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將愛滋器官移植給5名患者

2020-12-19 第一財經

8月23日,38歲的邱志明(化名),趁全家人外出旅行時,突然從新竹自家的高樓墜下,被送往醫院急救,隔日被宣告不治。

在兒子被醫生宣告死亡的那一刻,邱的母親流著眼淚,作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她撥通了臺灣大學附屬醫院(以下簡稱臺大醫院)新竹分院的電話,表示願意將兒子的器官捐給需要器官移植的重大傷病患者。

在臺灣,每年約有1800名病患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機會,但是能夠順利完成移植手術的幸運兒,只有200人左右。如果順利,邱志明的器官,將會救治五個病患的生命。

「我們家突然少了一個兒子,如果能夠捐出器官,讓別的家庭不會有人離開,也等於兒子重生了……」邱媽媽的這番善意,沒想到會因為器官移植過程中一次致命的疏忽,讓這些等待新生的病患再一次被拉入地獄。

倉促的器官移植

8月24日當天,臺灣最好的醫院—臺大醫院的器官移植小組迅速趕到新竹展開檢驗手續。依照臺灣「衛生署」制定的「器官移植前置作業流程」,必須在4個小時內進行兩次腦死判定,才能開始進行摘除器官的手術。

當邱志明第一次被宣判腦死之際,移植小組即刻抽出了他的血液,火速從新竹送回臺北的臺大醫院,進行「七大類八項檢查」,包括B型肝炎病毒抗原、抗體、C型肝炎病毒抗體、梅毒、愛滋病、巨細胞病毒、EB病毒、弓漿蟲抗體。

在邱的血液被送往臺北檢查的同時,工作人員也忙於將死者的人類組織抗原與等待器官捐贈者進行比對,以便爭取時效,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第二次,在邱志明腦死亡被判定之後,臺大醫院的檢驗結果也出爐。

「血液檢測愛滋病的結果是reactive(陽性)」,臺大醫院的醫檢師在第一時間撥打電話,向臺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小組的協調師回報結果,但協調師記錄下來的卻是「non-reactive(陰性)」。除了口頭告知外,醫檢師還依照器官捐贈的標準作業流程(SOP),將檢驗報告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傳送給臺大醫院負責器官移植的團隊。

依照「器官移植前置作業流程」的規定,器官移植團隊必須在收到報告確認結果之後,才能著手進行移植手術。

但是,移植團隊等不及二次確認了,此時有五位病患已等待器官多時。其中,一位50多歲男子,因為肺部纖維化無法呼吸,在家使用氧氣輔助治療,一等就是一年多。

臺大醫院向新竹南門醫院借來場地,在手術室裡,邱志明的肝臟、雙腎、肺和心臟陸續被摘取下來,肝、肺和雙腎被送到臺大醫院,那裡有4名病患;他的心臟則被送到了臺南成大醫院,讓一名等待換心的女性重獲新生。

8月24日晚上,臺大醫院胸腔外科醫師徐紹勳、外科醫師蔡孟昆、外科醫師胡瑞恆這三位器官移植的名醫,分別接到了通知,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

在腎臟移植手術中,臺大醫生不慎被死者腎臟滲流出的體液噴到了眼睛和眼鏡,護理人員為醫師抹掉血水之後,還是持續進行手術,一刻不敢懈怠。

在南臺灣的成大醫院,未婚女性小蘭已經被施行麻醉,躺在手術室中。她正滿心期待著在完成換心手術之後,可以健康地走出醫院,和心愛的男朋友一起步入紅毯。

這一場手術進行得很順利,成大醫院的主刀醫師正站在手術室裡,任憑不斷溢出的手術灌流液混合著愛滋感染者的血水潑濺,染紅了下半身,甚至還浸溼了內褲,另一位醫師的襪子也被血水沾溼了,依舊專心地替小蘭裝入那顆剛摘下的新鮮心臟。

從8月24日晚上到25日清晨,臺大和成大醫院順利為5名病患完成手術。在這一段超過24個小時的「勘誤空窗期」過程中,器捐中心電腦裡登錄愛滋陰性反應的錯誤資料,始終沒有被發現並及時更正。

期待成為新嫁娘的小蘭,以及難得盼到肝臟、腎臟、肺的4位器官受贈者,都在慶幸自己絕處逢生。但是,接下來他們要經歷的,卻是由死轉生,再生入死的恐懼煎熬。

駭人的真相

8月26 日,臺大醫院赫然發現,醫檢師報告的電子文檔上,死者邱志明的愛滋呈現陽性反應!臺大醫院立刻通知成大醫院。

在成大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洪崇傑回憶說,「當小蘭的家屬正在為順利完成換心手術欣喜的時候,突然被告知被移植的是愛滋感染者的心臟,驚呼一聲『怎麼會這樣?』之後,當場痛哭。」而其餘4名接受器官移植病患的家屬也極度震驚。

