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美僑報網報導,當地時間11月22日,巴西國家移民委員會(CNIG)和勞工部發布決議稱,巴西境內的移民或可通過購買房產獲得永久居留權。根據決議內容,對於有意以私人財產購買巴西在建中或已竣工房產的移民,巴西勞工部可授予其居留籤證,但移民所購房產必須處於市區範圍。
該項決議適用於任何有興趣在巴西購買房產的移民(不論國籍)。根據決議內容,巴西境內符合條件的移民可獲取的居留籤證初始期限為兩年,且一旦所投資房產通過審核,移民便可將其更換為永久居留籤證。
巴西媒體報導,為獲得永久居留權,移民在巴西南部、東南部和中西部城區的房產購買額不得低於100萬雷亞爾,而在巴西北部和東北部城區的房產購買額不得低於70萬雷亞爾。
巴西勞工部負責為在巴西境內從事某些專業工作的移民審核並授予居留籤證。部長卡約·維埃拉·德梅洛(Caio Vieira de Mello)表示,對移民政策的規範和完善將為巴西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以及更多的財富和技術。
據悉,巴西新移民法於2017年11月24日開始生效,在一年的實施過程中形成了該項成果。為了確定決議內容,巴西國家移民委員會借鑑了其他國家的歷史經驗,對適用於巴西的移民政策進行了一系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