,即使退款也只退給小武100元。這讓小武很憤怒,「鞋盒上有膠帶,是因為物流快遞的關係,跟我又沒有關係,憑什麼不給退貨。」於是小武打電話給噹噹客服反映情況,後來對方終於將290元貨款全額退給了小武。
雖然最終沒有受到損失,但是小武對其中過程感到相當不愉快,「B2C商城上的賣家怎麼這樣欺負顧客的」。
產品編號貨不對版
在當當網上,如果買到不那麼放心的產品,想要退貨不是件容易事。2月22日,噹噹在網上發布公告,宣布了對「假貨和價格問題的舉報方式」,其中提到,如果消費者認為購買的噹噹產品是假貨,並能提供國家相關質檢機構的證明文件,便可以向噹噹發送假貨舉報郵件。這下可難住了李小姐,一氣之下她將自己的遭遇投訴到「3·15消費電子投訴網」。
2011年2月19日,她在當當網購買了一盒YSL聖羅蘭普普風格甜美蜜粉盒,本著對當當網的信任就籤收了。然而不久後,李小姐查詢一份名為《2008年4月份獲衛生部批准的化妝品目錄3》的文件後發現,自己手中這盒化妝品外包裝上註明衛備字號為(2008)第2505,而這個衛備字號所對應的商品為「名稱:海藍之謎身體修護霜;批准文號:衛妝備進字(2008)第2505號 」,此前她購買過的其他化妝品都能對應上。
於是她就給噹噹客服打了投訴電話,說好1個工作日後回復,卻一直沒有回應。此後她又將此文件目錄和產品截圖發給噹噹,同樣石沉大海。直到3月初,在李小姐向媒體投訴一天後才接到了噹噹的電話,兩天後,退貨成功。對她來說,噹噹的假貨舉報方式實在很霸道。
「噹噹給我的解釋是,我查詢的那個目錄是舊的,編號改變了。」李小姐告訴記者,雖然噹噹並不承認自己銷售的是假貨,但當她退貨後再次登錄噹噹時,這款商品卻消失不見了,「這款產品還有個致命缺點,盒子外沒有中國檢驗檢疫的防偽標記,而我購買的其他進口化妝品,都有這個標記,對此噹噹也沒有解釋。」
自營、非自營商品混在一起賣
《IT時報》記者隨機進行了一次小規模調查,「請問你們知道當當網的『商家』(即商店街)頻道中銷售商品與其他常規商品有何不同嗎?」
結果被訪者中無一知曉。其實,當當網商店街的銷售商品非噹噹自營,而是由品牌商戶提供。
現在,這種被稱為「開放平臺」的模式已被卓越(確定第一季度上線)、京東、噹噹三家國內最大網絡商城採納。雖然「自營」和「非自營」商品被分門別類的擺放,但網站對不同的商品屬性並沒有明確標識,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辨識。
不僅如此,網站的搜索功能裡也未對「非自營」商品進行屏蔽或者區分,如消費者在搜索條中輸入「諾基亞」,那麼網站直營與加盟商家銷售的諾基亞手機都會一起出現在搜索結果中,給消費者的挑選商品帶來很大迷惑性。
入駐商戶:資質、授權就是一本糊塗帳
網絡商城開放平臺後,隨之而來的後果是,大量商家湧入,資質審核難保做到萬無一失,雖然網絡商城用「知名品牌,正品行貨,直營低價,快速方便」這樣美妙語句描述自己的經營模式,而實際情況卻難以令人放心。
部分商家無網絡銷售授權
「Jabra捷波朗手機配件直營店」(又名:捷波朗噹噹旗艦店)是當當網中的一個入駐商家,銷售丹麥捷波朗品牌的藍牙耳機等數碼產品。
捷波朗方面向記者表示,「雖然這家當當網上的店鋪確實沒有得到我們網絡銷售授權,不過問題不大,它是我們的代理商,銷售商品沒有問題。」
而記者在這家網店的「商家簡介」一欄中,卻未看到任何與代理商、經銷商身份有關的信息,其網上所有信息均為捷波朗公司的官方介紹。也就是說,不知情的消費者完全可能將其當成捷波朗的直營店,這家網店的做法頗有偷換概念、誤導消費的嫌疑。