8月27日,臺大醫院終於將此事向臺灣「衛生署」通報。當晚7點,臺大醫院召開臨時記者會,發言人譚慶鼎神色凝重地站在麥克風前,緩緩說著:「對於病友及家屬造成的擔憂跟痛苦,我們覺得非常遺憾,我們會負起我們應有的責任」。

根據記者會上的說法,一連串的致命失誤,既包括醫檢師和移植團隊的協調師電話溝通時,協調師錯把「reactive(陽性)」聽成「non-reactive(陰性)」,也因為移植團隊在手術前沒有進行二度確認。

而成大醫院則在震驚之餘強調:「我們到『衛生署』的器官捐贈中心做二度確認時,發現臺大醫院登錄在器捐中心資料顯示,捐贈者是『愛滋陰性』反應。」

「此一事件之發生,肇因於檢驗結果之確認流程,人員並未確實執行確核,因此導致誤差,誤將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器官用於移植,本院會確實檢討整個過程,並且向主管機關提交完整報告。」臺大醫院在8月27日記者會後,只發出了271字的新聞稿,對外界解釋這一起錯綜複雜的誤植愛滋器官醜聞。

「臺大醫院闖大禍,誤移植愛滋器官」、「臺大疏失,5人誤移植愛滋器官」,在8月28日當天,臺灣各大平面媒體的頭版新聞,都是臺大醫院誤植愛滋感染者器官的報導,部分媒體甚至冠以「遺愛人間變遺害人間」。

「如果我知道兒子得到愛滋,絕對不會同意器官捐贈,造成二度傷害……」邱的母親在獲知此事之後,幾近崩潰。在邱家,邱志明曾向家人表白過自己是同志的身份,家人後來還接受了他的性傾向以及他的男友,但是邱家並不知道邱志明是一名愛滋感染者。

根據臺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目前臺灣約有兩萬名愛滋感染者,在臺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事件之前,邱志明就已是「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造冊列管的愛滋感染者之一,按照病理推斷,篩檢結果確實會呈現陽性反應。

一般而言,感染愛滋病毒之後,大多會在6到12周之後,患者體內才會產生愛滋病毒抗體,因此患者在感染初期,可能不會立即被驗出愛滋病毒,這段時間就是所謂的「空窗期」。愛滋病毒還會潛伏在人體中,並不會產生任何症狀,愛滋感染者很可能經過5到10年後才會發病。

遍數全球,類似的因器官移植而造成多人感染愛滋的案例罕見。2007年1月,美國芝加哥4名患者接受同一捐贈者的器官,全部感染上愛滋和C型肝炎。

陽明大學教授陳宜民是臺灣愛滋病防治權威。據其介紹,人體器官充滿了細胞和血液,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誤植入受贈者體內,就像放進大量的愛滋病毒,不管有沒有預防性投藥,受贈者的感染機率非常高,終生都要吃藥。

8月29日,成大醫院移植心臟的女病人小蘭,已經被驗出了體內有愛滋病毒抗體。小蘭的男友和家人,到現在還不敢告訴她可能感染愛滋的事實。她目前不但要服用器官移植的抗排斥藥物,還要定期吃下避免感染愛滋病的預防性投藥。而臺大醫院的4名器官受贈者當中,只有一名換腎病患已經由家屬告知真相。

同日,臺大醫院院長陳明豐強調,該院參與此次愛滋誤植事件的40多名醫護人員,並沒有感染愛滋病的風險,因此不需要接受預防性投藥。

白色巨塔的秘密

事發之後,處於風口浪尖的臺大醫院協調師,內心飽受煎熬,開始請假在家休息。

一名任職於私人醫院的器官移植協調師私下表示,臺灣目前約有300位協調師,在臺大醫院任職的那位協調師只有20多歲,每個月的薪水大約是新臺幣3萬元。

據與出事的協調師相熟的匿名人士透露,這名女協調師具有5年多的護理經驗,做協調師已有3年時間,經常在外奔波。在移植手術的前一天,這位女協調師趕到新竹,隔天又奔赴臺東,幾乎是一個人包辦「全臺跑透透」的移植業務。

8月24日這天,這名女協調師聽到的究竟是不是「reactive」已不重要,類似的技術細節在醫界內部正備受爭議—未來在執行器官捐贈移植前置作業時,是否該把英文的陽性(reactive)、陰性(non-reactive)等醫學專有名詞,改為中文發音確認;又比如,愛滋感染者的全民健康保險IC卡上,是否需要加注感染愛滋病的記錄。

