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安徽合肥。
天氣預報顯示:氣溫26度,「今天的雨勢會漸漸停止,不過天空中雲量仍然很多。」
但,其實,今天的合肥豔陽高照,只是霧霾依然嚴重。
下午三點半,包公故裡,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濱湖辦公區,莊嚴的審判庭裡,國徽高懸,審判長用平和的語氣不緊不慢地宣讀了15頁的刑事附帶民事再審判決書。
三點五十五分,書記員請全體起立,審判長宣布:
周繼坤,無罪;
周家華,無罪;
周在春,無罪;
周正國,無罪;
周在化,無罪!
話音剛落五名原審被告人一起撲倒在地,跪在法庭上泣不成聲。
隨後審判長告知原審被告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問各當事人是否聽清,周繼坤激動半天說不出話來,最後審判長反覆詢問是否聽清,周繼坤表示,我寧願不要賠償,也要求對當年辦理冤案的人員進行追責。
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這起本該在21年前就宣告的無罪的判決終於落到白紙黑字上。鮮紅的、帶有國徽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大印章蓋在判決書的尾部,落款時間為:2018年1月10日。
至此,一起超過21年的冤案得以徹底平反。
然而,圍繞這一冤案背後的悽楚辛酸、催人淚下並驚心動魄的故事還遠遠沒有揭開它神秘的面紗。
一、滅門命案,一家五口遭砍殺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渦陽縣大周莊發生命案,周繼鼎一家五口被砍,他的女兒當場死亡。一死四傷,這一重大刑案在當地引發恐慌。
次日凌晨,公安機關便介入偵查,但是,該案的偵查並不順利,歷經多番周折,同村村民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被警方作為嫌疑人抓捕。
不久在公安機關的各種「政策教育」下各被告人被順利起訴到法院。
然而,本案開庭審理時,十幾名證人全部推翻了之前的有罪證言,並表示在偵查階段受到公安機關的暴力取證和非法關押。五名被告人也紛紛表示受到殘酷的刑訊逼供,之前有罪供述全系被逼出來的虛假供述,五人在案發當晚均有不在案發現場證明。
一名證人當庭撲通一聲跪在法庭上說,我是一名共產黨員,沒想到因為說了一句真話就被偵查人員差點打死了。
此後,因為「矛盾點多」,阜陽中院(渦陽縣原屬阜陽市)合議庭、審委會全體人員一致認為應判無罪。
二、驚天逆轉,無罪變死刑
不久,在看守所煎熬的被告人終於等來了法院的消息,那一天,法院書記員來看守所提審,一是要求他們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二是告訴他們案件已經經過審判委員會研究過了,很快就會宣判,還說希望他們出去之後不要鬧事。此時,五名被告人懸在嗓子眼的心才算放了下來。他們在看守所等待宣判的那一天早日到來,但是這一等就到了1999年,他們等來的不是無罪釋放,而是死刑立即執行。
那麼,這段時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本案辯護律師
三、被害人父親自殺
據後來媒體披露,就在審判委員會研究定下無罪的結果之後,次日,被害人父親周繼鼎就跑到審判長辦公室喝下一瓶農藥,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於是,宣判暫停。
四、批示案件副省長已被執行死刑
周繼鼎自殺後,當地政法系統發生地震,宣判停止。隨後各級領導和機關開始了一些列的請示、匯報,批示等等流程。時間從1998年底持續到1999年初。
據了解,參與本案批示的有當時的省委政法委書記、市委書記、市長、市政法委書等一干人馬。
當年批示此案的王懷忠被判死刑
就這樣,完成各級請示、批示之後,1999年的第一次判決中,結果就發生了驚天逆轉:本來確定無罪的判決結果,變成了2人死刑、1人無期,2人各15年。
很快全體被告人都提起上訴,接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另行組成合議庭重審後將第一、二被告的死刑立即執行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他被告人刑期不變。