據業內人士透露,與這家店類似,大多數入駐商戶一般都是某品牌的二、三級代理或分銷商,有些僅僅是從代理商處進貨的小商家,一般很少商家能拿到網絡授權,如果他們堅持銷售自己代理的產品,那就算是很好的了。
行貨、水貨同時銷售
雖然淘寶商城、噹噹等都宣稱會對賣家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但就算那些硬體達標的公司,同樣存在銷售問題商品的隱患。
「悅龍手機專營店」是入駐噹噹的一家手機銷售商店,據稱公司總部在深圳,專業從事手機及配件的批發和零售。為了一探究竟,記者專程前往其位於上海民立路嘉裡不夜城二期「悅龍手機」的辦公室。
這是一間帶轉角的一居室,看起來十分簡陋,一張舊沙發,辦公桌也是舊的。除了3臺電腦之外,沒有任何辦公用具,甚至沒有一臺樣機展示,讓人不禁擔心這是不是一家皮包公司。
此情此景,令記者不禁聯想到在「悅龍手機專營店」的「商家公告」中,曾赫然寫著「本店為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官方直營店」,實在大言不慚,讓人啼笑皆非。
店內由兩個年輕小夥負責銷售,通過網絡查詢價格向買家報價。一位小夥向記者表示,他們在噹噹和淘寶上都有網店,行貨和水貨生意都做,一般噹噹上賣行貨,「至於淘寶上賣的手機,那就說不清了。」
同樣,「加加職能手機專營店」的實體店也位於上海新客站附近,其經營規模相對較大,光員工就有四五名,不過該店家同樣表示,自己除了在當當網銷售外,也在淘寶(非淘寶商城)開有店鋪,而且同時經營行貨和水貨生意。
中國有句老話叫「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近期賣家之間串貨的新聞頻出,如在淘寶商城下單,竟由京東送貨;或是在噹噹下單,卻又京東送貨……要一家同時在淘寶和網絡商城銷售行貨和水貨手機的商家保證永不串貨,一個字,難!
品牌商:只剩下無奈
2009年底,著名藥妝品牌雅漾高調進行網絡打假,發聲明稱所有網絡上銷售的雅漾產品都沒有獲得雅漾的官方授權,並給淘寶網發去律師函,要求淘寶網停止雅漾產品交易。當時,雅漾方面也發現淘寶商城上有店鋪私自偽造雅漾的授權書,進行產品銷售。
網絡商城中均有「非授權」產品銷售
現在雅漾依然在堅持他們的政策,不在線上進行產品銷售,包括自己的官方網站也是如此,更不允許授權零售商在線上銷售,「我們的產品只在指定專櫃銷售」,雅漾品牌的擁有方——法國皮爾法伯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處負責人郭民對記者表示。雖然雅漾態度鮮明,但是記者發現,現在一些B2C平臺,包括當當網和淘寶商城,仍有大量入駐商家在出售雅漾產品。
這些產品是從何而來呢?郭民認為不可能是雅漾授權零售商出售的,首先雅漾在跟授權零售商籤訂的合同中,明確規定產品只能在指定的專櫃進行銷售,不得在專櫃之外包括線上的渠道銷售,「這是條紅線,一旦發現零售商違規,立即會取消資格,沒有商量餘地的。」其次,郭民認為通過正常渠道銷售,授權零售商已經有較大的利潤空間,有著很好的回報,「他們沒必要再去碰這條紅線。」
在與記者交談的過程中,郭民上網上商城查看了一番,很快就發現問題。「比如活泉水噴霧,網上賣106元,實際上比正常零售價打了62折,零售商都拿不到這個價格,所以這些根本不可能是正品。還有保溼水網上賣137元,這跟我們代理商拿貨的價格差不多,所以不可能是代理商賣的。」郭民說道。
他還表示,前段時間雅漾發現一些廣東小廠子生產的假雅漾產品在淘寶商城上有流通,「三個產品加起來才105元,明顯是假貨。」