負責主導撰寫臺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標準作業程序」的臺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望著桌上自己編寫的手冊,嘆了一口氣說:「很多大錯,就是因為一個螺絲鬆了,會全部掉下來一樣。」

「沒想到,手冊寫了一大堆,最後怎麼還是漏掉那一段?」柯文哲強調,當初編纂手冊時,就是漏寫了關鍵的「確認」步驟,導致全盤皆錯。在執行器官移植手術之前,到底該由誰來做最後的確認工作,至今尚未明確。

據柯文哲介紹,臺灣有10家醫學中心執行器官移植手術,但是並沒有整合的系統,臺大醫院是唯一編印「器官捐贈小組標準作業程序」的醫院,沒想到還是犯下了大錯。此次事件,「不管怎樣,都是臺大醫院的錯。」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愛滋病中心主任廖學聰,是在這次誤植愛滋器官事件發生後,臺灣「衛生署」在第一時間請來的諮詢專家之一。他感嘆道:「臺大醫院的器官誤植事件,就像『老猴跌落樹』(臺灣俚語)一樣。」

至於英文病歷中文化,或是應不應該在健保卡上加注愛滋記錄的主張和爭論,參與臺大醫院器官移植團隊的核心成員張志偉醫師(化名),就開門見山地說:「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現在有能力執行器官移植的10家醫院當中,大家的私心都太重了,」張志偉指出,有些醫院會用很禮貌的方式撂下話說,「如果是我們醫院搶到的器官捐贈者,就只能留給我們醫院等待移植器官的患者使用,一旦分給其他醫院的病人,恐怕會讓我們的醫護團隊失去投入手術的熱情。」

這樣的理由聽起來冠冕堂皇,實際上卻是不符合平均分配的公益原則,導致臺灣10家醫院都各擁其「官」(捐贈器官)、各自為政,這樣的現況,已經是白色巨塔裡公開的「秘密」。

「器官捐贈者是國家社會的共同資產,應該由一個公正的器捐登錄中心,統一比對和配對。」張志偉強調,未來除了加強捐贈者的血液篩檢確認流程之外,最好還要整合現有10家醫院器官捐贈者的來源,再統一由登錄中心的醫護團隊進行比對和分發工作,但是在目前沒有共識又缺人、缺錢的情況下,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

8月29日,「衛生署」正式發文給各醫院,要求執行器官移植作業的醫院新增兩道作業程序,要求採驗器官捐贈者的醫院,在告知協調師檢驗結果的時候,要有「口頭復誦」機制,還要用傳真或掃描的方式,把檢驗結果傳送給負責執行器官移植作業的醫療院所,以免出錯。一旦再出現疏失導致人員傷亡,將依照「醫療法」處罰新臺幣5萬到50萬元不等,相關醫事人員也將會面臨刑事責任。

「『衛生署』已經著手展開調查,預定在9月底前公布結果」,「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衛生署」一定會負起責任,絕對不會逃避。

被改變的命運

8月30日晚間,「衛生署」專案小組開會決議後作出初步結論,由臺北市衛生局和臺南市衛生局,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應事先進行愛滋病毒相關檢驗,檢驗呈陽性者不得使用,違者將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款的規定」,分別對臺大醫院和成大醫院,開出新臺幣15萬元最高額的罰單。

8月31日,邱志明的家人為他舉辦了告別式,他的父母都缺席了,連他的男朋友也沒有現身。

這一天,臺大醫院的出事女協調師返回醫院上班,但已轉調內勤工作。

同樣在這一天,身為臺灣器官移植推手之一的臺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成為臺大醫院的「替罪羊」,他同時請辭「衛生署」器官勸募網絡計劃主持人,以及臺大醫院器官捐贈小組負責醫師兩項職務。

9月1日一大早,暫時封刀的臺大醫院主刀醫師蔡孟昆來到門診間,20多名病友已在門診外守候,並送上卡片為他加油打氣。

「其實主刀醫師的壓力很大,有一位醫師在院內的諮商關懷會談時,說自己已經好多天沒有好好睡覺。」臺大醫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低調地說,這位主刀醫師忙到三更半夜回到家的時候,遇到就讀國小的女兒問他:「爸爸,你怎麼上報紙了?老師還問我『是不是你爸』?」當這位主刀醫師說及此處,隨即放聲大哭。

至於5名器官受贈者,臺灣「衛生署」已聘請發現雞尾酒療法的華裔美籍愛滋防治權威何大一擔任顧問,臺灣的醫療小組也建議讓他們從8月26日開始服用預防性藥物,等到3個月之後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停藥,再繼續接受觀察,等到6個月過後,才能確定是否遭到愛滋病毒感染。這一切的答案,最快還要等到明年5月才會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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