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與歸
近日,網絡上一份蓋有公章的、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教育局教育科出臺的《關於現役軍人、消防救援等特殊子女入學安排的函》顯示,招商引資企業人才和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一線防疫醫護人員等,其子女按照特殊照顧安排入學,且招商引資企業人才子女佔據一半。對此,銅官區教育局回應,上述文件真實。有網友質疑,這樣的入學特殊照顧,跟招商引資掛鈎是否合適?
的確,提起特殊子女,我們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烈士子女、殘障兒童等,在入學機會上給予這一部分孩子照顧,體現出的是人文關懷,幾乎沒有人會反對。今年5月,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介紹稱,各地普遍要求要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特殊人群的教育關愛與幫扶工作。這裡出現的特殊人群,也顯然和招商引資企業人才不太一樣。
檢索教育領域和招商引資的關鍵詞就會發現,近年來,不少城市都有為引進優秀人才、招商引資所給出的子女入學優待條件。如2018年9月,安徽安慶市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副總及以上),其子女可以根據意願優先就近安排就讀;再如貴州畢節市,2019年印發通知,對符合條件的招商引資企業高管子女進行特殊照顧。
政府部門當然應該解決由於招商引資帶來的工作人員子女入學的問題,這本身就是政府部門的職能,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它和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流動人口子女入學、貧困兒童入學等,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問題的關鍵是,在解決問題的同時,還要兼顧教育公平,這同樣重要。
面對質疑,銅陵當地一位工作人員解釋稱,「主要是為銅陵的經濟建設做出卓越貢獻、交稅多、增加就業機會的人。」然而,特殊群體是不能依據這些特點來劃分的。如果說因為「貢獻大」就可以進行特殊安排,那麼各行各業的建設者,估計都要發表意見了。畢竟,社會是精細化分工的有機體,每一個崗位都不可或缺。
近年來,在教育領域,所謂「特殊群體」似有擴大之勢,這和正在進行的優惠政策不斷瘦身的改革趨勢,是背道而馳的。一個道理很簡單:一個孩子能不能上學、該上什麼樣的學校,為何要看他(她)的父母優不優秀?如果「特殊群體」太多,那麼就會逐漸消弭這份特殊性,最後讓本來是趨向公平正義的政策變了味。
早在2011年的兩會上,時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就指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應該注重投資環境的建設,而不是優惠政策上的突破。魏迎寧舉例,有的地方招商引資,讓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入學可以優惠,這是不公平的,公平正義的價值應該高於GDP增長、稅收增加。
所以,一些急於發展經濟、謀求招商引資的地方也要明白,招商引資不能用公共資源做交換。不從營商環境上去尋求突破,而是想著在外圍優惠上不斷加碼,這是緣木求魚的做法。長期來看,這種做法不僅破壞教育公平,也不利於優化營商環境,並不能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與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