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10號),明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所得稅的具體政策規定。同時,為確保新政落地,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等報表的公告》(2020年第12號),對預繳申報表進行了修訂。
那麼小型微利企業如何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申報表有哪些變化?
01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的內容
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辦理預繳申報後,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延緩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一併繳納。即,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7月、10月辦理第二、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併繳納。
01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條件
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普惠性減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相同,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也可以同時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並且,無論實行查帳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的企業,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均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時,按當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等情況判斷是否符合條件。(截至本期末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應按企業截至本期末的各季度平均值確定。)
02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辦理方式
為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便利納稅人操作,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採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自行計算延緩繳納稅額,填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次,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對於採用網上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網上申報系統將幫助企業自動計算可延緩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03不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辦理方式
小型微利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如果有企業自願放棄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希望正常繳納稅款,預繳申報時在申報表中「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欄次中勾選「否」,在「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次填寫「0」,並簡要填寫原因說明以後,即可正常辦理繳稅。
02
季度預繳申報表小型微利企業相關欄次修訂情況
0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表樣修訂情況
1.將原表單中的「按季度填報信息」調整至「企業類型」與「預繳稅款計算」之間,並對該區域表單樣式進行修改;
2.在原表單第14行和第15行之間新增第L15行,項目名稱為「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是□否)」;
02居民企業(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及年度申報(2018年版)表樣修訂情況
1、將原表單中的「按季度填報信息」和「按年度填報信息」調整至「核定徵收方式」下方,並對該區域表單樣式進行修改。
2、按年度填報信息區域新增「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資產總額(填寫平均值,單位:萬元)」和「從業人數(填寫平均值,單位:人)」3個填報項目。
3、新增第L19行,項目名稱為「減: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 是□否)」。
03
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季度預繳申報表填報案例
01查帳徵收小型微利企業季度預繳申報案例
假設A企業為查帳徵收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並選擇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現進行2020年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其申報表填報步驟如下:
第一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的「按季度填報信息」項目中,錄入截至本期的各季度「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季初」、「季末」值,計算出截至本期的「季度平均值」(注意「資產總額」錄入單位為「萬元」),並勾選是否「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欄次。
第二步:依次錄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的其他相關申報數據,計算出延緩繳納稅額,在申報表第L15行「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勾選「是」,並錄入延緩繳納稅額。
第三步:錄入《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第一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02核定徵收小型微利企業季度預繳申報案例
假設B企業為從事批發零售業的核定徵收企業,2020年度核定應稅所得率為4%,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並選擇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現進行2020年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其申報表填報步驟如下:
第一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的「按季度填報信息」項目中,錄入截至本期的各季度「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季初」、「季末」值,計算出截至本期的「季度平均值」(注意「資產總額」錄入單位為「萬元」),並勾選是否「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欄次。
第二步:依次錄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的其他相關申報數據,計算出延緩繳納稅額,在申報表第L19行「是否延緩繳納所得稅」勾選「是」,並錄入延緩繳納稅額。
來源:天津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