當事人再次上訴,2000年10月,安徽高院作出了「留有餘地」的裁定,維持了重審後的第二次一審判決,最終:2人死緩,1人無期,2人15年。五個當事人被送往監獄服刑。
當時的警察時報、知音雜誌等媒體都對此案作了報導。
市長被升為安徽省副省長。但此後不久因職務犯罪被組織調查,2005年該王懷忠被執行死刑。
四、平冤契機
該案判決生效後,各被告人一直喊冤申訴,堅持多年,並無結果。後陸續刑滿出獄,出獄後的當事人繼續堅持申訴。
2014年,我在安徽辦理張雲、張虎故意殺人案(該案後於2015年再審改判無罪)申訴再審時,渦陽案周繼坤等人家屬和已經出獄的當事人聞訊趕來,通過安徽當地律師聯繫我們,希望能請我們幫助代理此案。
恰巧,當時澎湃新聞記者正在採訪張雲、張虎案,該案也就自然被媒體關注,並展開調查。經記者調查,發現了該案驚人內幕:原來一審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居然早就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全案無罪,並有書面記錄。
但是合議庭合議一致意見無罪,審委會討論一致意見無罪的案子,為何在宣判時居然出現180度逆轉,變成了「死刑二人、無期一人、十五年二人」
朱明勇律師籤收再審無罪判決書
五、澎湃發力
2014年7月22日,澎湃新聞獨家發布報導《安徽司法惡例:被害人父親法院自盡,被告無罪變死刑》。該文在全國引發廣泛關注,安徽省高院於當日立即回應,宣布複查此案。
但是此後兩年時間該案複查並無明顯進展,當事人及其家人繼續堅持申訴,直至兩年多後的2016年12月24日安徽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書。但是,決定書卻在延遲一個月後的2017年1月23日部分當事人及家屬才收到這份再審決定書。
六、一案抓捕18名證人創建國記錄
該案偵查期間前後由十幾名證人被公安機關抓捕,分別以傳喚、勞教、刑事拘留、逮捕、起訴等形式少的關押幾天,長的關押兩年左右時間。最後全部釋放。
目前有法律文書的證人分別如下:
證人張俠被以偽證罪抓捕,後撤訴。
證人周在榮被以偽證罪抓捕,後撤訴。
證人周繼峰被以強姦罪抓捕,後宣告無罪。
證人周開慧以偽證罪被抓捕,後不起訴。
證人周杰被以偽證罪抓捕,後不起訴。
七、威脅律師
該案偵查階段開始安徽省多名律師為該案提供法律援助,但是律師在執行職務期間多次受到公安機關阻撓,律師會見筆錄不準帶出看守所,當事人書寫的關於被刑訊逼供的控告材料也不準帶出看守所。隨後參與本案辯護的安徽省著名律師,安徽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劉靜潔律師被公安機關威脅要抓起來,後來經過省司法廳、律協和省檢察院協調才得以保全自由。隨後律師代理各被告人一直堅持上訴、申訴等工作持續至今。
八、改判無罪
2018年4月11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濱湖審判區第十法庭開庭宣判周繼坤等五人無罪。
五名當事人無罪後在安徽高院門口
九、誰人之責
該案不同於之前的張氏叔侄案、聶樹斌案等,那些案件當時合議庭、審委會均認定應當判罪,只是後來發現證據不足,改判無罪。而本案最大特點是當時合議庭、審委會均認定該案應判無罪,而公開宣判的結果卻為死刑。從這個角度上來講這是一起典型的人為幹預司法審判的惡性案例。相關責任人難逃其咎。
財新記者在現場採訪
十、無解天問
該案歷經21年之久,無罪案情十分清楚,但當事人還是被冤判死刑、無期等。各被告人在服刑期間常年堅持申訴,無人問津。如果不是被澎湃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案外因素之迷,此案恐怕之間也難以平凡。
此案與之前同樣發生在安徽阜陽的張雲、張虎案系同一公安偵查人員、公訴人,並且審判長也是同一人。同一地區在幾乎在同一時期發生兩起極其相似的特別重大刑事冤案,如何問責?只有天知道
十一、當年堅持做無罪判決的審判長後因涉嫌犯罪蹊蹺被抓、被判刑,至今仍在申訴之中,謎團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