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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發生在安徽省阜陽市的廁所藏屍案,自今年6月被控主犯左德剛被改判無罪後一直備受關注。
9月21日,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被控主犯左德剛的妻子張玉俠處了解到,在被無罪釋放42天後,左德剛再次因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這麼多年,我們家裡人一直在申訴,我相信左德剛是無罪的,而且還遭遇了刑訊逼供。安徽省高院都已終審判決無罪了,為啥又抓他?」張玉俠有些激動。
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左德剛再次被逮捕,是安徽省高院認為之前作出的刑事判決有誤,因此在公開宣判兩個月後提出再審。安徽省高院、省檢察院均稱,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被釋放的42天裡,左德剛每次提起案子都會哭,並稱曾遭遇刑訊逼供。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少年屍體被藏糞坑,主犯13年後改判無罪
據上遊新聞此前刊發的《安徽13年前廁所藏屍案主犯改判無罪,檢察院已提起抗訴》報導顯示,2007年,安徽省阜陽市江店孜鎮發生一起殺人案。16歲的周揚失蹤43天後,屍體在江店孜鎮政府家屬院公廁糞坑裡被發現。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0)阜刑初字第0012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2007年1月13日晚,被告人左德剛因懷疑被害人周楊盜竊其網吧空調室外機,而邀被告人陳某、楊某乘坐石某的計程車在江店中學門口找到周楊,後帶至江店老區政府院內廁所旁質問、毆打,後三被告人將周楊勒死後拋入糞坑。
2010年,被告人左德剛因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供認了殺害周楊並拋屍的事實。2011年5月3日,因犯故意殺人罪左德剛被判處死刑,參與殺害周楊的陳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一審判決後,左德剛提出上訴。2012年、2016年,阜陽市中院兩次對左德剛殺害周楊案進行重審。因未有新證據可證明左德剛並未殺害周楊,兩次重審均認定左德剛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依法判處其死刑並立即執行。同時,2013年、2017年安徽省高院先後兩次維持了阜陽市中院的死刑判決。但此案在向最高院核准時,均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最高院撤銷,並發回安徽省高院重審。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書。安徽省高院審理認為,原判認定左德剛夥同他人故意殺人的事實主要依靠言詞證據,缺乏足以鎖定上訴人作案的客觀性證據,且對關鍵事實、證人證言及左德剛等三人供述彼此存在矛盾,各自供述前後不一等問題,疑點較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阜陽市中院對左某的死刑判決。
6月2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後,左德剛被當庭釋放。
▲8月5日,在改判無罪42天後,左德剛再次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釋放42天後又被逮捕,聲稱遭刑訊逼供
經歷了五次被判死緩一次被判無罪的左德剛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但他沒想到的是,被釋放42天後再次因同一事實被逮捕。據8月5日安徽省潁上縣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顯示,經安徽省高院決定,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左德剛執行逮捕。
「始終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左德剛是殺害周楊的兇手。」張玉俠表示,13年來家人一直在幫左德剛申訴,終於等到無罪判決。「釋放回來的這些天,他一提到就哭,被抓前幾天還在說這個事情,他又哭了。」張玉俠稱,事發公廁當地人都稱為老街公廁,左德剛並沒有去過。
上遊新聞記者梳理涉案的10份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發現,對於殺害周楊的事實,左德剛一再否認,且在多份證人證言中,也沒有證人直接看到或能證實左德剛確為殺害周楊的兇手。其中,安徽省高院出具的(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書顯示,2010年5月,同案盜竊犯劉某檢舉左德剛等三人殺害周楊,但石某對其車上是否有作案工具棍子和繩子,以及其開車拉左德剛等人找周楊的時間前後供述不一。左德剛、陳某、楊某有罪供述之間存在矛盾點,未得到合理排除,部分情節不能相互印證,與其他證據不吻合。比如,在左德剛等三人會面地點、尋找周某的方式、作案地點、作案手法等方面,左德剛和楊某的供述與陳某供述存在矛盾,部分作案細節也不能相互印證,特別是在作案手法上,左德剛等人供述毆打周楊的情節與法醫屍檢記載的情況不能完全吻合。且由於發現屍體案件偵破不及時,公安機關從現場沒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剛等人作案的客觀性證據。
對於為何會被認定為是殺人兇手,張玉俠表示,左德剛曾告訴她審訊時遭到刑訊逼供。對此,(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書中特別提到,經查,對左德剛入所健康檢查表顯示,記載的左德剛雙下肢軟組織腫脹情況,但公安機關已出具「說明」,稱左德剛下肢腫脹系因體質下降,長時間坐審訊椅形成,沒有刑訊逼供。同時,法院第二次審理開庭時啟動了對左德剛等人在偵查階段供述的合法性調查,無證據證實其受到刑訊逼供。因此,對於左德剛提到的刑訊逼供的情形不予認可。
▲左德剛改判無罪後,被害人母親楊中芬多次回到案發現場,當年被拋屍的公廁早已被拆除。圖片來源/受訪者供
受害人母親13年來從未放棄追兇
從周楊遇害到左德剛被改判無罪,13年來,除左德剛一家外,周楊母親楊中芬也從未放棄追兇。楊某、陳某都沒有改判,「如果左德剛無罪,意味著陳某、楊某也就無罪。那我的孩子究竟是被誰殺的?」對於改判左德剛無罪,楊中芬不理解也不服氣。
今年7月,楊中芬向安徽省高院遞交刑事申訴狀,同時向檢察機關申請對此案提出抗訴。安徽省檢察機關向楊中芬出具了《關於左某、陳某懷疑石某舉報問題》的書面材料提到:承辦檢察官重新審閱案件後發現,筆錄中證人證言和被告人證詞可以相互印證,且多個細節可以證明並增強辦案人員認為左某等三人系本案作案人的內心確信。
7月20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向楊中芬發出皖檢二部抗答(2020)1號《抗訴請求答覆書》,並表示就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決定提請抗訴。
▲7月20日,安徽省檢察院決定對安徽省高院針對左德剛作出的無罪判決提請抗訴。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最高檢審查抗訴時安徽省高院自行啟動再審
9月21日,上遊新聞記者經多方核實了解到,左德剛再次被逮捕,是安徽省高院認為(2019)皖刑終105號刑事判決有誤,因此在判決下達兩個月後提出再審。安徽省高院及安徽省檢察院稱,這種情況並不多見。此前,此案再審原計劃定於9月21日開庭,因左德剛更換律師暫緩開庭。
因再審開庭時間未定,9月21日上午,楊中芬前往安徽省檢察院詢問抗訴情況。據安徽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給楊中芬的回覆顯示,發出決定提請抗訴的《抗訴請求答覆書》後,他們便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了相關材料,希望由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意見,並由最高法指定安徽省高院對案件進行再審。但在審查階段,安徽省高院自行啟動了再審程序。
「我們目前正在準備再審開庭,之所以提請抗訴,也是認為此案在審理中有缺陷。」安徽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楊中芬對再審結果不滿意或安徽省檢察院認為再審中存在問題,依然可以提請抗訴。
「我孩子莫名遇害,13年裡對我來說就是煎熬。我一再堅持的原因,就是一定要給孩子討個公道。」楊中芬說。
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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