假貨打不盡
即使發現淘寶商城上有假貨出售,雅漾為何不再打假呢?郭民對此顯得頗為無奈,「打不乾淨,我們沒有太多的精力和時間去打假。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告知消費者不要去網上買雅漾產品,並約束零售商不在線上銷售。」
與雅漾相比,另一家全球知名品牌UGG對於網上假貨似乎更加「無動於衷」。現在很多女孩都有一雙貌似簡單又普通的雪地靴,靴後跟印著「UGGAustralia」的LOGO。
而UUG目前在國內只有四家專賣店,「北京一家、瀋陽一家、上海兩家」,UUG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那麼這滿街儘是UGG LOGO的靴子是從何而來呢?很大一部分來源於B2C網站,無論是在當當網還是卓越,記者都看到有入駐商家在銷售UGG靴子。「網上銷售的都是假貨,太多了,沒辦法打」,UGG相關人士說道。
原罪:平臺管理漏洞多
假貨問題的出現,反映出網絡商城對入駐商家的管理存在漏洞。雖然網絡商城要求入駐商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法人代表證書、品牌授權書等相關資質證明,不過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不滿足條件的商家依然能「曲線」進入網絡商城的開放平臺:購買網店或者貼牌。
店鋪轉讓生意熱
去年媒體曾熱炒過網店租售生意火爆,不過這指的是C2C網店的交易,而現在B2C平臺上網店的買賣現象也多了起來。記者在多家網站上都看到B2C網店出售的信息,包括淘寶商城網店和當當網店鋪。
「淘寶商城營業中的服裝服飾專賣店,出租或轉讓。」記者撥打了帖子中留下的聯繫方式,對方表示網店已經出售了,便掛了電話。
在一個帖子中,店主稱自己經營數位相機,月銷售額30萬元左右,但是由於沒有時間打理所以出售。記者以買家的身份與店主進行了交談,對方說:「我淘寶商城上的店鋪名稱叫潤博數碼專營店,主營的是海爾和愛國者兩個品牌」。
記者登錄其網店後,發現出售的產品以愛國者產品居多,包括數位相機、數碼相框等等。不過店主開出的售價出乎了記者的預料,20萬元而且不讓人還價,「帶公司營業執照,2個銀行帳戶一起轉讓的,而且還有品牌授權書」,店主解釋道。他還表示,如果沒有供貨渠道,他也可以幫忙介紹。
另一個轉讓店鋪的賣家是在東莞,「我有其他發展,所以想把噹噹店鋪轉讓掉」。這位店主告訴記者,他以前向噹噹交納了3000元的質保金,現在店鋪的轉讓價格只要4000元,「我只多拿了1000元。」網店登記註冊的信息是和公司銀行帳號捆綁在一起的,店主稱他可以去找噹噹的人,把他的公司銀行帳號換成記者的。
店鋪買賣行為的存在,很顯然讓一些此前無法通過資質審查的商家在網絡商城上「安營紮寨」,使得出售假冒偽劣產品成為可能。
商家進貨渠道混亂
而入駐網絡商城的另一種「曲線」方式,使得品牌授權形同虛設,這就是貼牌。在當當網商家QQ群中,記者詢問是否有商家願意出租或者部分出租店鋪,有賣服飾的商家回應稱:「可以把產品放在我們的店中銷售,不過要換成我們的品牌。你 如果沒有品牌,就不需要再通過其他途徑弄品牌授權書了。」
即使一些入駐商家向平臺提供了品牌授權書,但是也難以保證非正品的流入。雅漾上海代表處負責人郭民表示,「供應商往往會提供一張造假的授權書,而平臺方面很難控制信息的正確性,沒有能力去確認授權是不是真的。」
「維權在線」律師團點評
淘寶商城、噹噹商店街等B2C身份存疑
「淘寶商城」實質與「淘寶」無異?
