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近來頻頻對島內陸資開刀,繼禁止愛奇藝等影音平臺在臺落地、對「淘寶臺灣」開罰後,民進黨民代王定宇等人又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要求對陸資進行更嚴格的審查,並新增所謂「紅媒條款」。臺媒批評,透過這些極端人士的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變成「限制兩岸人民往來條例」。
民進黨民代王定宇
民進黨民代王定宇等人9月29日召開記者會,聲稱現階段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陸資的審查已經落伍,將提案修正部分條文,以修補對陸資認定的漏洞,反制所謂「經濟滲透」。
王定宇稱,為避免陸資前往第三地借殼上市之後再赴臺投資,應對陸資持股進行更嚴格的「分層認定」。他以新加坡跨境電商平臺「蝦皮購物」為例,指「蝦皮購物」的母公司新加坡Sea集團有騰訊持股,以往認定蝦皮非陸資。修法後,將改成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的「分層持股審核」,未來只要其中任意一層陸資持股超過3成,即可直接被認定為陸資。
王定宇還提出所謂的「紅媒條款」,該條款要求,若企業在大陸享有重大經濟利益,包括在大陸資產佔總資產達30%以上、在大陸營業額佔其總營業額30%以上、接受大陸補助超過新臺幣100萬元者,不可以直接、間接控制臺灣的電視、有線廣播、電視等傳媒。
針對王定宇的提案,臺灣財經專家賴憲政表示,王定宇訂定在大陸資產佔整體資產3成,或者在大陸營業額佔總營業額3成,一竿子打下去幾乎一半以上企業都中標,至少有超過200家以上企業。
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依照王定宇的修法,很多臺資企業都會被認定為陸資。蔡英文去年選前宣稱「鮭魚返鄉」,把臺商回臺投資列為重要政績,如今卻把臺商當做「鯊魚」,污衊他們回臺進行「經濟滲透」。
臺灣中時新聞網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所謂的「紅媒條款」非常荒謬,眾所皆知,在大陸經營的企業,都接受退稅補助,這是稅法提供的優惠,並非享受特權。若按照這項修法,幾乎所有臺商都不能碰媒體。依照王定宇的邏輯,大陸臺資企業捐給島內民代、官員、政黨的政治獻金,是否都算接受大陸補助?是否都妨礙了臺灣安全?是不是通通要下臺?
評論稱,本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為了增進兩岸人民的互動往來,在民進黨執政以後,透過這些極端人士的修法,已經將該法案修成為「限制兩岸人民往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