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推理:結論不能由前提必然推導出來的推理!削弱型、加強型、結論型、評論型、解釋型。
一、削弱型和加強型(加強型中有一種是補充前提型的)
1、總體結構分析
論點:因此、據此、說明、認為、推測、建議等詞後面的內容通常是論點。
論據:因為、由於、加入、理由是、調查、統計、實驗、研究等詞後面的內容通常是論據。
論證方式:論據和論點之間的聯繫方式,也就是論據證明論點的方法。通過分析論據和論點間的聯繫來區分論證方法。找都了論證方法就能找出突破口!
2、類比論證:通過已知事物與跟他有某些相同特點的事物進行比較,根據他們在某些屬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他們在另一些屬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特點:同中求同。
兩個對象相似屬相越多、越本質,且已知屬相與推知屬相聯繫越緊密,其可靠性越高!
削弱:指出二者之間相似度不高或者存在本質區別。
加強:指出二者之間具有更高的相似度或者本質相似。
3、求同求異:
A:求同法,既異中求同。有某一相同條件的多個場景得出同一現象,則該相同條件就是該現象的原因。
B:求異法,既同中求異。某一條件變化,現象不再出現。類似物理學質變實驗。
削弱:A、切斷因果,指出題幹所述因果關係不成立。B、(最強)因果倒置,指出題幹錯把因果倒置了。C、(較弱)另有他因,指出存在其他導致結果的原因。
加強:A、(最強)有因有果,指出原因存在時,結果也存在。B、無因無果,既從反面加強,指出原因不存在,結果也就不存在。C、(較弱)排除他因,說明除了題幹原因之外其他因素對結論不構成影響。
4、共變論證:其他不變的情況下,一個條件變化,現象也隨之發生變化。類似物理學中量變實驗。
削弱:A、超出共變限度,指出超出一定限度之後,兩種現象不再有共變關係。B、因果倒置;C、另有他因。
加強:A、在共變限度範圍內,說明兩種現象的變化並未超出共變限度。B、排除他因。
5、缺橋論證:缺少必要的前提條件的問題。
搭橋法:缺橋論證的特點是論據和論點的核心關鍵詞不同,可以此作為突破口,找到論據和論點的核心關鍵詞,然後利用搭橋法在論據和論點之間建立聯繫,從而找出隱含假設。加強:在論證中加入此隱含假設。削弱:指出題幹中不存在這樣的隱含假設。
反向代入法:將選項代入題幹中驗證。
6、原因分析:題幹直接給出一個現象,結論推測該現象發生的原因。
削弱:A、因不致果,指出結論論證所述的原因不能產生題幹的結果。B、另有他因。
加強:A、建立因果聯繫,指出題幹所述現象確實是由結論所述原因引起的。B、排除他因。
7、枚舉歸納:根據某種屬性在部分同類對象中不斷重複,沒有遇到反例,而推出該類所有對象都具有某種屬性的推理。結論是或然的。
削弱:指出調查樣本特殊,樣本容量不足,或沒有調查的樣本存在不同結果。
加強:指出樣本不特殊,樣本容量足夠大能代表總體,或沒有調查的樣本也具有同樣結果。
8、數據比例:以問卷、調查、研究等方法得出的數據作為論據推出結論的題目。考察部分對象與總體之間的關係。考慮數據可比性。僅提供一種事物的數據或比例就得出結論是不可靠的,還需要考慮得出數據或比例時的基數。
加強:證明數據在可比情況下同樣能得出結論,那麼數據就是可靠的,可加強論證。
削弱:指出數據在可比情況下得不出結論。
9、提出方法:為達到某種目的或解決某一問題而提出一種措施或者方法。解題時需要考慮方法的可行性,包括可操作性和實施該措施後能夠達到目的。
加強:方法可行或者實施後能達到目的。
削弱:方法達不到目的比方法不可行的削弱程度更強。
二、結論型:給出一段論述或推理,要求選出根據題幹所給信息進行歸納或推理出的選項。考察整體概況和細節理解,類似言語理解與表達中的閱讀理解題。
錯誤選項:無中生有、過度推斷、偷換概念、違反假言推理規則:如否定前件推出否定後件。
正確選項:對題乾材料整體內容的概括或者對題幹某一細節的概括。
三、評論型:對題幹論證的結構、方式、有效性等作出評價。分為常規評價題和結構比較題。
1、常規評價:題幹給出某一事實或論證,選項一般為疑問句。要求考生選出能有助於評價題幹論證或觀點的選項。
A、注意對題幹論證的分析,如果題幹存在漏洞或隱含假設,則常規評價的正確選項往往就針對這一漏洞或假設。
B、正確選項對題幹論證起到正反兩方面的評價作用,即必須一方面的回答對題幹論證起到支持作用,而另一方面的回答起到削弱作用。如果僅僅一方面回答起作用,則不是正確答案。
2、結構比較:選擇和題幹推理邏輯結構相似的選項!
(1)、如果題幹涉及可能性推理,則需要分析題幹和選項的論證(或推理)方式!
(2)、如果題幹為直言或復言命題的推理,則可以直接分析題幹和選項的句子結構。
四、解釋型:題幹論述一個結論、現象、矛盾、差異或者事實。選出做能合理解釋題幹所述的選項。
(1)、正確選項必須能夠解釋題幹現象或矛盾發生的原因。
(2)、正確選項必須與題幹現象或矛盾相關,不能否定或無視題幹事實。
(3)、正確選項必須能夠包容題幹所述的矛盾雙方,且與人們的常識相符。
五、選項分析:常見迷惑選項有何選項對比原則!
1、識別迷惑選項
偷換概念、訴諸權威、訴諸無知、訴諸眾人、不當類比(程度弱,無更正確選項時可選;本質不同不可選)、特殊反例(不具有代表性,因此一般不選)
訴諸權威說的是沒有實質論據,僅僅通過說明身份的權威性。
訴諸眾人要看很多人的看法的客觀性,只有看法主觀才是訴諸眾人。
2、選項畢竟原則
削弱、加強、解釋:直接大於間接、必然大於可能、全面大於片面
結論型:應排除主觀項,選擇必然能從題幹中推出的一項。與削弱型題目相反:含有諸如「可能」、「一些」、一類的選項更可能是正確選項。因為推論很多時候只能推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