IT時報「維權在線」律師團觀點中明確指出,淘寶商城、噹噹的商店街、京東的品牌直銷等,從本質來看就是C2C,也就說,消費者即便在這些地方購物,其本質與在淘寶C2C賣家中購物是一樣的。消費者的維權對象是入駐商家,而非淘寶或當當網等大公司,這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增加了更多不確定性。
商建剛:淘寶商城等不是B2C,是C2C
(國家動漫遊戲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秘書長,上海市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
當消費者在淘寶商城、噹噹商店街等購物時,需認清的重要一點是,你的交易究竟是與誰發生的?是與淘寶商城、當當網,還是與其中入駐的商家,這關係到消費者最終的維權對象。
從噹噹商店街內的銷售商品介紹來看,其售後服務由入駐商戶提供,其中銷售商品的選擇和物流都完全由入駐商戶控制,那麼對於交易的權利瑕疵責任擔保和質量瑕疵責任擔保均由入駐商家提供,而非淘寶商城或當當網。
消費者在淘寶商城和噹噹商店街等網絡購物時,貨品從入駐商家的倉庫發出,從交易本質來看,交易雙方是消費者和入駐商家,淘寶商城和當當網等僅是平臺,而非「當事人」。這些都具備明顯的C2C特徵,相信許多消費者對此存在認識誤區。
僅從噹噹商店街來看,其存在以下問題:
1、消費者從噹噹商店街購物,消費本質從B2C變成了C2C,消費習慣被改變,當當網有義務明確提醒用戶,如網站首頁等都應有明顯提示。
2、雖然噹噹對消費者提出了「假一賠五」等保障措施,並對入駐商戶進行售假懲戒,但其懲罰難以達到目的,從而實現正常合同履行保障。
3、商店街銷售商品的售後服務由入駐商家自己負責,存在問題。如某商家提出「商品自售出日起至七日內有非人為質量問題憑有效檢測報告可選擇退換貨」,消費者根本不可能在七日內取得有效檢測報告,該服務承諾毫無意義。
4、在商店街銷售商品價格標識處,大字體標明「噹噹價」,而入駐商家名稱則較小,不顯眼,消費者難以辨識出銷售商品的出處。
要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建議網絡商城引進類似Paypal和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由它們來承擔保護消費者的責任,讓消費者在收貨後再進行支付確認,這樣可以大大減少網絡購物的糾紛。
李立:商戶售假,平臺將負連帶責任
(上海騰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法律協會副秘書長)
就目前法律而言,消費者負有舉證責任,因此一旦消費者懷疑自己購買的商品是假貨,也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從這點來說,商家的規定並非霸王條款。但從商業角度而言,為消費者設置過高的舉證門檻,並非明智之舉,體現了一種對消費者不友善的態度。因此,在法律尚不健全、第三方組織短期內也無法有效監管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市場競爭拉開各網站間的距離,讓消費者用腳來投票。
根據最新的《侵權責任法》,以往經常被網購平臺引用的「避風港」規則,正在起變化,如果入駐的商戶的確有欺詐行為,在品牌、原料等方面造假,那麼平臺很可能要被判負有一定的連帶責任。但是,這需要法院有一定時間去實踐和判斷,而且各地法院的判罰也不盡相同,一般而言,只有這樣的案例增多,並經過一定階段後,最高法院才會給出具有指導性意義的標準或者解釋。
遊雲庭:平臺審核存在難度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律師)
在B2C平臺上,收取商戶保證金網站的「注意義務」要比普通C2C平臺高,一旦出現售假現象,其連帶責任被判定的可能性很大。雖然現在像淘寶、噹噹這樣的網站也都收取保證金,但金額並不很大,對售假的懲罰性措施太低,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同時也給網站自己增加了風險。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作為一個網絡平臺,對所有產品進行審核,也確實有一定難度。由於網絡限制,淘寶商城收到的賣家資料也都是複印件,很難對原件進行審核,技術上還是有難度。除非,淘寶商城要求賣家採用公證原件的方式,這樣才能徹底堵上漏洞。
