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第二個案子中,案件由婁頤報兒子失蹤案開始,到婁頤選擇死在兒子手中來救贖結束。
婁頤:曾經是局裡定點醫院的主任,救過許多刑警的命;退休之後辦了一個專門收容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學校。年輕時,在家庭和工作中她選擇了後者,從職業標準來說她可謂是功勳卓著的人物;可是生活中她卻是失敗的,丈夫離婚、「失去」兒子。雖然退休後,她創辦了收容學校,給了更多孩子一個選擇,但她卻「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最後想要來彌補自己的錯誤時卻為時已晚。而她的兒子範凱已經在犯罪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到了無法回頭的地步了。
當她來找到秦馳時,看到秦馳和路銘嘉這些優秀的年輕人時,或許她的內心是欣慰的,同時也是內疚的。欣慰的是秦馳他們的父親教育出了這樣出色的兒子,而內疚的是自己的兒子範凱因為自己多年來的忽視走上了一條不歸路。所以當看到秦馳眉骨上方的疤痕時,讓她想起了範凱小時候磕傷了眉骨,當時由於自己的疏忽沒有及時的帶兒子上醫院縫針,導致落下了疤。這讓她心中對兒子範凱的愧疚就更深了。即使秦馳寬慰她「其實都一樣,面部一旦有了開放性傷口,即使再快就醫,縫合之後還是會留疤」,她依然覺得很自責地說「還是我太粗心了,太粗心了」簡單的幾個字卻重複了兩邊,可見她內心是何其的自責和愧疚!
當秦馳便和路銘嘉來到了婁頤的學校,跟婁頤說了他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並說明範凱確實與一個女孩生活在一起,且還在長期吸毒的事。當時婁頤其實是知道自己兒子還在吸毒的,當她卻表現出很冷靜。就在學校也有兩個孩子因為治安違法犯罪被羈押,關於釋放後如何安置的問題,婁頤依然決定試著去勸勸他們,再次給他們一個選擇的機會。這個舉動讓秦馳感觸很深,所以他也決定再試一試,再花一天時間試著找範凱。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其實婁頤對其他孩子還是很寬容很有耐心的。就不知道她年輕時候是否對別的孩子也是這般有耐心,這般的寬容;還是說這是她「失去」兒子後的改變。
從秦馳父親送來物資並且告訴秦馳「她的事,你值得為她付出更多的時間」可以看出婁頤在刑警們中的口碑還是很好的,畢竟她曾經是名優秀的醫生,挽救了很多刑警的生命。退休後又辦慈善學校,這就是胡隊所說的大善舉吧。這或許就是因為年輕時的婁頤把時間和愛都獻給了工作事業,這是社會給她的回報吧。
從發現血屋開始,婁頤就開始不淡定了,因為她知道自己的兒子依然在吸毒和販毒,也知道有幾個吸毒的姑娘跟著範凱,甚至她還知道鍾林的女兒因為範凱而失蹤了。所以當看到血屋的時候,她表現得非常緊張,她不知道是自己的兒子被殺了,還是那姑娘被殺了。同時秦馳也發現她之前是查過這些線索的,但卻隱瞞了秦馳他們。可見在發現命案之前,婁頤之所以能很冷靜地面對案情,或許是她覺得只要不涉及命案,她兒子就還有回頭的機會。就像她對待收容學校的那些孩子那樣,犯了錯給機會他們改就是了。可目前到了這一步,挽回的希望就很渺茫了,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多個女孩的性命。她本是良善之人,必然也是會擔心這些女孩子的生命安全,希望她們是平安的。
直到最後案情基本明了的情況下,她也明白了,曾經希望能彌補的錯誤到現在是再也不能挽回了。所以在抓捕範凱的最後關頭,她選擇了獨自面對兒子。把秦馳和路銘嘉關在門外,並對路銘嘉說:
「你是個好警察,你爸爸有你這個兒子,不光是他的運氣好,肯定是因為他做對了什麼。而我,肯定是因為做錯了什麼」
這應該算是她對自己的一種靈魂拷問,反思?後悔?自責?內心肯定有一種難以言喻的痛。
在與兒子面對面的時候,面對兒子的各種指責和怨懟,她無力辯駁。唯一能表達的就是「我真的錯了」,一句句的「我錯了」,看似在跟兒子道歉,又何嘗不是對過去種種的後悔與自責。當範凱最後說「來吧,動手啊,讓不孝之子最後成全你一回」時,婁頤還是把刀扔了,這或許就是一個母親最真實的表現,無仍如何一個母親都不可能對自己的兒子下手的。最後當她被兒子挾持時,她應該是意識到了以範凱犯下的這些罪行,審判後終歸也是難逃一死吧。所以她選擇了死在兒子的手上,並告訴兒子自己是來陪他的。或許這就是她選擇的一種彌補方式,想用這種陪伴來彌補兒子之前缺失的母愛,同時也讓自己的心靈得到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