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北京晚報」(ID:wxbjwb)
法院執行局書記員收快遞時,竟把「快遞小哥」當場扣住了,不得已快遞小哥掏出了1000塊錢。
北京密雲法院今天通報一起被執行人失蹤案件無法執行的案子,就這麼離奇地執行完畢了
去年6月,山西人張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張某重獲自由後,一直拒不繳納罰金。這起執行案於去年10月移送到密雲法院執行局,但經多方查詢,始終找不到張某的任何蹤跡和財產線索。密雲法院依法對此人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和一些習慣了高消費的人被「限高」後的窘境不同,張某對限不限高的,也不在意,始終沒有出現。
今年12月8日,此案執行團隊的書記員程子戌網購了一件衣服,11日,收到了快遞公司發來的信息,簡訊裡說「您的貨物正由快遞員張某派送」。
小程發現,快遞員名字與這起罰金案的被執行人一致,但是如今重名的太多,不可能僅僅通過一個名字就採取什麼行動。小程聯繫了執行法官,列印了一份被執行人張某的照片,等著快遞員上門。
當天中午,快遞員送貨來了。二人見面,程子戌對著照片觀察一會兒,還是有點拿不定主意,還是確定不了對方的身份。「聽您口音不像本地的啊,老家在山西?」假做寒暄,小程和對方來了一段目的性很強的「閒聊」,一切信息完美吻合,就是他。
這下小程變臉,拿出了執行文件,亮明執行局的身份,當場將張某扣住。張某自知心虛,滿口答應繳納罰金,但表示身上沒錢,約定17日中午前來繳款。
18日中午,張某來到法院,繳納了1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