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樹林中被迫脫光衣服,被一群人拿皮帶抽打,被火燒……近日,重慶籍男子高某因「債務」糾紛,被荊門籍男子吳某等人限制人身自由8小時,並被多次毆打。
目前,掇刀公安分局已經立案偵查,吳某及其2個同夥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另有數名同夥在逃。
吳某所指方向就是高某某被逼脫光,並被毆打的地方。
吳某,男,19歲,初中文化程度,沙洋人。初中畢業後,他到浙江金華市打過一年工,後到恩施工地開過挖機。2013年回到沙洋,無業,後租住在工商街鳳鳴門旁。
今年4月,在掇刀網吧一條街,吳某因瑣事把高某(重慶人,19歲,暫住掇刀麻城)打傷。隨後,高某報警,掇刀石派出所民警接警後將吳某抓獲。因之前吳某還把一家單位的食堂砸了,於是,掇刀公安分局將兩個案件合併處理,對吳某依法處以治安拘留20日並罰款2000元。吳某被關進拘留所後,要高某賠償他的損失。因怕吳某報復,高某口頭同意承擔其在拘留所裡的生活費1000元,但一直沒兌現。
從拘留所出來後,吳某就找高某索要這筆「損失費」,但高某的電話停機,尋找未果。
6月初,吳某和朋友在生態運動公園一酒吧外碰到高某。當時,高某身邊有四五個人,其不承認這筆「損失費」還想打人。見對方人多勢眾,吳某擔心打起來會吃虧,只好離開。誰知6月20日12時左右,吳某和朋友在龍泉公園溜冰場玩的時候再次碰到高某。吳某質問上次在生態運動公園酒吧外高某是不是要打他,高某承認了。這時,高某那邊還有五六個人,而吳某這邊只有兩個人,吳某一方面擔心動起手來打不贏,另一方面高某不僅反悔之前答應的「損失費」還要打他,他咽不下這口氣。於是,吳某打電話叫來兩個「外援」,然後把高某喊到溜冰場外,約他出去把以前的恩怨說清楚。
吳某說,就是在這個房間內毆打高某某的
隨後,吳某在工商街一公寓開了一間房,讓高某到房間裡談,同時給與高某有過節的王某打電話,告知高某在公寓的3058房。經過一番交談,高某答應吳某想辦法籌錢賠償「損失費」。約20分鐘後,王某帶著五六個人來到房間,對高某一頓拳打腳踢。打完之後,吳某怕房間人太多引來警察,就說到外面去談。這時,吳某請王某的「老大」孟某出面幫著要錢,事成之後分他一半,孟某答應了。出去後,他們坐上一輛小轎車,準備帶高某到掇刀網吧一條街。
在車上,他們一起找高某要錢,見高某不是很願意,就用拳頭打他。之前,吳某見到高某錢包裡有銀行卡,便逼問出銀行卡密碼,可下車取款時發現一張卡上只有1元錢,另一張卡上也只有幾角錢。惱羞成怒的他回到車上後,朝高某大吼,要他想辦法弄錢。這時孟某也拿出一把刀,用刀尖戳高某的手臂。吳某等人也用拳頭打向高某。無奈之下,高某提出把自己的蘋果4手機拿去當了換錢給他們。
接著,高某聯繫了城南新區的一個收手機的朋友,見高某的蘋果手機版本太低,且當時還開不了機,這位朋友就沒有要。見一點錢也沒要到,吳某等人便把車開往陽光大道。
在陽光大道中段附近,車拐進一條小泥岔路。開了約15分鐘,車停了下來,周圍都是樹林,吳某、孟某、高某等6人下了車。吳某對高某說:「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再想辦法弄錢!」高某還是想不到辦法。孟某再次拿出刀,逼高某把全身衣服脫乾淨,高某不肯,孟某就威脅他,高某隻好照辦。接著,吳某和同夥用皮帶抽打高某,還拳打腳踢,並用火燒他,前後有10多分鐘。打完之後,他們把高某錢包內的130元錢拿走,把衣服扔到旁邊的田裡,留下高某一人開車離去。當晚8時許,高某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將其接回。
高某背後傷痕累累
7月6日,吳某被警方抓獲。不久,他的2名同夥也先後落網,另有2名同夥在逃。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掇刀公安分局刑偵中隊中隊長李晨介紹,吳某的同夥中有不少人是未成年人,他們的父母大多長年在外打工,他們早早輟學踏入社會。踏入社會後,吃不了苦,又無一技之長,便跟隨「老大」走上歪路。
吳某初中輟學後,於2013年無業後「混社會」,在2015年至2016年,他有多次涉案記錄:2015年11月1日,與他人一起將人毆打致傷;同月14日,與他人一起將一對夫婦打傷;同年12月27日,與他人一起將人毆打致傷;2016年4月3日,與他人一起用彎鐮將別人的車輛砸壞…
李晨提醒廣大外出務工的父母或準備外出務工的父母,外出打工是為了子女將來更好地生活,但若疏於教育,孩子從此走上歪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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