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生活中,每個人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當問題來襲,你是否也常常會彷徨,而不知所措呢?
在本期《讀者律師麻辣問答》中,我們請來了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劍武就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關於「衣食住行」方面的困擾進行答疑解惑。
連衣裙乾洗被染色,
能向乾洗店索賠嗎?
市民李女士諮詢:不久前,我把一條米色真絲連衣裙送到家附近的一家乾洗店,要求只能幹洗不能水洗。洗好去取時,我卻發現連衣裙不僅汙漬沒洗乾淨,反而皺了,還被染上了粉色。我要求商家將連衣裙恢復平整、去除染色,或者賠償一條一模一樣的全新連衣裙,但是遭到商家的拒絕。我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
針對李女士的情況,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面對這種情況,李女士應當先撥打12345進行消費投訴,請求相關部門介入解決糾紛;並準備好收據、發票以及毀損衣物等相關憑證;如果協商不成,李女士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
在此,建議消費者在送洗衣服時,要仔細核對商家接收單上所填寫的信息,將衣物的狀況儘可能描述詳細,如:衣物的新舊情況、面料質地、顏色、髒淨程度、破損程度、貴重飾物等情況,以及易損、易腐蝕和不易乾洗的面料等相關事宜,對於價格超過2000元的服裝,可實行保價精洗。這樣不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也可以作為雙方維權時的一種有力證據。而對於較貴重的衣物,保留購物憑證,在洗滌時可選擇保價服務,一旦衣物損壞,可索取賠償;取物時,消費者應認真檢查衣物質量,並當面提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爭議。由於個別廠家存在洗滌標誌不正確的情況,經營者應根據面料材質的實際情況與洗滌標誌仔細甄別,以確定洗滌方法,避免造成錯誤洗滌事故的發生。
飯店就餐後身體不適
能向飯店索賠嗎?
市民王先生諮詢:不久前,我和朋友相約到一家飯店吃飯,過程中吃了不少海鮮。但沒想到,回家後我們都陸續開始拉肚子,我們懷疑是飯店的食物有問題。我們可以向這家飯店索賠醫藥費等嗎?需要保留哪些證據?
律師解答:
針對王先生的情況,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如確因飯店食物問題造成食物中毒等情況,王先生有權要求飯店支付醫藥費並賠償損失。面對這種情況時,王先生等人應先前往醫院就診,如被醫院確診為食物中毒,應保留病歷卡、檢驗報告、吐瀉物、剩餘食品等相關證據;要及時向食藥部門投訴、舉報,避免錯過最佳調查時機而導致食物中毒責任無法認定;在食藥部門確認情況並作出
處罰後,王先生就可以依法持相關調查結論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此,建議消費者外出消費應該保留好憑證,例如發票、小票、點菜單等,如果是App有記錄就更直觀了。有時在餐廳吃飯的照片也可以發揮作用,比如你拍的美食照片,和朋友的餐桌合影等;遇到食物中毒,沒必要跟餐廳溝通,完全可以直接進入正常投訴流程,因為即使和餐廳溝通,無非是合理地解決、合理地賠償,通過監管部門的投訴渠道可以加快處理進度。
旅遊行程臨時被改變
能向旅行社索賠嗎?
市民林先生諮詢:之前,我為父親報了一個到北京旅遊的旅行團,約定由旅行社提供全程交通、住宿、餐飲、景點第一門票及遊覽期間導遊服務。然而,在實際遊覽過程中,旅行社將遊程「縮水」一天,並減少了原計劃中的兩個景點的行程,多安排了原計劃外的兩個景點。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能索賠嗎?
律師解答:
針對林先生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相關規定,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遊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遊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後果的,旅遊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依據林先生父親的實際旅遊情況,林先生有權要求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面對這種情況,林先生應第一時間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確認情況並作出處罰後,林先生可以持相關調查結論以及相關合同與旅行社進行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林先生也可準備好相關材料前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在此,建議消費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時,要儘量規範,如約定早晨幾點出發,回程幾點回來、旅遊的景點有哪些及其先後的順序等;保留行程修改的相關證據,如發送定位、購物小票、拍照記錄;樹立補充合同意識,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明確拒絕修改行程,並記錄雙方意見,達成補充協議;撥打12345,要求相關部門介入維權。
將車停在酒店免費停車場
玻璃被砸能索賠嗎?
市民薛女士諮詢:不久前,我到外地出差,並開了自己的車子過去。當時,我入住了當地的一家酒店,將車子停在酒店的免費停車場,結果第二天車子玻璃被人敲碎了,車裡的東西也被翻亂。這事,我能向酒店索賠嗎?
律師解答:
顧客入住酒店,即表明雙方達成了服務合同關係,作為該合同關係的延伸,雙方同時形成車輛保管合同關係。酒店有義務保管好顧客人身和財產安全,車輛在酒店停車場內被砸,和財物在酒店房間內被破壞,性質相同。到酒店消費或就餐,才能將車免費停放在酒店指定的車位,這個附加條件,進一步明確了雙方的車輛保管合同關係。因此,薛女士的車輛被砸,酒店應該擔責,「免費」不能成為酒店免責的理由。另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以及第18條的相關規定,酒店有責任保障客戶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因此薛女士可以要求酒店承擔相應責任。
面對這種情況,薛女士應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由警察負責調查取證;撥打12345,尋求相關部門介入維權;根據警察取得的證據,與酒店協商解決;如酒店不承擔相應責任,可選擇訴訟方式進行維權。
在此,建議消費者在入住酒店時,要保留入住酒店憑證,該憑證可證明酒店與客戶間形成的服務合同關係;發現車輛被砸情況時,要確認是否存在財物丟失的情況,並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有保險,可找保險公司在保額範圍內賠償,保險公司沒有賠償的剩餘部分,再找酒店賠償,如果酒店表示沒有過錯,其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來源:溫州晚報
記者:陳培培
本文轉自:溫州網 66wz.com