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95後「名媛」石媛(化名)在某高檔KTV上舉辦生日趴,狂噴上百瓶香檳,消費12萬卻沒錢付帳,結果不僅賠光了父母幾年的打工積蓄,自己還有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
11月6日據澎湃新聞報導,近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判處石媛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20年5月20日前,上海靜安區某高檔KTV接到一名女子的預定電話,預訂了包廂布置和一瓶價值49800元的人頭馬路易十三和150瓶愛戀香檳,這名女子便是石媛。KTV負責人接到預訂電話後並沒有多想,畢竟石媛經常出入這家KTV,也算是常客了。
當晚,石媛帶著蛋糕同三位朋友來到KTV包廂。品嘗完價值不菲的洋酒和蛋糕之後,四人覺得還是不夠盡興,便把KTV準備好的上百瓶香檳全部灑在酒店包廂內以慶祝石媛生日。
聚會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五點多才結束,當服務員要求結帳時,石媛卻只在裝傻充楞,沒有付錢的打算。
不想付錢?那酒單上一瓶價值49800的路易十三,150瓶高價香檳就白白被喝了?
據涉事KTV的負責人陶某稱,石媛經常來這家KTV,平時花錢也很闊綽,以為她能支付得起520當晚的消費,沒想到沒帶錢就來了。然而根據警方調查,5月20日並不是石媛的真實生日,她和朋友來KTV也只是為了520狂歡。
一個平時出手闊綽的的人,怎麼會沒錢買單呢?其實,石媛家庭條件並非外界想像的那樣富裕。石媛的父母均為外來務工人員,在上海打工。而石媛自己是一名95後,平時也沒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在事發之後,父親不惜花光自己辛苦打工幾年攢的4萬多元的積蓄也不夠女兒這幾個小時的揮霍。
10月29日,由於石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以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一個二十出頭的家境普通的女孩子,怎麼能有這麼大膽子去如此消費?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不顧父母辛苦血汗錢,這是父母的放縱還是女兒的任性?
從服務員的對話中不難看出,石媛這次的消費並不是衝動消費,而是一直以來都進行高檔消費。一個二十幾歲的沒有正式工作的女孩子,怎麼能次次付得起那麼多錢?之前多次的消費是由誰來買單呢?難道每次都是她的父親?
在一些家長的眼中,孩子小的時候的一切支出均由他們買單。可是當孩子成為成年人,有了經濟償還能力,父母還要為自己的孩子買單。隨著消費主義的衝擊,一些年輕人已經被這個大浪席捲,消費著與自己經濟能力不匹配的商品,自己償還不上之後,只能由父母來替自己「擦屁股」,有的不敢開口,甚至走上了借貸的道路。
2017年,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接待了一位特殊的七旬的老人,這位老人身上帶著4225元的現金,說是要替孩子還錢。原來在當年的10月14日,老人的兒子孫某為償還信用卡透支款項,向朋友借款4200元,打下欠條。然而,到了還款期但是孫某一直遲遲未歸還,朋友索要無果後將孫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孫某歸還4225元,判決生效後,孫某還是不還錢。七十多歲的母親知道這件事後,來到武陟縣法院,替兒子還款。
無獨有偶,今年,江西的一對姐弟因網貸共欠下30多萬元。姐弟兩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工廠工人,一個月工資也就兩三千。姐姐先後從十幾個網貸平臺借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甚至還理直氣壯,稱「欠下的20多萬,都用在了買衣服、吃飯上」。無奈還債的他們只能請求自己的父母,可她的老父親只是小縣城的一個保安,每月工資僅僅兩千元,花光了大半輩子攢來的六萬餘元也不夠償還子女的債務。
為了追求奢侈品和大牌,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心,卻要讓父母來買單。現在不是寒門出貴子,而是窮人家養出了太多的敗家子。難道買了奢侈品,用了大牌,你普普通通的身份就能高人一等了嗎?
「苦誰不能苦孩子」、「女兒要富養」,現在有些家長教育觀念大多滿足於孩子的物質需求,傾盡所有給孩子帶來更好的物質。但是真正的富並不是物質上的追求,而是讓孩子從小在精神上得到愛和滿足。從小為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和金錢觀,讓孩子了解賺錢的辛苦。在孩子成年之後,自己學會去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