劉春泉:應加強對入駐商家管理
(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消費者在網絡商城那兒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主要的責任還應由商家承擔。好比一個百貨商城,裡面入駐不同品牌廠商,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了問題,肯定會直接去找商家的,而非商城管理方。但是網絡商城也要加強對入駐商家的管理,不能讓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商家入駐其中,最大程度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時報評論
品牌和消費者之間有條「溝」
郝俊慧
一直以來,電子商務平臺都有一個「避風港」,只要在接到投訴人申請後,刪除了侵權商品連結,便可以免責。然而,隨著電子商務逐漸向B2C領域傾斜,「避風港」的效力正逐漸減弱。收了商戶錢的網絡商城,與線下的傳統商場,應該要承擔同樣的監管和連帶責任。尤其是《侵權責任法》發布後,這些電子商務平臺再不能說,「此事與我無關」。
說到底,還是造假、售假成本過低。在線下,消費者如果買到假貨,第一可以找商戶,第二可以找商場,再不濟還能找消協,或者找工商局來查處,而一旦進行到行政程序,除了買一賠一的懲罰性措施外,工商部門還將給與一定的行政處罰,這些措施對售假者和商場都是一種威懾。
可到了網際網路上,這種當面可以解決的問題,便成了虛無縹緲、遙遙無期的待解決問題,最多在幾番扯皮之後,退貨了事。沒有懲罰性的措施,商家還是該幹嘛幹嘛,而網站,自然也不會輕易將這些「財神爺」推出門外。
不過責任也不能全部推給這些平臺,在幾天的採訪中,記者發現,消費者希望拿到購買假貨的證據非常難。和企業的工商信息可公開查詢不同,很多品牌無法提供有效的審核查詢路徑,也是網上假貨橫流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匡威等幾個國外知名運動品牌為例,在網際網路上根本無法找到它們的公司地址和電話,即使消費者想找廠家出具證明,也只能鎩羽而歸。即便是威騰電子這樣看起來很高科技的公司,撥打其售後電話,也查詢不到授權信息,客服甚至直接表示,不排除有個人私下操作的可能。這些對旗下代理管理不透明的公司,自然也被造假者青睞,反正消費者也沒辦法舉證。當然,淘寶想要審核這些授權的真偽,想必也同記者一樣,難以找到合適的渠道,因此,也只能因陋就簡,簡單審核了事。
其實,建立一個透明的、無假貨的網購平臺,是一個系統工程,法律要加大懲罰力度,平臺要嚴格審核制度,至於品牌廠商,為了自己利益著想,還是提供更透明的信息吧。否則,讓消費者和媒體承擔所有的打假責任,豈不是有點不公平。
請不要在「100%正品之路」上倒退
王 昕
換個維度,我們再來將淘寶商城與噹噹的商店街等做個比較。
淘寶商城推出之時,涇渭分明地與淘寶劃清了界限:買家登錄時有獨立的網頁,用「品牌正品 商城保障」的口號確立與京東、噹噹等類似的正品保障。可惜的是,在迅速做大淘寶商城規模的壓力下,許多良莠不齊淘寶賣家的湧入反而造成了「商城」品牌可信度的降低。
相反,噹噹的商店街等卻未與當當網站脫離,而是「融為一體」了:商店街網頁內沒有明確標識,自營、非自營商品區分不明顯。一旦入駐商家出現賣假售假等情況,受損的是噹噹、京東等的品牌。
由此得出非常有趣的結果是,我們發現淘寶和網絡商城正從兩個截然相反的出發點,向同一個中間目標邁進——那就是,吸引賣家入駐,收取租金。
誠然,網絡購物平臺確實賺錢不易。淘寶是馬雲承諾要免費的,但不斷增加的隱形開店費用已令中小賣家不堪重負,淘寶商城因此被寄予厚望。同樣卓越、京東、噹噹一邊大打價格戰,價格已經低到原廠都看不懂,想要賺錢更是不易。由此,「收租」似乎成為了網絡購物平臺最理想的盈利模式。
令人遺憾的是,至今為止,人們選擇網絡購物的最大原因並不是便捷,而是便宜。網絡購物的誠信度仍未得到大眾的認可,幾乎沒有人認為網絡商城賣出的商品會比線下商店的「正宗」,這是任何網購平臺至今沒有邁過去的坎兒。如今,又要搞商家入駐、開放平臺了,這麼幹的話,錢是迅速賺到了,而消費者中的口碑呢?
消費者可不願意看到卓越、京東和噹噹「為三五鬥折腰」,在100%正品前的最後一公裡停步不前。
(責任編輯:劉瑞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